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日本呼吸学会(JRS)在Respir Investig刊发了《无创正压通气(NPPV)指南》。主要关注点为:推广新技术和介绍支持NPPV有效性的有力证据,同时还对NPPV治疗进行了概述,并对特殊的干预措施进行了阐述。 现将推荐建议,翻译如下:
证据描述(循证医学)
根据医学信息网络机构应用的评价方法,对证据水平和建议级别进行如下定义。证据水平:I 系统综述或荟 萃分析; II或多项随机对照研究;III 非随机对照研究;IV性的流行病学研究;V描述性研究;VI专家委员会和专家的个人意见。
建议级别:A级强烈建议,有很强的有效性证据,
预期会有显著的临床获益;B级建议,具有中等的有效性证据,或证据很强,但临床有效性较弱;C1级只有少量的科学证据,但可选择采纳,采纳后可能有效;C2级因为缺乏充分的证据,因此不做建议。没有充分证据支持或否定科学有效性;D级不建议,存在否定有效性的证据(采纳后对患者有害)。
特殊干预A:急性呼吸衰竭
问题1
NPPV是否可以用于COPD急性加重导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
AECOPD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应使用NPPV进行呼吸支持[证据水I,建议A级]。
问题2
NPPV是否可以应用于哮喘发作患者的?
哮喘发作期间出现急性呼吸衰竭患者可使用NPPV进行呼吸支持[证据水平Ⅱ,建议C1级(经验不足的单位为C2级)]
问题3
NPPV是否可以用于限制性胸部疾病(RTD)急性加重时的患者?
NPPV作为RTD加重患者的一线治疗[证据水平Ⅳ,建议A级]。
问题4
NPPV是否可以用于由间质性肺炎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
间质性肺炎患者在出现急性呼吸衰竭时可使用NPPV进行呼吸支持[证据水平Ⅳ,建议C1级]。
问题5
持续气道正压通气(CPAP)或双水平正压通气(Bi-PAP)模式是否可以用于急性心源性肺水肿患者的机械通气治疗?
NPPV(特别是CPAP)应作为急性心源性肺水肿患者的一线治疗[证据水平Ⅰ,建议A级]。
问题6
NPPV是否可以用于胸部创伤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
NPPV可用于因胸部损伤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证据水平Ⅱ,建议C1级(经验充分的单位为B级)]。
问题7
NPPV是否可以作为辅助撤机手段?
NPPV对有创机械通气的COPD加重患者的序贯撤机治疗具有价值[证据水平Ⅰ,建议B级]。
问题8
NPPV可否作为一种有效的呼吸支持手段,应用于围手术期患者呼吸系统并发症的预防或治疗?
NPPV可用于围手术期间呼吸系统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问题9
NPPV是否可以用于免疫功能不全或抑制患者急性呼吸衰竭时的治疗?
NPPV可以作为存在免疫缺陷的急性呼吸衰竭患者的一线治疗[证据水平Ⅱ,建议A级]。
问题10
NPPV是否可以用于ARDS患者急性呼吸衰竭时的治疗?
(1)ARDS患者应用NPPV时需谨慎。[证据水平Ⅰ,建议C1级]
(2)轻症ARDS和其他器官受损较轻的患者可使用NPPV[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问题11
NPPV是否可以用于重症肺炎患者?
(1)建议患有COPD的重症肺炎患者可使用NPPV治疗[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2)未患有COPD的重症肺炎患者使用NPPV治疗的价值尚不明确[证据水平Ⅳ,建议C2级];
(3)除了轻症病例,不建议流感后发生重症肺炎的患者使用NPPV治疗[证据水平Ⅳ,建议C2级]。
问题12
NPPV是否可以用于疾病终末期、拒绝插管(DNI)、恶性肿瘤及老年患者呼吸衰竭时的治疗措施?
(1)可使用NPPV对患有COPD或心衰但拒绝气管插管的患者及此类老年患者的急性呼吸衰竭进行治疗[证据水平Ⅳ,建议B级];
(2)只有极少的证据证实NPPV可有效治疗未患有COPD或心衰但拒绝气管插管的患者及此类老年患者的急性呼吸衰竭[证据水平Ⅳ,建议C1级]。
(3)NPPV可用做患有终末期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患者的呼吸衰竭的姑息治疗[证据水平Ⅱ,建议C1级]。
问题13
NPPV用于呼吸衰竭的儿童患者中是否有效?
(1)患有急性病毒性下呼吸道感染和肺炎的患儿使用NPPV[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2)哮喘发作的患儿可考虑使用NPPV[证据水平Ⅱ,建议C1级];
(3)NPPV对非以上所述的原因所致的急性呼吸衰竭患儿根据对每个个体病例的临床判断,可使用NPPV治疗[证据水平Ⅳ,建议C2级]。
问题14
NPPV用于呼吸衰竭的儿童患者中应如何制定适应症并如何使用以保证疗效呢?
(1)BiPAP可作为基本的NPPV模式,其中吸气压起始设置为10cmH2O,呼气压起始设置为5cmH2O[证据水平Ⅱ,建议C1级]。
(2)在启动治疗后1h内,应根据生命体征和血气分析对NPPV治疗的初始效果进行评估[证据水平Ⅱ,建议C2级]。
特殊干预B:慢性呼吸衰竭
问题1
长期无创正压通气是否可以用于限制型胸部疾病(RTD)所致的慢性呼吸衰竭患者?
具有使用NPPV的指征的RTD患者应使用长期NPPV进行治疗[证据水平Ⅳ,建议A级]。
问题2
长期无创正压通气是否可以用于COPD所致慢性呼吸衰竭的患者?
具有NPPV使用指征的COPD患者可使用NPPV治疗[证据水平Ⅰ,建议C1级]。
问题3
长期无创正压通气是否可以用于慢性心力衰竭合并潮式呼吸的患者?应该选择哪种类型的设备?
(1)如果有指征,可首先使用CPAP对存在潮式呼吸的慢性心衰患者进行治疗[证据水平Ⅰ,建议B级];
(2)如果CPAP疗效不明显,则应使用适应性通气(ASV)[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如果CPAP疗效不明显,则应使用BiPAP[证据水平Ⅲ,建议C1级];
(3)如果正压通气无效或者无法耐受,则应考虑吸氧治疗[证据水平Ⅱ,建议C1级]。
问题4
CPAP或Bi-PAP通气是否应作为肥胖低通气患者的一线治疗?
(1)CPAP应作为肥胖-低通气综合征患者的一线治疗[证据水平Ⅲ,建议B级];
(2)如果CPAP疗效不明显,则应启动BiPAP治疗[证据水平Ⅲ,建议C1级]。
问题5
NPPV是否可以用于神经肌肉疾病导致的慢性呼吸衰竭患者的支持治疗?
(1)因神经肌肉疾病导致慢性呼吸衰的患者应将NPPV作为一线治疗使用[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2)如果吞咽功能显著下降,而且很难维持气道清洁者,则不推荐使用NPPV[证据水平Ⅱ,建议D级]。
问题6
NPPV可否可作为儿童慢性呼吸衰竭患者的治疗?
(1)NPPV可有效治疗神经肌肉疾病患儿所患的慢性呼吸衰竭[证据水平Ⅳ,建议C1级];
(2)非神经肌肉疾病所致的慢性呼吸衰竭患儿在使用NPPV时应谨慎[证据水平Ⅴ,建议C1级]。
问题7
肺康复训练(excise)时可否联合NPPV提供辅助治疗?
(1)运动期间使用NPPV可增加运动的持续时间和强度,对呼吸功能重度受损的患者尤其有效[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2)将运动康复与夜间使用NPPV结合起来可有效改善重度呼吸功能受损的患者的运动耐受性[证据水平Ⅱ,建议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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