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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条文讨论会|360度伤寒训练营内部资料
医路漫漫 青竹相伴。

来源|青竹医社

 导读 

第一次『360度伤寒背诵训练营·条文讨论会』对伤寒的病因病机、六经的来源,六经的实质做了介绍,其次又讨论了六经辨证与八纲的关系,六经传变和合病并病,最后还对《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为我们对伤寒的背诵、理解和学习可谓锦上添花,那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伤寒的病因病机

《伤寒论》虽以“伤寒”二字名其书,但其中不仅论及伤寒,而且论及中风、温病、风温、风湿、痉、湿、喝病等,可见它是包括六淫疾病在内的。因此,讨论伤寒的病因病机,也就应该包括六淫。一般认为,六气为正,人赖以生;六淫为邪,人因以病。从《素问・天元纪大论》所谓“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太阴之上,湿气主之;少阳之上,相火主之;阳明之上,燥气主之;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谓“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即春木风、夏火暑、长夏土湿、秋金燥、冬水寒的外五气),人有五脏化五气(即肝木风、心火热、脾土湿、肺金燥,肾水寒的内五气)”来看,不仅可以看出六气(淫)有内外之分,还可看出六气(淫)应该归纳为风、热(暑、火)、湿、燥、寒五气(淫),并从而形成一个内外相应的体系

必须指出,六淫学说不仅具有病因意义,而且具有病机意义,必须综合起来看,才能全面地理解它。就六淫病因意义而言,如外感风寒邪气所致的风寒感冒和外感风湿邪气所致的风湿痹证等是其例;就六淫病机意义而言,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诸风掉昡,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湿肿满,皆属于脾”等是其例。一般来说,外六淫是外感病的病因,内六淫是内伤病的病因,但由于六气(淫)的内外相应,外感容易造成内伤,内伤容易招致外感,因而二者是既有区分,又是互相影响的。也正因此,在讨论伤寒的病因病机时,只有把外六淫和内六淫密切地结合起来,才能够深刻地理解它。

  外六淫与疫病

外六淫即天地间不正常的风、暑(火)湿、燥、寒。疫疠即天地间的“毒气”。从《素问天元纪大论》所谓“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和“刺法论”所谓“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的木、火、土、金、水五疫(疠)“毒气”来看,可见外六淫的风、暑(火)、湿、燥、寒和木、火、土、金、水五疫(疠)“毒气”,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也正因此,前人在论述外六淫为病时常常包括疫疠在内,如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自序中指出:“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如果不是疫疠为病,其死亡率是不可能这样高的。故王叔和在《伤寒论》中说到:“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天气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又如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上焦篇首先提出的九种温病中,就包括温疫在内。可见他们所说的外六淫为病都是包括疫疠在内而言的。因此,我们不可简单地认为中医所谓外六淫仅仅是指自然界气候变化的条件性因素,而应该看到它是包括疫疠“毒气”,亦即西医所谓病原微生物等在内而言的。

  内六淫与体质

内六淫即人体内脏腑阴阳失调所产生的风热(火)、湿、燥、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谓“人有五脏化五气”,在正常情况下则为生理的五气,在反常情况下则为病理的五淫。如肝虚则生内风,脾虚则生内湿,脏腑阴盛或阳虚则生内寒,脏腑阳盛或阴虚则生内热(内燥、内火)等。内六淫大多形成于后天,但也有来源于先天的,这就和体质有关。体质即人体素禀,如《灵枢》所谓阴、阳态和木、火、土、金、水形等。在这些阴阳五行的形态中,除“阴阳和平”之人无任何异常反应外,其余阴态、阳态、木形、火形、土形、金形、水形之人都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如阳盛或阴虚的则生内热(包括风、火、燥象,即一般所谓阳脏、热体之人),而易现或实或虚的热证;阴盛或阳虚的则生内寒(包括寒、湿象,即一般所谓阴脏、寒体之人),而易现或实或虚的寒证;若此一脏腑阳盛或阴虚生热,而彼一脏腑阴盛或阳虚生寒,则易现或实或虚的寒热错杂证。


虽然内六淫多形成于后天,体质多形成于先天(可在后天条件下改变),但由于二者常常互相影响而密切相关,因而它们是既可分而又难分的。由于内六淫与体质因素或多或少地存在于人体内因而常给外六淫与疫疠为病造成复杂的局面。这就是《伤寒论》虽以论述外感病为主,但其中又存在有内伤病的原因所在。

六淫虽有内外之分,但其病理特性(如风性动摇,热性丰隆,湿性濡缓,燥性干涩,寒性收引等)是相通的。因此,内外六淫所致的疾病,都是按照寒热虚实辨证和温清补泻论治的,它们在选方择药上虽有不同之处,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相通的。

  伏邪

无论外六淫疫疠因素或内六淫体质因素,当其潜伏在人体内而尚未达到发病程度时,就都可以称之为伏邪(或伏气)。因此,伏邪有内、外因之分,即外因伏邪:指外六淫疫疠因素潜伏于人体内者而言。如刘吉人《伏邪新书》说:“感六淫而即发病者,轻者谓之伤,重者谓之中感六淫而不即发病,过后方发者,总谓之曰伏邪;已发而治不得法,病情隐伏,亦谓之日伏邪;有初感治不得法,正气内伤,邪气内陷,暂时假愈,后仍复发者,亦谓之曰伏邪;有已发治愈,而未能尽除病根,遗邪内伏,后又复发,亦谓之曰伏邪。夫伏邪有伏燥,有伏风,有伏湿,有伏暑,有伏热。”

今天看来,属于自然界气候变化的外六淫虽不可能侵入人体内成为伏邪,但属于病原生物的疫疠之邪则是可以潜伏人体内成为伏邪的。而中医所谓具有木(风)、火(热)、土(湿)、金(燥)、水(寒)特性的五疫(疠)之邪则是和外六淫密切相关的内因伏邪:指内六淫体质因素潜伏于人体内者而言。

吴又可更具体地说:“邪之着人,如饮酒然。凡人醉酒,脉必洪而数,气高身热,面目皆赤,乃其常也。及言其变,各有不同,有醉后妄言妄动,醒后全然不知者;有虽沉醉而神思终不乱者;有醉后应面赤而反刮白者;应痿弱而反刚强者;应壮热而反恶寒战栗者;有易醉易醒者;有难醉而难醒者;有发呼欠喷嚏者;有头眩眼花及头痛者。因其气血虚实之不同,脏腑禀赋之各异,更兼过饮少饮之別,考其情状,各不相同,至于醉酒则也,及醒时,诸态如失。凡受疫邪…因其气血虚实之不同,脏腑禀斌之有异,更兼感重感轻之别,考其证候各有不同,至论受邪则一也,及邪尽,诸证如失。”由此可见,人体之所以受邪相同而现证不同,就是因为人体潜伏有内六淫体质因素的缘故,而这也就足以表明内六淫体质因素在外六淫疫疠因素所致的外感病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前人较多地在温病中谈伏邪,而在伤寒中谈伏邪的较少。

其实伏邪是客观存在而不容否认的。它不仅存在于温病中,也存在于伤寒中。故王叔和在《伤寒论》中说到:“中而即病者,名日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伏寒变为温病。”因此,我们决不可由于前人谈外因伏邪的多,谈内因伏邪的少,谈温病伏邪的多,谈伤寒伏邪的少,而有所偏废。

  从内外因结合看伤寒的发生和发展

伤寒疾病的发生和发展,都是外因作用于内因,引起邪正相争,导致阴阳失调的结果。先从伤寒疾病的发生来看,例如

(1)同一伤寒发病,为什么有的病“发于阳”而现“发热恶寒”,有的病“发于阴”而现“无热恶寒”?这显然是由相同的外因作用于不同的内因所致。即:病人内因阳盛(如阳脏之人),伤寒外邪入侵,体内正阳奋起抗邪的,则必“发热恶寒”(寒邪外束故恶寒,正阳亢进故发热);病人内因阴盛(如阴脏之人),伤寒外邪入侵,体内正阳无力奋起抗邪的,则必“无热恶寒”(寒邪外束故恶寒,正阳衰退故无热)。

(2)同一风寒侵犯太阳发病,为什么有的呈现发热、恶风寒、汗出、脉浮缓弱的表寒虚证,有的呈现发热、恶风寒、无汗、脉浮紧的表寒实证?这也显然是由于外因相同而内因不同所致。即:病人素体卫气较强,偶感风寒,邪气犯表,卫阳被遏,营阴不畅的,则现太阳表寒实证,宜用麻黄汤泄卫畅营以祛风寒;病人素体卫气较弱,易感风寒,邪气在表,卫阳不固,营阴失守的,则现太阳表寒虚证,宜用桂枝汤扶卫敛营以祛风寒。

(3)同一太阳伤寒发病,为什么有的但见如上所述的表寒虚实证,而有的则现表里寒热虚实相兼证?这显然是由不同内在因素来决定的。如“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38),就是因为新感风寒在表引动在里的伏热所致;“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渇…小青龙汤主之”(41),就是因为新感风寒在表引动在里的伏饮所致;“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94),就是因为其人素体少阴阳虚伏寒,当太阳新寒在表时,少阴伏寒即内应,故虽现有发热头身疼痛的太阳表寒证,但其脉则应浮不浮,反而出现脉沉的少阴里寒证,由于表证脉沉,多日不瘥,里虚已甚,故当急用四逆汤以救其里。这里还应与“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301)和“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323)合参。再从伤寒疾病的发展来看,例如:

1)同一太阳病,为什么有的传经,而有的则不传经?这显然是由有无伏邪来决定的。即其人患太阳病,表虽病而里则和,并无伏邪内蕴的,必不致由表入里而传入他经。如其人患太阳病,表既病而里又不和,并有伏邪内蕴的,则必致由表入里而传入他经。这就是为什么“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4)的理由所在。

2)同一太阳病传经,为什么有的传入阳明或少阳,而有的则传入太阴或少阴或厥阴?这也显然是由不同的内在因素来决定的。如“问日:何缘得阳明病?答日: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186),本条太阳病之所以转属阳明,并不能完全责之于药误,而是因为阳明里有伏热所致。从其病在太阳之表而杂投以汗、下、利小便等法来看,可见其病起即现有表里相兼之证。也正因此,医者才有可能或见其表寒而发汗,或见其里热而通利二便,由此而致耗伤了津液,促进了燥化,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另个方面,则是阳明里有伏热,即当新邪在太阳时,便有阳明伏邪内应,其病由太阳传阳明,已成必然趋势,只是由于治不得法而加速其进程罢了。如其阳明并无伏邪,则其太阳病是不大可能传入阳明的。

又如“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267),其太阳病之所以未经误治而自然转入少阳,由太阳表寒证传变为少阳半表半里寒热错杂证,更显然是因太阳新感引动少阳伏邪所致。如其少阳并无伏邪,则其太阳病也是无由传变为少阳病的。

又如“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168),本条太阳病之所以陷入太阴而现下利不止、心下痞硬的里寒虚证,乍看似可完全责之于药误,但如细加玩味,则不难想见其太阳病外证未除时,必有似乎可下之内证(如腹满)存在,才有可能造成误下,否则医者是决不会平白无故地议下的。正因病起即属太阳与太阴同病,由于医者辨证不细,误认太阴内证为阳明内证而误下之,以致生此剧变。这就不仅要看到它的药误方面,而且要看到它的内因方面。本条还应与“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273)合看,并从中认识太阴病腹满误下是可以发展成为心下痞硬的。

又如“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84),其太阳病发汗之所以会出现悸昡振等少阴亡阳重证,如其素体没有少阴阳虚的内因存在,光是太阳表病误汗,一般是不会引起如此剧变的。这可与下文所述误服大青龙汤引起“厥逆筋惕肉”变证合参,都应把药误和内因结合起来看,始称全面。

又如“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瘈瘲;若火熏之,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6),本条基本上提示了太阳病由表入里,亦即后世所谓卫气营血的发展过程。如所谓“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和“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即指病在卫分的表热证而言;所谓“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即指病入气分,和“多眠睡”,汗后所发生的不同变证,是由不同的内在因素来决定的。

再就太阳病误治法不同而变证相同者来说,如太阳病“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63)和“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167)是其例。汗和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法,误施之于太阳病,按理说应该引起不同的变证,其所以会发生上述相同的变证,是因肺有伏热所致。即当太阳新感风寒时,便有肺中伏热内应,本已势在必发,止此时医者或但见其表寒而发汗,或但见其里热而攻下,都不得法,故其病不为解,仍然按其自身规律向前发展,以致出现身热汗出而喘的麻杏甘石汤证,这在临床上所碰到的表(太阳、卫分)寒里(肺、气分)热证(如急性肺炎)中是不乏其例的。本证是因肺中伏热为太阳新寒引发所致,病在上焦肺卫气分,即卫分表寒轻而气分里热重之候,故其方以清透气分里热为主。由此可见,上述太阳病误汗或下后所发生的同一变证,是由相同的内在因素来决定的。

六经来源

学术界一般认为,《伤寒论》“三阴三阳”六经体系直接来源于《素问热论》。《素问热论》谓“伤寒一日,太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实际上,最早记载“三阴三阳”名称的文并不是《黄帝内经》,而是马王堆汉出土的帛书保存下来的《阴阳十一脉灸经》《足臂十一灸经》,只是到了《黄帝内经》足臂“三阴三阳”十二脉才得以完整,那么,马王堆帛书和《黄帝内经》的三阴三阳又是什么来源呢?

有人认为,《内经》的“六经”与《左传》的“六气”有渊源关系。《左传昭公元年》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这里的“六气”主要指气候现象。《内经》中的六气是指风寒暑湿燥火亦指天地自然的气候。《素问》“七篇大论”将“六气”与“三阴三阳”结合在一起,如《素问天元纪大论》曰“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将两者结合为风合厥阴,暑合少阴,湿合太阴,火合少阳,燥合阳明,寒合太阳,并以六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一分为三”思想开始出现。如《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物。”提出了“三生万物”的观点。

还有西周前期的《易经》,战国时期的《易传》,《说卦传》中更明确提出“三男三女”的六子卦。我们认为,“三男三女”是“三阴三阳”的直接源头。“三男三女”提出的“长男、中男、少男、长女、中女、少女”的名称,是“三阴三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明、厥阴”命名的基础。在马王堆帛书《阴阳十一脉灸经》和《足臂十一脉灸经》中,“三阴三阳”是作为外、中、里十一经脉的称呼,到《黄帝内经》完成了外、中、里十二经脉的完整称谓。

六经的实质

《伤寒论》之六经,虽称之为“病”,其实质是,并涵盖八纲辨证,是把症状用八纲分类所归纳的六种证候。八纲中的表、里、半表半里三者,都是病位的反映,而阴、阳、寒、热、虚、实六者,都是病性的反映。

这样,证候的病情属阳热实,病位在者即是太阳;证候的病情属阴寒,病位在者即是少阴;证候的病情属阳热,病位在者即是阳明;证候的病情属阴寒,病位在者即是太阴;证候的病情属阳热实,病位在半表半里者即是少阳;证候的病情属阴寒,病位在半表半里者即是属厥阴,按病性分,三阳病多属于热证、实证,为阳证三阴病多属寒证、虚证,为阴证

从邪正盛衰的关系来讲,三阳病表示正气盛,邪气实,正邪相争剧烈,病情大多都呈亢奋状态。三阴病表示正气衰,抗病力弱,病邪未除,正虚邪实,病情大多呈虚衰状态。


  阴阳是《伤寒论》六经辨证的总纲

阴阳两纲,既为六经之纲,又是八纲之纲,是用来统摄诸多证候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

例如伤寒的太阳病篇,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实则太阳,虚则少阴”。而有阴证阳证之分。若脉浮发热而恶寒的,则为病发于太阳,叫做阳证。若脉微细,发热而恶寒,则为病发于少阴,叫做阴证

阳明病篇,阳明与太阴为表里,“实则阳明,虛则太阴”。实为变化依据,故有阴阳之分。若身汗出,不恶寒,反恶热的,则为病发于阳明,叫做阳证。若阳明中寒,内传太阴,而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出凉汗、大便初硬后溏的,为病发于太阴,则叫做阴证

阳病篇,少阳与厥阴为表里,“实则少阳,虚则厥阴”。而有阴阳之变。若其人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心烦喜呕,为病发于少阳,则叫做阳证。若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为病发于厥阴,则叫做阴证

阳经之病,多发于六腑,因腑为阳,气血充盈,抵抗有力,故以各种热证为特点;阴经之病,多发于五脏,脏属阴,气血虚寒,抗邪无力,故以各种寒证为特点。推而论之,凡见身轻,气喘,口鼻气热,目睛了了,不能睡眠;或热极朦胧,视物不清;或目赤多眵;或身热面赤唇红;或烦渴而小便红黄,脉来数大,舌苔黄干,则皆为阳证的反映。如其人身重,口鼻气冷,爪甲色青,吐利而小便色白,脉来沉迟,舌淡白,则皆为阴证的反映。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在于阴阳失调,所以任何疾病,尽管它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都可以用阴或阳来加以概括。

在临床辨证中,首先要分清阴阳才能接触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即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寒者,发于阴也。”故阴阳是六经辨证的总纲。

  阴阳是《伤寒论》阴经和阳经的统称

《伤寒论》用阴阳来表示六经时,常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其一,直接书写六经名称。如条文中出现“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太阴病”等时,我们就知道其意是指太阳经病、阳明经病、少阳经病、太阴经病等。

其二,在阴或阳前面加上数词“二”、“三”表示多经并病的情况。三阴”指手、足三阴经三阳”手、足三阳经,如第219条、第268条提到的“三阳合病”,第270条“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廓,其人反能食而不呕”等。对于“二阳”,就需要结合所属条文内容才能作出进一步判断了,如第22条“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需结合条文中潮热、汗出、谵语、便难等症状表现,推测此二阳是指太阳、阳明两经。

其三,条文单独以阴或阳来指代六经需凭借分析条文弄清具体指向。如第148条“..……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此阴即为“少阴经”。

  阴阳是《伤寒论》津血和阳气的代称

外感误治,多汗伤阳,数下伤津,仲景多用“无阳”、“亡阳”、“阳微”指代阳气虚衰,以“阴虚”、“阴阳俱虚”来指代津、血、津液不足,或气血阴阳俱不足。

如第27条“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
第112条“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第153条“太阳病…无阳则阴独。”第346条“伤寒……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等,这里的阳均指阳气

又如第111条“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阴虚则小便难”,第246条“脉浮而芤……芤为阴”,这里的阴都指津血不足

第58条“凡病,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第153条“太阳病………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者”,这里的阴阳就包含有气血津液的意思。

  阴阳是《伤寒论》脉诊依据。

《伤寒论》中此类共有9条原文。

“脉阴阳俱紧”(第3、283条);

“脉阴阳俱浮”(第6条);

“脉阴阳俱停……但阳脉微者……但阴脉微者”(第94条);

“脉阳微……阳脉实”(第245条);

“阳脉涩,阴脉弦”(第100条);

“阳微阴涩而长者”(第274条);

“脉阳微阴浮者"(第290条);

“浮为阳,芤为阴”(第246条)。

有些注家认为第12条的“阳浮而阴弱”,虽未明言“脉”,实暗指此义。关于脉诊的阴阳,包括三种涵义,即脉象、脉体、诊脉方法。不可拘执于其中一种,否则难以通释原文。

其一,脉象分阴阳。脉象即诊脉后所得脉的状态,这类涵义正如辨脉法第一所说:“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大、浮、数、动、滑,此名阳也;脉沉、弱、涩、弦、微,此名阴也。”即阳病之脉象为阳脉,阴病之脉象为阴脉,当然,这是通过长期辨证实践对脉象总结归类,形成为一定体系的脉学理论;诊断疾病时,是以所诊得之脉象来帮助判定疾病的证侯。

其二,脉位分阴阳。《伤寒论》将寸、关、尺三部,分为阴脉、阳脉,寸脉为阳,尺脉为阴。“辨脉法”中说:“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曰:何为阳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何为阴不足?答曰:尺脉弱,名曰阴不足。”《脉经》亦云:“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又说:“关前为阳,关后为阴。”《伤寒论》第6条“脉阴阳俱浮”"及第94条“脉阴阳俱停”,注家都认为阴阳指尺寸而言。

其三,诊脉法分阴阳。《伤寒论》中就诊脉的指力而言,浮取为阳,沉取为阴。《脉经》云:“脉有阳盛阴虚,阴盛阳虚,何谓也?然,浮之损小,沉之实大,故曰阴盛阳虚;沉之损小,浮之实大,故曰阳盛阴虚。”浮取以候外,沉取以候内,外为阳为阴,故浮取,沉取可以诊察人体阴阳的状态。《伤寒论》脉以浮沉分阴阳者较多,如第245、100条与第274条。脉诊分阴阳目的是诊察人体阴阳二气的状态,判断疾病的病机、转归、预后等,为制定治疗原则提供依据。

因人体阴阳状态为一,脉之阴阳虽有三义,但表面上是言脉象,实际暗指人体整体阴阳状态,故有时又难以截然区分。三种方法有时也会同时运用,《脉经》中即有此例:“寸口脉浮大而疾者名曰阳中之阳…寸口脉沉细者名曰阳中之阴…尺脉沉细者名日阴中之阴………尺脉滑而浮大者,名曰阴中之阳。”即为寸、关、尺三部分与浮取、沉取结合辨证

这也导致了后世注家虽对《伤寒论》中某些以阴阳言脉象的条文解释会有不同观点,但所阐明的疾病的实质是一样的,皆能自圆其说。如对第3条“脉阴阳俱紧”,方中行认为:“阴为关后,阳为关前,俱紧,三关通度而急疾,寒性强幼而然也”;程郊倩认为:“紧面而浮沉俱有力也”;柯韵伯认为:“阴阳指浮沉而言不专指尺寸也”。对第12条”阳浮而明弱”的解释,由于原文并未直接言明为脉象,历史上有的认为是言病机,有的认为是言脉象,认为脉象又有指尺寸和浮沉的不同看法,最终对病机的理解一致。

六经辨证与八纲的关系

六经辨证贯穿着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等八纲的具体内容,今世所说的八纲辨证,就是从《伤寒论》六经辨证中提炼出来而加以系统化,并充实了它的内容,作为其他各科的辨证纲领。

  《伤寒论》中的三阳病

一般来说,太阳属表,阳明属里,少阳属半表半里,但这种概念并不是绝对的。

例如太阳属表,也可以出现下焦蓄水或蓄血的里证。表证中又分有汗者为表虚,无汗者为表实,里证中蓄水和蓄血,其性质也有寒热之异。另外,表证中恶寒和发热并见者属于阳,无热而恶寒者则属阴。

又如阳明病属里,但也有恶寒发热,气喘,脉浮的表证。阳明病虽有以胃家实作为辨证提纲的里实热证,也可以有食谷欲呕、饮水则哕等虚寒证,有阳热内结于肠,可下的三承气汤证,也有阴虚水停、小便不利的猪苓汤证等。

再如少阳病位在半表半里之间,其中有喜呕不欲食之胃虚证,同时又有胆火郁于上焦的胸胁满心烦的实热证,有兼有表寒的柴胡桂枝汤证,也有兼有里实的大柴胡汤证等。此外,还有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的病理机转。

  《伤寒论》中的三阴病

一般来说多属里证、虚证、寒证,但也不是绝对的

例如太阴病不仅有腹满时痛下利的里寒证,也有恶寒,手足温,脉浮缓的表寒证;有“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的寒湿证,又有腹满兼大实痛宜加大黄导滞的湿热证。当脾阳恢复,消灼胃津时,可以见到阴阳转化,由太阴寒湿证变为阳明燥热证的病理机转。

少阴病属于阳虚里寒证的多,但也可出现阳虚表寒证。有阳虚寒化证,也有阴虚热化证。当少阴阳气恢复太过时,可以见到由阴转阳,肾移热于膀胱的病理机转。

厥阴病虽然病情复杂,但也要辨阴阳的进退,寒热的多少,邪气的深浅,权衡虚实,才能立法定方。

《伤寒论》六经证与八纲辨证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必须充分理解到这一点,才能有效地进行临床辨证和治疗,更好的背诵伤寒。

六经传变和合病并病

六经所属的脏腑经络互相表里络属,彼此之间有着一定的有机联系,故在发病过程中可以出现传、变以及合病、并病的证候。

  传经

是指某经的主证已不存在,但病尚未痊愈而出现另一经的主证。例如太阳病的恶寒、发热、头痛、脉浮等证虽除,紧接着又出现不恶寒反恶热、身热、汗出、口渴的阳明证,叫做内传阳明传经与否,以当时所见的脉证为据,传经、越经传、再经传等是经络学说的一种理论,不适于六经辨证。简言之,传经尽管其病机、脉证完全不同,但仍可用六经病的提纲证加以概括


  变证

是指某一经的病情起了变化,主症不存在了,而疾病未愈出现不属于其他经的症状。例如太阳病的主症不存在了,出现心下痞硬、呕吐、下利等胃肠症状,这些胃肠症状不属于阳明病而称为痞症等等,叫做“变证推之,变证是不能以六经病的提纲证加以概括的。所以,传经与变证鉴别要点在于能否用六经病的提纲证加以概括。

  产生的传变与否

一般来说,决定于三个主要因素:一为正气的强弱;二为感受邪气的轻重;三为治疗的当否。

  合病

初起两经或三经的主证同时出现,叫做“合病”。其特点是病势往往偏盛于一经。其治疗原则是针对偏盛的一方。

  并病

初病时先见某一经的主证,在病情发展过程中再出现另一经的主证,两经主证并存,称之为“并病”。其特点是两经的症状可以明显划分,而其治疗原则却须两经同时兼顾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共有原文30条,分为两部分,内容比较易于掌握。

第一部分由原文1-11条为论述太阳病的辨证纲要
第二部分由原文12-30条为论述太阳中风证的病机、主证、主方、兼证、变证及禁忌证的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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