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天府新区楼盘销售的朋友们,可能都了解到,有些楼盘只出售给愿意全款并且有资格的客户,这也许会成为一种常态。
如果您有购房资格,那么全款自然没有问题
今天就讲一下如果您没有购房资格,但是还是铁了心的要全款买,有什么风险。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
当前限购政策下,一些没有房票的买家,向开发商提供虚假材料,开发商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房管局对开发商网签后备案期限无要求造成开发商可以实质上的做无购房资格客户的全款不备案。
基本上很多售楼部都说了,资格可以商量。这种做法不配合当下的政策和精神,不提倡,有风险。
这种做全款不备案的,基本上任何一家开发商都有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会明确说明,你要自己对你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果你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你还要赔偿开发商
所以,全款不备案,开发商让你退房,你没有办法的。
之前某楼盘第一批全款不备案的补充协议就是这样的
你用不合资格的真材料给开发商,开发商卖给你了,那就是开发商违规
全款不备案的补充协议内容大意是
1、你提交的是符合资格的材料
2、因为你个人原因,暂时不愿意备案
3、你自己要对你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
4、因为你提交虚假资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你要赔钱给开发商。
购房者风险
里面的风险全部在购房者这边
因为你提供假材料,开发商随时可以把房子收回再卖
你提供了真实的不合资格的资料,开发商去给你网签了,那就是明摆着开发商违规的,开发商不会给你承担这个风险的。
你要是不相信,看下购房合同吧。天府新区某楼盘购房合同,合同明确了关于买受人购房资格的问题: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全面介绍了限购政策,买受人签署本协议亦已自行向房屋行政主管机关咨询了相关内容,承诺诺自己符合购房资格,如果资格有瑕疵,一次性付款,履行协议咱不备案,条件成熟后在备案,出卖人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买受人承担10%的违约金。
全款不备案申请书
全款不备案申请书
还有申请书,如果因为办理网签和备案手续影响产权办理,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全款不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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