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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饭当药吃

一、

不久前看了毕飞宇的小说《玉米》。里面有这样一个前后呼应的细节:小说一开篇,讲的不是玉米,而是玉米她妈施桂芳。施桂芳生到第八个,终于生了个儿子。丈夫是村支书,自己最终大功告成,人就懒了,懒上带着傲慢。

“施桂芳喜欢站在家门口,倚住门框,十分安心地磕着葵花子。施桂芳一只手托着瓜子,一只手挑挑拣拣的,然后捏住,三个指头肉乎乎地翘在那儿,慢慢等候在下巴底上,样子出奇地懒了。施桂芳的懒主要体现在她的站立姿势上,施桂芳只用一只脚站,另一只却要垫到门槛上去,时间久了再把它们换过来。人们不太在意施桂芳的懒,但人一懒看起来就傲慢。人们看不惯的其实正是施桂芳的那股子傲气,她凭什么磕葵花子也要磕得那样目中无人?”

只有小说家,才会在司空见惯的日常景致中,发现经常被忽略和遗忘的细枝末节,然后放大,惊奇地注视。玉米她妈嗑瓜子这件事,就成了小说的开篇。嗑瓜子这个行为,是施桂芳此时生活状态的绝佳反映:懒散,倦怠,但其中也有一种积极的傲慢。

后来,村支书丈夫睡了不该睡的女人被发现,丢了官职,远走他乡;大女儿玉米令人称羡的跟飞行员的亲事告吹;最漂亮的女儿玉秀还被村民强奸。家境是一天不如一天。施桂芳也失了生活最后的一点积极性,不再有气力倚在门口嗑瓜子。玉米还要给她炒制瓜子,施桂芳说:“玉米,别丢人了。”

“妈,就当药吃吧。”玉米回答道。

我看到这儿的时候是晚上在浦东去花桥的11号线地铁上,11号线西北端的末段都是地上线,当时感觉,窗外的夜空都是亮的。放不下小说,就是放不下这样的发现。这就是昆德拉说的,小说家的职责是探索、揭示存在,而存在总是被遗忘。小说家让人们用惊奇的眼神,重新发现生活存在底下的诡谲和波澜。

毕飞宇在这里发现、揭示了什么呢?

我们知道,嗑瓜子,其实就跟吃饭吃面条一样,是日常行为,人每天都要吃饭。这是生活规则里边,不需要有特别意识和力量去完成的事。而吃药,是身体平衡打破之后,不得不做的行为,即使对于长期的病号药罐子,这行为里也包含着一种生活偏离正轨的哀伤。是药三分毒,健健康康的,谁愿意吃药啊。病人如果可能,谁不希望通过药物把自己调整过来,回到只吃饭不吃药的日常状态啊?

在这样的常规认知中,我们其实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日常行为并不需要太大的勇气和自我意识。而如果生病了,我们却说对抗病魔,要坚强,会好起来的。吃饭谁不会啊,嗑瓜子能有多大的难度?

但是毕飞宇作为小说家,敏锐地发现了施桂芳嗑瓜子这个行为中暗含的生活勇气和积极性。当她的心气被彻底打掉之后,她丧失了像原先那样嗑瓜子的能力。这件事,是一种能力,对施桂芳来说原来不是一直有的东西。聪慧如玉米,跟毕飞宇一样发现了这一点,强行炒制瓜子,让他妈当药吃。也许重新磕起瓜子,施桂芳可以找回一点生活的积极性,就像滴水不进的病人滴生理盐水一样,让虚弱的身体恢复一点点能量。

在这里,玉米的话打破了吃药和吃饭之间的界限。而在这个界限模糊的背后,是生活常规和偏离状态之间的界限——吃饭也需要有人给你加油打气的话,那日常吃饭状态也可能跟吃药状态一样是在常规之外了。这一刻,我们惊奇地发现,原来人哪怕最细微常见的行为,都不一定是轻而易举的。那么生活中,还有东西是理所当然,理应如此的吗?会不会在很多人看来完全不值一提的小事,有的人拼尽全力也做不成?会不会就没有理应如此的轨道供人生的列车紧贴行使,而永远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只有雾中之路?

小说家不是故弄玄虚的哲学家,要在此用标新立异、出人意料的思想来迷惑我们,他只是揭示了存在的真相,而在发现那样的真相之后,我们不会想那么多,只是觉得震惊,与此同时,贴近了生活感受中最隐秘、最真切的部分。

那一刻,我也明白了曾经我一个朋友的震惊。她生病,什么都吃不下,我拿了一碗粥,说吃不下就当药吃吧。她很震惊,说会永远记住这句话的。这句话我生病不吃东西的时候,我爸常会跟我说,所以对我,当时是很司空见惯的一句平常话。

二、

我之所以去读毕飞宇的小说然后有这样的发现,是因为看了毕飞宇自己在别人小说中的一个发现。感觉这人说小说说得蛮有意思的,不知道自己写的小说怎么样,就找来看看。

毕飞宇那个发现的对象是经典名篇,莫泊桑的《项链》。那个故事家喻户晓了:马蒂尔德,一个19世纪法国公务员的妻子,长得很漂亮。她要参加聚会,苦于没有项链,就跟自己的阔太朋友借了一条,在聚会上光彩照人,结果不小心搞丢了,她就开始做刷碗洗衣那样的活来攒钱买项链。等到她终于攒够钱买了一条新项链还给她朋友的时候——莫泊桑说花了十年,她朋友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个粗糙的女人就是过去那个美艳动人的马蒂尔德,然后告诉了她项链是假货的真相。

《项链》是千古名篇了,我们以前的课本上说,这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中的虚荣风气。不管课本怎么说,既然是千古名篇,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样的故事在当时的法国是绝对令人信服的。实际有没有此事另说,就是如果真有此事,大家不会觉得根本不可能。一个让人觉得根本不可能真实的小说,是不可能被传颂的。不要说现实主义作品,就是魔幻,科幻,奇幻,立足点都必须搭建好,让人读着读着就觉得确有其事。

然后毕飞宇有一天闲着无聊,就改写了一个当代中国版本的《项链》。可以跟他一样自己脑补。比如有一个北京某部委的中层公务员叫王宝强,他太太樊胜美要参加聚会,手边没有足够好的包,就跟有钱朋友借了个LV,结果搞丢了,为了还包她不得不去做家政服务刷碗洗盘子,做了十年终于凑够了买包的钱,自豪地买了个包还给朋友,那个朋友看到面目全非的樊胜美,告诉她那包是假的,樊胜美当时就震惊了。

毕飞宇很快就发现,这故事完全狗屁不通。只要不是弱智,都看得出来这纯属扯淡。比如,一个首都部委公务员的妻子,会没有奢侈品?没有会跟别人借?最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中产阶级大美女为了攒钱,会去做家政刷盘子。这是弱智都想不出来的剧情。中层公务员不可能娶打工农村姑娘的啊,就算人家漂亮身材好机缘巧合嫁了个中层职员,也不可能再回过头去做那些粗活。为还人家一件小东西毁了十年青春先不说,最后知道那东西是假货,樊胜美会震惊?在中国社会发现一件假货,鬼才会震惊。

樊胜美不会震惊的,但是毕飞宇因此震惊坏了:为什么同样的故事,在十九世纪的法国就是千古名篇,而如果放当代中国就狗屁不通?

毕飞宇认为,这其中最核心的原因,是两个社会基本形态完全不同:在十九世纪的法国,真的东西(传统美德比如欠债还钱、辛苦赚钱,或者货物)是主流,假的东西都还没进入很多人的视野,所以马蒂尔德发现毁掉自己美貌和青春的,只是一件假货的时候,那种戏剧效果让读者都唏嘘不已。而在今天的中国,假的是主流,人人都不陌生,社会关系和劳动分工上也区隔明显,所以樊胜美那样的做法和感受就极度滑稽可笑了。

《项链》莫泊桑是当讽刺作品来写的,讽刺了一个女人的虚荣。莫泊桑把这种虚荣视为一种性格缺陷,又指出这样的缺陷会毁掉自己的人生,最终还发现自己曾经追求拥有的,只是一个虚假的肥皂泡。

但今天一对比,就发现完全不对。现在再天真、纯朴、恪守传统道德的人,都不会把一个女人那样的小虚荣当成什么天大的事来说。如果真有其事,樊胜美不偷不抢不作妖不认干爹,勤劳的双手倒像是道德模范学雷锋。至于她没有意识到假货,还会震惊,只能是从小到大被人保护起来,与世隔绝了。

于是,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满怀忧患意识的讽刺杰作,今天重读,却像是一面十九世纪法国纯真年代的镜子。感觉那时的社会风貌和人,都好傻好天真啊。这么大一个作家,集中火力加以批判和讽刺的,是一个女人小小的虚荣心。今天看,也实在太无聊了。

三、

小说家也不是社会学者,没想过怎么全面分析、比较、鉴别一个时代的状态和风貌,他们只是探索、揭示存在,把人最真切、隐秘的状态描绘出来。但是通过马蒂尔德和樊胜美的不同遭遇,很容易发现,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形塑自己的生活风貌。

当我们阅读跟今天社会形态不一致的时代中他人的言行和感受,不经意间会撞上一件事,明了此时此地的常规并非一直如此。在其中无奈,有可能就是生错了时代。

文学最终给人的异乡客和故园归乡感其实就在这里,不管是时代还是个体生活,从来就没有什么理所当然,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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