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
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到底指什么呢,它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债权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但这些金融资产没有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简单来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投资中的“回收站”。如果企业的某项投资无法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进行核算,一般情况下,就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如何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科目设置
账务处理中还会涉及到“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核算取得的现金股利
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
3、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应减记金额】
贷: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中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差额】
注意: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如股票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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