为建立一个风清气正、健康有效的物管和业主沟通微信群,现物业服务中心邀请业委会共同制定本管理办法,由群主和管理员按照本办法对物管业主沟通群进行管理,向街道报备并邀请民警入驻微信群。
一、本群的群主由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担任,管理员由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群主和管理员均有对本群的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对群成员进行动态管理。
二、本群限本小区业主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入,实行审核制,经群主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可以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本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群名称必须注明: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群。
四、本群用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严禁做其他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
五、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六、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歪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侵害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群主和管理员应当记录业主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及时回复业主;一时无法处理的,群主应当说明原因。
八、群成员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和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九、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后7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30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对本人被移出群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诉,由物业服务中心会同业委会对申诉进行复核。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物业服务中心和业主委员会所有。
物业服务中心
业主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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