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
近年来,着重建设了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无人机遥感侦测3个特色学科方向,累计为军地单位输送5万余名指挥人才;与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长期合作办学,与北京大学共建应急救援与空间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拥有科技部挂牌的无人机遥感系统综合验证场,具有固定空域的无人机飞控师培训基地;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注册的A类依托单位,承担80余项国家和军队应急救援课题,20余项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抢险救援建设与实践;先后跨区机动至黑龙江、山西等地参加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遂行云南鲁甸、尼泊尔等地震灾害抢险救援任务,为军地应急救援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第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院长、政委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相应规定;
(二)根据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审复检;
(七)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八)协助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院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需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由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遂行任务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