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动力学中,本我、自我与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学家佛洛伊德之结构理论所提出的人格结构的三大部分。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相关概念,以解释意识和潜意识的形成和相互关系。“本我”(完全潜意识)代表欲望,受意识遏抑;“自我”(部分有意识)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超我”(大部分有意识)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
一、本我
本我即原我,英译:id;拉丁字:it;原德文字:Es;中译:伊德。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由各种生物本能的能量所构成,完全处于无意识水平中。它是人出生时就有的固着于体内的一切心理积淀物,是被压抑、排斥于一时之外的人的非理性的、无意识的生命力、内驱力、本能、冲动、欲望等心理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其目标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本我中的一切,永远都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无意识是精神分析学早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但是从一九二三年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中提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的假设以后,无意识就只成了一种精神现象,许多以前认为是无意识的东西成了本我。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生物性冲动和欲望的贮存库。本我是本能冲动的根源,指原始的、非人格化的而完全无意识的精神层面而言。本我占据了无意识的大部分,是人格中最原始、最难接近的部分。
二、自我
“自我”的概念弗洛伊德在一八九五年就已提出,但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有了比较明确的阐述。自我是在个体成长过程中从本我分化出来的。当本我的要求与现实相抵触而不能得到满足时,便产生了自我。自我本身没有能量,它的动力来自本我。自我的职责是在本我与外部现实之间进行调节,对本我的要求进行修改,使之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得到满足。所以自我受“唯实原则”的支配。
“自我”属于意识范畴。出生时婴儿的精神知识由本我构成。自我正是一个人出生之后,幼儿时代通过父母的训练和与外界打交道而形成的人格的一方面,它正视现实、符合社会需要、按照
一、本我
本我即原我,英译:id;拉丁字:it;原德文字:Es;中译:伊德。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由各种生物本能的能量所构成,完全处于无意识水平中。它是人出生时就有的固着于体内的一切心理积淀物,是被压抑、排斥于一时之外的人的非理性的、无意识的生命力、内驱力、本能、冲动、欲望等心理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其目标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本我中的一切,永远都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无意识是精神分析学早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但是从一九二三年弗洛伊德在《自我与本我》中提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的假设以后,无意识就只成了一种精神现象,许多以前认为是无意识的东西成了本我。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生物性冲动和欲望的贮存库。本我是本能冲动的根源,指原始的、非人格化的而完全无意识的精神层面而言。本我占据了无意识的大部分,是人格中最原始、最难接近的部分。
二、自我
“自我”的概念弗洛伊德在一八九五年就已提出,但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有了比较明确的阐述。自我是在个体成长过程中从本我分化出来的。当本我的要求与现实相抵触而不能得到满足时,便产生了自我。自我本身没有能量,它的动力来自本我。自我的职责是在本我与外部现实之间进行调节,对本我的要求进行修改,使之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得到满足。所以自我受“唯实原则”的支配。
“自我”属于意识范畴。出生时婴儿的精神知识由本我构成。自我正是一个人出生之后,幼儿时代通过父母的训练和与外界打交道而形成的人格的一方面,它正视现实、符合社会需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