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平台逾期债权催收情况公告(180815号)
发布时间:2018/08/15
尊敬的金融圈投资者: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兑付工作顺利推进,金融圈自7月13日正式启动兑付计划以来,始终积极开展逾期催收、资产处置、缩减运营成本等工作,不仅及时引入第三方律师、会计师进场协助,也获得了南山公安分局的有力支持。
2018年8月3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在公众号上发布了案件情况通报,对拒不还款的逾期借款人及公司将采取相关强制措施,为金融圈平台进行逾期催收工作、如期推进兑付计划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金融圈平台已向南山公安分局提交了逾期客户数据。截至2018年8月15日,德阳迅华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华公司”)因其拒不还款,警方已对迅华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威采取强制措施;北京创昆公司与中诺(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公司”)因其未正常还款,警方已对创昆及中诺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强采取强制措施。
除迅华、创昆及中诺公司逾期欠款以外,共鸣众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还金额201,176,335.04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羽泉;深圳千诚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应还金额43,033,754.52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嘉鹏。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公司均未正常还款。望其他逾期债务人及时清偿所欠债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以及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于8月9日发布的《关于督促P2P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通告》,我司于2018年8月13日向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报送了4888位恶意逃废名单。根据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相关通知,借款人无故拖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可能受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限制或禁止出境、被限制高消费、债务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及违约金、个人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等限制措施。
金融圈平台将配合南山公安分局,并结合全国整治办与深圳市互金协会的催收新举措,继续积极推进逾期债权催收工作,并在金融圈平台官网、官方QQ群中及时发布催收进展公告。兑付期间,金融圈平台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支持、理解和包容,在此向各位深表感谢。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
深圳福迈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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