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物业的问题,居住小区的朋友们都了解一些,但大都是一知半解,下面这些关于“物业”的事儿,您心里应该有个底。
一、小区的物业服务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小区物业服务的内容一般按照小区《物业服务业合同》约定的进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业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简单来讲,物业服务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等内容。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物业是否可以要求预交物业费
很多买了房屋的业主都会遇到验房时物业公司要求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实际上,这样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过行政机关批准是可以预收的,但是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如物业公司无法出示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业主可以拒交。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四、业主是否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入和支出?
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资质,即使是专业的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全体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会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所以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文丨周文律师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