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行在外的刘老汉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遇到此种“飞来横祸。”
家中遭到盗贼偷牛,结果其中一人被牛踢死,其家属不仅不道歉,反而责怪刘老汉,要他赔偿34万元。
刘老汉对家中的牛十分金贵,尤其是其中一头母牛还刚生了小牛,让刘老汉一看就心生欢喜。
可他最近有事要出趟门,临走之前特地嘱咐邻居帮忙关照两只牛,交代完刘老汉就走了,不曾想等他再回来第一个见到的不是牛,而是法院的传票。
刘老汉看到传票,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他赶紧打电话给邻居,问清楚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就在他出门的第二天晚上,有两个不知名的小偷来到他家,想要偷走他的小牛。
他们悄悄地打开了牛棚的门,想要把小牛拖出去,没想到惊动了母牛,于是母牛用力地踢了一脚。
正巧踢中了其中一个小偷的胸口,把他踢得当场死亡。另一个小偷见状,吓得扔下同伙,拔腿就跑。
第二天早上,邻居发现了尸体和牛棚的破损,立刻报了警。警察调查后,确认了死者是盗窃嫌疑人,并通知了他的家属。
可是死者的家属不甘心,认为刘老汉没有尽到管理牛的义务,导致他们的亲人死亡。他们便起诉刘老汉,要求他赔偿34万元。
针对以上案件引发了刘老汉要不要对小偷的死亡负责的讨论,一部分人认为牛既然是刘老汉养的,那么它踢死了人刘老汉当然要负责。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是小偷有偷盗意图在先,开栅栏门惊扰了牛才导致的自己的死亡,他们才是此案件的罪魁祸首。
针对以上情况分析如下,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两个小偷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秘密窃取刘老汉家中的小牛,构成了盗窃行为。
小牛作为一种财物,其价值应当不低于一千元,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因此,两个小偷应当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而且小偷对自己的死亡本身就是有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小偷是主动进行了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触发了牛的防卫反应,最终导致了自己死亡。
因此小偷对自己死亡负有过错。
同时《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小偷明显是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他们以盗走小牛为目的,私自进入刘老汉的院子,企图盗走小牛,其行为侵犯了刘老汉的个人财产,涉嫌构成盗窃罪。
而老刘则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他当时人并不在家,也不是他指使牛把小偷踢死的,老刘临走前把牛好好的拴在了院子的牛棚里。
正常情况下,牛是不可能出去伤人的,老刘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小偷之所以会被踢死是因为他试图偷小牛,惊动了母牛的保护本能。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老刘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侵权责任。而小偷则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最后小偷的行为也给刘老汉带来了损害是否需要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小偷是故意侵犯刘老汉的财产权利,造成了刘老汉牛棚被破坏、牛受惊吓等损失。
在本案的最终法院判决刘老汉无责,也不必要支付小偷家属提出的32万元赔偿款。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规范,不要冒险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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