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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照明需要充分考虑和多方论证

编者语:近年来,很多依托文物古迹发展旅游的地方,不约而同地对文物建筑实施“亮化工程”,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以及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这一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引出很多值得行业思考的问题:未来古建筑的照明如何做?已经“亮起来”的文物建筑怎么办?文物建筑“熄灯”,会不会影响游客体验,甚至进一步影响夜间经济发展?如何才能做到既确保文物古建的安全,又能让它们在城市“夜经济”中继续绽放光芒?等等。

为此,城市光网特别开辟“古建筑之‘亮’与‘暗’”专题,就“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的问题,问计照明行业各方,希望通过大家的观点分享,能给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带来一些启迪。

《古建筑照明需要充分考虑和多方论证》为专题第二篇,我们采访了多位市政管理、检测专家,他(她)们从古建筑管理、运营和安全等方面,为未来古建筑照明的发展答疑解惑。以下为全文内容:

李霞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设施研究所副所长

古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历史及人文积淀。在人的夜间活动日益丰富与城市夜景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无论是从呈现古建筑的形式与内涵之美,还是从体现城市夜景的丰富性角度考虑,古建筑所在区域的夜景照明是存在一定必要性的,但针对古建筑本身的建筑照明来说,是否必要,需通过相关专业部门的论证方可确定。

古建筑照明作为后期附加于古建筑上的元素,首先应根据专业意见来考量古建筑本身是否适合或是否有条件做照明。如果专业条件允许做照明,则应在设计手法、生态保护、施工技术、施工工艺、产品品质各个环节的细节上下功夫。例如,设计阶段应该在充分考虑不干扰古建筑本身,细致了解古建筑结构,为古建筑量身定做照明方案,适度地增光添彩展现其夜景魅力,而非徒增古建筑的负担;实施阶段更应该充分保护古建筑,措施到位,拒绝隐患。总之,始终应以保护古建筑为第一原则。

对于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的规定,我是非常赞成的。这样规定的出台,一来杜绝了“简单粗暴”的装灯方式对文物建筑的伤害及带来一系列的隐患,二来也对照明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得直接安装灯具”的规定能够推进照明各个环节对文物建筑照明的思考和提升,会带来理念与技术上的进步。

至于会不会影响夜经济的发展以及古建筑的运营,我认为不会。因为有限制才会有突破,上述政策的实施会让古建筑照明更加严谨细致。从长远角度来看,是可持续的,对照明行业也是一种推动,即便“熄灯”也是暂时的。而且,我认为夜游体验不仅仅是照亮所有那么简单,主要还是整体光环境的呈现和夜游氛围的营造。因此,不会对古建筑运营造成影响,反而会促进古建筑夜景运营往更加安全、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图 / 南京夫子庙夜游场面火爆

当前,造成国内外文物消防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照明带来的问题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根据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专业要求及措施进行排查与整改。其次,古建筑应有其符合规范标准,并根据个体差异来制订的完整的保护方案。对于可以做照明的古建筑,我们要因地制宜,在在照明技术和艺术手法上充分论证并创新,让安全与美观并存。同时,我也建议业界将对古建筑本身照明的关注重心逐渐往古建筑所处区域夜景照明和光环境营造的方向深入思考。

“满足安全保护要求并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文物古建筑照明的重要前提。现在会有相关限制政策出台,也说明之前存在着不安全、不科学、不合理的照明并引起了问题与争议。因此,在满足这一重要前提的情况下,也要根据文物古建筑本身的特性,多方充分分析论证后再做是否点亮的选择。毕竟文物古建筑是不可替代的,保护为先,不容闪失。

陈玮炜、唐欣慧、姚英昊 上海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古建筑的开发利用和运营管理这两个角度是存在一定区别的:首先,从开发利用的角度,可以进行开发利用的古建筑是有必要做一定量的夜景照明的。这里的夜景照明是指利用适量的灯光塑造景观(古建筑)的夜景形象,以达到吸引市民游客的目的,体现、提升的是古建筑本身,照明并不是主体。古建筑能吸引人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其浓厚的历史气息与历史沉淀带来的与市民游客精神上的共鸣,以及古建筑鬼斧神工的造型与建造工艺能令市民游客叹为观止,而夜景照明是为了能延长市民游客观摩的时间,甚至是打造出古建筑在白天与夜晚不同风格的景色,从而达到能让更多人来、留住更多人的目的,对经济发展的好处无可厚非;其次,从运营管理的角度来说,夜景照明的建造必然会加大运营管理的难度与成本。但如果我们能做好夜景照明这一块的运营管理工作,必将能为古建筑注入新的活力,从而获得更高的人气。

当前,文物消防安全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造成造成国内外文物消防安全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用电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就是出于对用电安全的考虑。作为景观照明的管理部门,我们将积极配合文物局相关部门落实《指导意见》。

至于《指导意见》的出台会不会造成古建筑普遍夜间“熄灯”,影响游客的体验和夜经济的发展。我的看法是不会,因为更多的古建筑不会完全熄灯,只是会转变“点亮”的方式,以更安全更可持续的手段继续在夜晚绽放光彩。

文物古建筑是国家之瑰宝,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利用。对于于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人民群众有相应需求的且有相应经济实力的地区的古建筑,如果在有既能满足文物古建筑安全保护要求,又有更科学合理的亮化方案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当选择“点亮”。

刘菊 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光电技术室主任

“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这个要求是放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第7条“严格安全用电”这个条款里边,个人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1)从安全用电的角度考虑:由于文物建筑自身的特点,建筑物本体上并不具备专门的用电线缆和线缆敷设槽,如果要加装灯具,势必增加用电线路的敷设,不规范的线路敷设很容易发生安全隐患;

2)从防火的角度:由于灯具(特别是质量安全不可靠的灯具)可能存在着火风险,如果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也应和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防火距离,避免灯具万一发生着火时,引燃文物建筑;

3)如果在文物建筑上直接装灯,无论是增加用电线路还是加装灯具,都会对文物建筑本体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是不可逆的,从保护文物建筑的角度出发都是不可取的。

从灯具检测的角度看,这个政策的出台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灯具的安全标准是不断更新的,检测需要执行标准的要求。但不管怎么样,对于防电击、防高温、防火、防辐射等基本安全原则是不变的,希望企业能够提高灯具产品的整体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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