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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评论(七十)

第一百二十九卷 宋纪一百二十九

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辛未,公元1151年)

丁巳,增筑景灵宫,用韩世忠赐第为之。

居士曰:韩世忠刚刚去世,他的府邸就被政府霸占。最坏的设想是是赵构政府故意对韩世忠进行身后清算,如此则韩世忠之死也十分可疑(韩世忠或死于赵构和秦桧的暗杀);即使是最好的设想,也只能证明南宋帝国漠视为帝国奉献一生的名将身后利益,因此毫无心肝。

金海陵王天德四年(壬申,公元1152年)

昭义军节度使萧仲宣家奴告其主怨谤,金主曰:“仲宣之侄拱,近以谤诛,故妄诉。”命杀告者。

居士曰:按《金史·萧拱传》,萧恭和张九因泄漏完颜亮具体的作息时间被处死,萧拱与他人言及此事,被政敌阿纳抓住把柄,阿纳在完颜亮面前说萧拱为张九辩白,完颜亮因而羁押萧拱,并对审讯人员说:“萧拱平时好说大话,不然他怎么能知道这些事。”本意是将萧拱定位为狂妄、乱言,但不知是审讯人员会错意还是受到阿纳等人的贿赂而故意为之,没有直接审讯萧拱而利用他人的证词将萧拱处死。现在萧仲宣同样陷入到诬陷之中,如果完颜亮默许这种诬告,第一会将自己变成暗中可能存在的萧拱—萧仲宣一族的政敌的政治打手,这是他所不愿意的。第二萧仲宣被诬陷后,容易将这一泄密时间扩大为政治斗争,萧恭、萧拱、萧仲宣等都是前辽室贵族,若针对他们进行政治斗争,容易引发民族对立,甚至重新燃起辽金之争等,所以处死诬告者是平息事件的最佳方式。

宋高宗绍兴二十二年(壬申,公元1152年)

先是毁其庙以为大理寺,而大鼐言:“三人者有大功德于圣朝,今神灵不妥,土庶悲嗟,宜进爵加奖。”寻进封程婴为强济公,公孙杵臼为英略公,韩厥为启佑公,升为中祀。

居士曰:尽管宋朝皇室与春秋的赵氏都姓赵,但自春秋以降,除了赵武一族之外,赵氏血缘逐渐庞杂,也有匈奴族、鲜卑族改姓赵氏,或者其他姓氏人改姓赵氏。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赵匡胤家族直接来源于春秋时期的赵国,赵构所以祭祀这些人,目的证明自己是华夏正宗,但问题是,作为华夏正宗,却对金帝国俯首称臣,作为赵氏后人却将祖先的故地丢弃(赵国的封地在今山西、河北一带,在南宋时期为金国领土),何况自己的父兄(赵佶、赵桓)在金帝国受尽侮辱,给已经去世前年的赵氏立庙不知道又有何用——总之,祭祀春秋赵氏使赵构和他的皇族成员陷入到不肖子孙的尴尬中。

第一百三十卷 宋纪第一百三十

金海陵王天德五年(癸酉,公元1153年)

旧取士无殿试,金主始复之……金之用刑,旧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荆决臀……又定车盖之式,后妃车饰以金……馀不得用。

居士曰:完颜亮完善科举、减轻刑罚、制定礼法,革除了金帝国的制度弊病,完善了国家制度,不失为一个有作为的君主。

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甲戌,公元1154年)

金主待裕甚厚,而裕自以专擅权势,虑金主疑己,又以金主嗜杀,恐及祸,乃与前真定尹萧冯嘉努、博州同知约索谋立亡辽豫王延禧之孙……“自来与汝相好,今令汝守祖墓。”裕固请死,金主遂以刀割左臂,取血涂裕面,谓之曰:“汝死之后,当知朕本无疑汝心。”

居士曰:如果萧裕真的是因为恐惧被杀,不是非谋反不可,也可以联合大臣结成自己的派系,能够使自己在朝中自保。即使谋反,也应该选择立金朝的皇室更有成功的把握,因为一方面完颜亮大肆屠杀宗族,金国皇族人人自危,另一方面完颜亮篡位登基,金帝国皇族人人希望取而代之,何况在血统上不改变家族更利于成功。萧裕没有选择金国皇室,而是另立辽国皇室,证明他不是谋反,而是复国。谋反是为一己私利,而复国则是为了民族利益和过去的国家利益。完颜亮要软禁他,实际上是给萧裕一条生路,如果萧裕只是为了自身,当然毫无求死的必要,但为了国家复辟的失败,却有理由殉国或为理想殉难。不过萧裕选择此时发难仍然是一个难解之谜,因为复国战争最合适的发动时机是在统治国内乱时,秦帝国灭亡后六国复国,淝水之战后慕容垂复国,完颜亮对贵族统治高压,引发内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何以萧裕不能耐心等待?萧裕选择在此时复国是否与之前的萧恭等人被杀引起的政治余波有关?我们在此提出此种设想,俟之后拥有更多的证据再来证伪或证明。

壬申,鄂州驻劄御前诸军都统制田师中奏武冈军猺人杨再兴已就擒。

居士曰:一般认为,南宋历史上有两个杨再兴,一为小商桥之战中战死的杨再兴(参考公元1140年),二是此处的瑶族首领杨再兴。笔者在写作初稿时亦以此为是,并对两个杨再兴做出考辨。但及阅读杨忆鸿先生发表于201436日的文章《南宋时期著名的四位杨再兴》,始知南宋历史上至少有四个杨再兴,其三为杨邦乂之子杨再兴,此杨再兴与小商桥之战战死杨再兴同为岳飞部将,只是他为父报仇,没有机会成为曹成的部将,与小商桥之战牺牲的那一位有所不同。其四为铁枪杨再兴,为杨家将的后代,抗金乃在岳飞死后。该文章考论精要,且有扎实的出处,使人折服。可惜此文不见于论文发表,余亦无幸运读到原文(只看到网络上的部分转载),故只能介绍他的主要观点在此。

先是帝谕秦桧曰:“武臣中无如张俊者,比韩世忠相去万万,赠典宜令有司检讨祖宗故事,务从优厚。”及是进呈,帝曰:“俊在明受间有兵八千,屯吴江……实为有功,可与赠小国一字王。”于是封循王。自淳化以后,异姓不封真王,其追封自俊始。

居士曰:张俊被追封一字小国王,有级别(而且是最高级,即国王而非郡王),有名义上的领土(循国,今广东惠州至梅州一带),是真正的王爵。而后来岳飞所被追封的“武穆”只是谥号,王作为爵位加在谥号之后并不是真正封王,而是封神,因为朝廷中的王爵只有国王、郡王两种,将谥号加于王爵之前是封神的做法,如李隆基封孔丘为文宣王,李亨封吕牙为武成王等。封神代表政府对民意的尊重,封王却代表政府对该官员的理念认可,所以岳飞被封为武穆王之后,又被重新封为鄂王,而民间却祭祀武穆王如故。

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乙亥,公元1155年)

初,靖康末,桧在中司,以抗议请存赵氏,为金所执而去,天下高之……帝渐知桧跋扈,惮之,不敢发,至是首勒熺致仕,欲以次斥逐其党,而国势已不振矣。

居士曰:赵构并不是害怕秦桧及其党羽,而是担心在罢黜秦桧之后会引发金国人的不满。秦桧死后,由于他的任何党羽都没有跟金帝国建立直接的联系,所以他们注定只是奴才的奴才,金国人不可能需要,也没有能力保住他们,所以赵构可以依次对他们下手。

丁卯,诏曰:“廷尉为天下平,而年来法寺惟探大臣旨意,轻重其罪,致民无所措手足,舞文弄法,莫此为甚。所冀端方之士,详核审复,一切以法而不以心,俾无冤滥,副朕丁宁之谕。”

居士曰:秦桧一死,赵构重新施行奖惩,废除恶法,做出一副秦桧不死寡人不得自由的样子,目的在于把所有恶名都归于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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