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快把酒满上!
不会喝?
人在江湖走,哪能不喝酒!快干了!
商务宴请、同学聚会、朋友吃饭……
很多场合都少不了喝酒
小伙伴们对于“中国式劝酒”一定不陌生。
但近些年来,
由于劝酒引发的猝死事件时有发生。
男子喝酒猝死,“酒友”全成被告
看了下面这个视频,你还敢劝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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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石家庄也发生过类似事件
具体如下:
原本开心的饭局和聚会,
因为这样的意外变成了痛苦回忆!
除此之外,
许多人喝酒还爱脸红,
你知道吗?
这样的人患上食道癌的概率更大,
具体视频如下:
所以说,
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着想,
咱以后千万别劝酒,
喝酒本来是个高兴事,
千万不要好事变悲剧,
命都没了还谈啥哥们儿情谊。
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
二、强迫性劝酒。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未将醉酒人送回而发生类似“酒后跌伤”等情况,同饮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
看完这些你还敢随便劝人饮酒吗?
劝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关心别人也要爱护自己,
杯中物虽好,也不可贪杯哦。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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