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鸣默
近几年,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动车组列车的白色身影已经横跨大江南北、纵横祖国东西,舒适无烟的车厢环境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佳的体验。通过高速铁路出行的旅客不断增加,但通过普速列车出行的人们依旧占有很大比例,那么,有多少人关注过普速列车的吸烟问题呢?
今天(8月16日),有媒体报道对普速列车禁烟第一案进行了报道。因为在从北京前往天津、由哈尔滨市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也没有工作人员对抽烟者进行劝阻。大学生李晶(化名)于是将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目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此案,该案将于近期开庭。
赔偿车票款、要求列车禁烟、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显然,这又是一起带有公益诉讼性质的案件。此前,也有一些诸如视障人士无法在网上购买火车票、上海女童因指定学校偏远状告教育局等因不合理的规则设置而导致个人权利受侵犯,而要求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的案件。这些诉讼的目的其实很明确,就是希望通过自身的遭遇来让有关部门、规则制定者改变一些已经存在已久、但公众“习以为常”的不合理现象,以期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有过搭乘普速列车,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绿皮车”“红皮车”“蓝皮车”的旅客,大都有过在车厢连接处或靠近连接处座位闻到烟味的经历。现实中,对于这一常见现象,确实鲜有人提出的意见,列车乘务员通常也要求吸烟者前往车厢连接处,并设置烟灰缸等设施。而2014年1月1日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仅仅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也就是说,这似乎成为了约定俗成的事情。
虽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约定俗成不能成为规则,也不能成为吸烟者可以在车厢连接处吸烟的合理理由。因此,大学生李晶对普速列车可否吸烟的“较真儿”,其实是一种社会正义。
吸烟的危害众说周知,而禁烟已经不单单是从健康角度出发的一种行为,它已经涉及到了重塑公共场合的人己关系和社交礼仪。但不得不说,近几年来,社会控烟鲜有成效。中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近11个年头,11年来,政府虽舍得投入,公众也大力支持中国控烟,但进步有限,成效甚微。在上百个国家吸烟率下降的时候,中国的吸烟总人口、烟草消费却不降反增,国家层面的控烟条例仍未出台。也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加快推进全国层面的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势在必行,也十分重要。
但,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还未落地,多数省份还未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背景下,大学生李晶的这种“较真儿”就值得夸赞和推广了,因为严峻的禁烟形势,需要如李晶这样的这种人人逼视的氛围。只有让全民意识到吸烟危害、二手烟伤害,人人“较真儿”地关心和督促社会不合理现象改变,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也不妨以此次诉讼要求普速列车全面禁烟为契机,重新讨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陈鸣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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