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关于“自由”(Freedom)孟德斯鳩说:“没有一个词比自由有更多的涵义,并在人们的意识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5]英国观念史家以赛亚·伯林(1909—1997)的《自由论·两种自由概念》指出,“自由”一词有两百种以上的定义。依笔者所见,“自由”定义之多,挣脱。
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称“人人生而自由”,“人人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将“四大自由”列为世界各国共同遵守的基本精神。
我国当代拟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二项,“自由”列其中。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肯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自由”为社会层面价值取向之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总之,古典汉字词“自由”意谓放任、自恣、自纵,至今仍在使用;而现代义的“自由”,是有约束的、理性的自由,在政治上是指受法治制约的公民自由权,观念上是指基于自身主动意志的思想自由,法律上是指在不违法前提下的行为自由,伦理上是指在道德自律前提下的操守自由,哲学上是指对必然的认识。这种自由观日益深入人心,逐渐被大众所认可和实行。这是中西语汇涵化的结果,而“自由”一词正通过这种涵化获得共认的现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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