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房管局发布的《2011服务指南》,申请公租房,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提交5份材料:公租房申请表;家庭成员户籍、身份及婚姻情况证明、家庭住房证明;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
住房困难家庭办理流程为: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区民政、房管部门分别审核——公示。
如果申请人是新就业职工,需提供6份材料,包括:公租房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及居住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申请人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情况证明;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
新就业职工办理流程为: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区房管部门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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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相关政策
公租房是政府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赁价格,面向规定对象提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针对既不属于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保障范围,但也买不起商品房,被称为“夹心层”的中低收入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通过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以及其选房顺序;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房管部门核准的配租方案组织实施。
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高层住宅可放宽10平方米。
实行有限租赁,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基准租金一年一公布。实行市场租金后,对住房困难群体租赁公租房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实行差别化的住房补贴。
公租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租房的,应当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公租房申请资格。承租人拖欠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通报其单位,从其工资收入直接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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