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刘绍辉突发脑梗去世,家人发现他有份120万的保单,之后保险公司上门办理理赔手续。120万对老父母和年幼子女的未来太重要。但小姨李晓云签了个字,保险公司直接拒赔,120万泡汤。盛怒下刘家5口搬进李晓云家。
李晓云48岁,和姐姐李秀娟从小要好。姐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李晓云则刚好相反,外向热情,喜欢交际,哪有什么事她都愿意帮个忙。
长大后两姐妹又先后嫁到同一座城市,姐姐李秀娟和丈夫只生育一个独子,夫妻二人一起做点小生意,家境不算富有,但也幸福。
妹妹李小云嫁给位船长,丈夫常年在海上,夫妻两聚少离多,也没有孩子,李晓云和姐姐家走得更近,很是疼爱外甥。
刘绍辉有一对儿女,一年前因夫妻性格不合和妻子分开,两个孩子跟着自己的父母生活。刘绍辉努力赚钱,到处寻找投资项目。
2月25日,刘绍辉出差返程,独自一人开车,平日很是健壮的他突感不适,打电话给父亲求助。紧急送到长沙医院抢救,但还是因急性脑梗离世。
刘家人笼罩在巨大的悲伤中,帮刘绍辉整理遗物时发现他给自己买的一张保单,保额120万,受益人是父母和两个子女。
唯一的儿子年纪轻轻就离开,一家的支柱就这样没了。如果有了这120万,老两口和年幼孩子未来的生活,总算能多点保障。
办丧事期间,保险公司上门办理理赔手续。
李晓云从外甥进医院就一直陪伴左右,见原本就内向的姐姐悲伤过度,只能陪同强撑着的姐夫一起配合整个流程。
办丧事现场太吵,一行人找了个房间坐下谈。保险公可拿出一大沓文件,表格,一份一份让亲属签名。
刘父打起精神,数不清签了多少份。中途,刘父出去招呼了个来客,工作人员趁机给李晓云递上一张尸检通知单。
李晓云填写完外甥的基本信息,看到“是否同意尸检”一栏,她犹豫了。她并不知道尸检与否和理赔有什么关系,而工作人员也没有向她作解释,只是催着让她签字。
李晓云想了想,自己肯定希望外甥能完完整整地离开,而且只是签同不同意,又没写自己的名字。稀里糊涂地,她签下不同意3个字,工作人员让她拿着签字表格拍了个照。
两周后,姐姐家接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
李秀娟一家懵了,停下手上的小生意,开始奔波维权。打完第一场官司后,他们才知道当时自己家人签了不同意尸检的字,保险公司才以“死亡理由不明”,拒绝赔付120万。
刘父努力回忆,始终不记得自己签过这个
字。
后来,刘家人继续全力搜集证据,终于在照片上发现异样,签署不同意这几个字的竟然是位女士,签字时格子大衣入镜了。
李晓云迫于压力在二审时承认当时签字的是自己。听到这个消息,李秀娟全家把怒火全部转移到李晓云身上。
李秀娟夫妻,两个孙子和刘绍辉前妻5人,搬进李晓云的房子。
他们在李晓云家的墙上到处写:害人不浅,对得起死去的外甥吗?晚上不做恶梦吗……
又把李晓云所有衣服拿出来剪烂,砸坏了所有电器,把李晓云赶出了家门。
李晓云只能借住在母亲或邻居家,她向半年才回家一次的丈夫求助,可丈夫还在远洋货轮上。
李晓云联系上寻情记者,大家多次找到李秀娟,找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请来律师帮助调解解决。
保险公司的操作确实存在问题。首先,“是否同意尸检”对于是否理赔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签署同意,则可以进行尸检,属于理赔范围就可获赔;但签署不同意则表示自动放弃赔偿,所以应该向签字人详细说明。
其次,这张表格明确规定一定是要直系亲属才能签字,但李晓云并非刘绍辉的直系亲属。
李小云虽然热心,姐姐家的事也是跑上跑下,竭尽全力,但终究因性格不够沉稳,冲动鲁莽,好心办了坏事。本不应该签的字自己签了,明明也有疑虑还是下笔了。
保险公司表示,其实就算是李晓云不签这个
字,理赔也是办不下来的。因为他们发现刘绍辉车上有一瓶农药,怀疑有可能是自杀。之后保险公司赔偿10万,和刘家达成和解。
律师表示,尸检已经是不可能了,整件事不是只有李晓云一个人的错,保险公司有责任,但刘家人在填写理赔资料时,没亲自完成所有流程也是存在问题的。
律师希望,李秀娟也能理解一下妹妹一直以来的委曲求全,她没有去告姐姐家非法霸占房屋,而是一直找人帮助协调,自己几个月回不了自己家住。
但李晓云同时也要理解姐姐一家对于失之孩子,又错失赔偿款的悲痛又复杂的心情,理解他们这样做的原因。
李晓云紧张地走到姐姐跟前,几个月,李秀娟第一次握着妹妹的手,两人重归于好。李晓云告诉姐姐,自己会拿出30万,为自己签字惹下的麻烦做些弥补。
当天晚上,如释重负的李晓云给寻情记者打来电话,姐姐一家已经搬走了,说好过几天带工人重新粉墙面。
为人、能帮人一把是好事,但稳重行事更为重要,亲情也须更多温度,相惜相守。而处事,则更要多份小心,按规按章去做,保护自已享受权益、得到好的结果。#情感点评大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