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建筑设计院副院长、住建部海绵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 赵锂
本人在蛇口工作6年,回到这里非常亲切,借此机会介绍一下《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主要讲三个部分:一是这个规范与海绵城市建设的关系,二是修编概况,三是主要修编内容。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中有一个小括号是“低影响开发系统”,我们中国的海绵城市建设包括整个城市的有机组成体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小区雨水建设规范是低影响开发的技术标准。海绵城市建设中,在指南中谈到由几部分组成:低影响开发、城市雨水等。技术路线包括三个部分:包括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我们的标准应该在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源头减排这一块承担着对于污染物和进口总量控制,在源头减排中承担了非常重大的作用。
前面谈到我们不是单一的低影响开发,海绵城市是多目标的低影响雨水开发体系,技术措施是在雨水渗透、总量控制、峰值控制等方面达到目标体系。第六章中入渗系统,包括在总量控制、资源化、峰值控制等起作用。七、八章是收集回用系统,也是污染控制、总量控制方面。还有调蓄系统的技术,跟前面几个措施相对应。
这个规范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都是参与单位。原来我们称之为《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感觉海绵城市建设是直接把雨水收集起来利用,实际上我们规范的内容并不是这样,但规范的名称给人感觉没有体现出渗、滞等理念,所以把“控制”加上。规范的修编,如果名字变化一般会有新的规范,由于这次是借助海绵城市建设的东风,未能修改规范名称。增加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内容,扩展并细化,尤其是雨水控制规划量化计算方面,包括下沉式雨水花园、生态滞留设施等细化了,把入渗设施等进行细化。
我们重点强调海绵城市源头减排的要求和措施,部领导认为是承担源头减排的重点规范,如果不在体系中加入措施,海绵城市就是空话。前面谈到城市60%源头控制不住就会发生问题,我们在这里明确提出要构建城镇源头雨水的低影响开发系统,建设或修复水环境与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与水的总量控制、峰值控制和污染控制。明确提出我们要控制什么,达到什么目的。同时我们提出采用的技术措施,明确渗、滞、蓄、净、排。这次是强制性条文提出,在标准规范中作为保证。在规划和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要包括雨水控制及利用的内容,相当于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做的。前面谈到雨水控制利用是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展开,这是一个多工程、多专业的融合,必须包括室外总图、总平面、景观等方面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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