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房颤的治疗
Management Of New Onset Atrial Fibrillation
●新发心房颤动病人的早期治疗步骤包括评价是否需要心脏复律、心率减慢治疗和抗凝治疗。
●需要早期(48小时内)心脏复律或静脉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被转运至急症监护病房。
●以下病人需要考虑紧急的、采用附加通路的心脏复律治疗:活动性缺血、严重低血压、严重心衰、与快速传导相关的预激综合征出现时。
●所有病人都应该接受旨在寻找直接病因的评估。如果发现,则应尽可能快的纠正这个原因。
●大部分新发的、有症状的房颤病人都应当尝试至少一次心脏复律(电复律或化学复律)为窦性心律的治疗,尤其是可逆转的原因已经被发现和纠正。心脏复律的时机在很大程度取决于房颤发作的持续时间。
●大部分新发房颤的患者重建窦性心律之后并不需要维持抗心律失常治疗。
●我们建议所有并不需要紧急心脏复律的患者进行心率控制治疗。将静息心率控制在每分钟85次是合理的目标。
针对大部分病人而言,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维拉帕米等)都是一线的治疗药物。当需要快速控制心率时,静脉通道给药是优先的选择。
●所有房颤病人都应该接受卒中危险的评估(CHA2DS2-VASc或CHADS2评分)。
●针对持续时间少于48小时的心房颤动,抗凝治疗的路径不同:有作者建议所有未行心脏复律之前给以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一种新的口服抗凝药物;而另一作者则不建议给抗凝药物治疗,认为此类患者卒中的危险较小。
●对于房颤时间超过48小时的、反对立即复律的患者,我们建议在心脏复律之前的给以连续三周的口服抗凝治疗。采用经食管超声心动图(TEE)检查心房内有无血栓是心脏复律之前的另一个策略。尽管此种方法不需要三周的抗凝治疗,但是所有病人,包括TEE上未发现栓子的,都应当接受在TEE检查时以及心脏复律时以及复律后的1个月内治疗剂量的抗凝治疗。
●可能的住院治疗的适应症包括:
·快速产生的通过附加通路形成的房颤
·伴随的心动过缓的房颤的治疗
·伴随的医学问题或心肌缺血需要治疗,后者可能是心律失常的病因。
·虚弱老年病人的治疗
·节律或心率控制后心衰或低血压,需要进一步治疗
·需要开始抗心律失常治疗
·需要开始普通肝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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