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法规的修订力度,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相继对18种农药、29种兽药、39种渔药做出了禁止使用规定。
一、 矿物源农药:主要是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它们不会对害虫、病菌产生抗性,长期使用效力不变。
二、 植物源农药:如除虫菊素、鱼虅酮、蛔篙素、烟碱、大蒜素、芝麻素和天然植物保护剂等。这类药剂的特点是刹虫、刹菌效果稳定,不污染作物和环境,无公害,对人、畜、鸟、蜜蜂安全,害虫和病菌不易产生抗性,对农作物有助长和提高质量的作用。
三、 生物农药:如多抗霉素、井岗霉素、春蕾霉素和华光霉素等,在农作物和果树上常用效果较好。
四、 昆虫生长调节剂:效果最理想的是灭幼脲类农药,它效果长久,对人畜无毒害,不污染环境,是无公害蔬菜的最佳农药。
五、 高效低残留性药剂:在上述无公害药剂短期内无法应用的情况下,可选用一些高效低残留的专刹性农药或专刹性混配药剂。达到增强药效,一药治多虫的作用,省药、省工、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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