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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玥阳:窃听帝国史,比电影更精彩

【按:近期诸如《窃听风云》一类浑浑噩噩的电影有没有让你昏昏欲睡?真实世界的窃听大历史或许比电影更精彩。电影内外,谁才是这个世界的窃听老大哥?老大哥又为人类的窃听工程做出了什么贡献?来看看李玥阳博士纵横缤纷的论述。本文摘自李玥阳博士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青年文艺论坛上提交的论文。】

2006年以后,窃听电影陡然增加。2006年意大利有《被窃听的隐私》,2006年德国拍摄了轰动一时的《窃听风暴》,2006年中国也出现了新一轮“窃听风暴”——电视剧《暗算》播出。2009年,香港开始拍摄《窃听风云》系列。2012年又拍摄了电影版《听风者》。问题在于,为什么2006年以后突然出现这么多窃听电影呢?一个有趣的事实或许可以作为参照。20世纪80年代,短波通信和卫星担负着90%的数据通信。美国强大的监听网络无所不到。1991年,英国开始铺设第一条海底光缆。中国、俄罗斯都铺设了数千千米的海底光缆。光缆不同于卫星,茫茫大海中很难找到。所以从此以后,全球窃听渐渐走向低谷。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十分艰难的进行海底光缆窃听实验。伴随2001年后美国反恐力量的膨胀,海底光缆窃听得到大力发展。2005年2月,美国建造的吉米?卡特号核潜艇正式服役,这艘潜艇的特性即是可以对海底光缆进行窃听。以这艘潜艇的服役为标志,窃听浪潮重新席卷全世界。伴随世界窃听战的重新打响,电影开始全面呈现窃听,也就不足为奇了。

 

间谍片是一种电影类型,同时也是跨类型电影的时髦题材。间谍片的可塑性使其以不同的方式被复制,至今已经有很多轮回。希区柯克早期的电影《三十九级台阶》(1935年)便是间谍片的经典作品。而中国1937年的《密电码》则由中统张道藩亲自编剧,是间谍片在国产电影中的早期尝试。

间谍片更为辉煌的阶段是冷战时期。美国推出了重要的间谍片“007系列”(最早一部《诺博士》在1962年首映)。与之对抗的苏联政治艺术电影中,间谍片也占据极大比重。至今仍被提及的电影《锄奸计》(1944),《侦查员的功勋》(1947),《蓝箭》(1958),以及经典的电视剧《春天的十七个瞬间》(1973年曾引起极大轰动)都是影响较大的作品。同时,间谍片也成为十七年电影的重要部分。早在50年代,便有《斩断魔爪》(1954)、《国庆十点钟》(1956)、《神秘的旅伴》(1955)、《羊城暗哨》(1957)等众多影片。到了80年代前期,在改革开放后的和解氛围中,间谍片在惊悚片或恐怖片的新面目下再度赢得万众瞩目。例如80年代初的《405谋杀案》票房过亿,《与魔鬼打交道的人》获得文化部优秀影片奖,而1979年《保密局的枪声》更是以6亿人次观影、1.8亿票房成为迄今为止无法超越的神话。除此之外,中国电视剧的开山之作《敌营十八年》(1981)同样属于间谍题材。

美国电影《窃听大阴谋》

伴随八九十年代之交的冷战终结,间谍片经历了一段沉寂,重出江湖是在90年代中后期。“007系列”在1989年之前保持着1-2年一部的速度,而1989到1995年停滞了6年,1995年再度以《黄金眼》出击。此时,好莱坞新的间谍系列《碟中谍》(1996)和《谍影重重》(2002)也开始公映。戴锦华曾借用《谍影重重》的英文原名“伯恩的身份”来说明,间谍片复兴的核心问题已不再是冷战对峙,而是后冷战的“身份危机”。这种转变依然险象环生,与身份危机相伴生的是保守主义在全球的兴起,《黑衣人》(1997年开始)中身穿黑衣保卫美国的安全局特工便是一例。

在间谍片的沉浮之中,“窃听”是时而浮现的题材,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处于次要位置。对于电影而言,影像一直被凌驾于声音,人们认为影像才是电影最核心的部分。因此在较早的电影中,“偷窥”可能比窃听更加频繁地应用于电影。希区柯克的《后窗》(1954)以偷窥来呈现现代性生存境遇。《美人计》(1946)则以偷窥来隐喻窥破父权结构的“女性的好奇”。在另一个层面上,“偷窥”又构成克里斯蒂安?麦茨之“电影窥淫癖”的视觉表述,并因此构成对于电影媒介自反性的隐喻。

相对于“偷窥”所可能具有的本体论意义,窃听在电影中的发展似乎更多依赖电影之外的因素——移动电话和网络的普及,窃听技术的便捷应用和快速发展。在1967年《中央调查局》(《总统的精神病医生》)中,“电话公司”已经被作为潜伏最深的邪恶力量。人们在大脑中植入一个东西就可以得知各种隐私和信息。尽管这部电影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窃听电影”,但对于窃听恐怖未来的隐忧却已然显现。

事实上,尽管窃听并没有像偷窥那样被纳入电影本体论探讨,但早期的窃听电影创作却充满了本体论冲动,不断与欧洲艺术电影对话,福特?科波拉著名的《窃听大阴谋》(1974年)便是一例。

首先,《窃听大阴谋》既是视听语言试验,又力图从听觉的意义上对电影本体进行再反思。科波拉说,这部电影是为了向安东尼奥尼的《放大》借鉴和学习。在《放大》中,摄影师托马斯偶然拍到一组图像,每一次观看都会呈现出新的意义,直到凶杀案浮出水面。对此,科波拉的借鉴是非常刻意的。在《窃听大阴谋》中,窃听者同样听到一段很无聊的对话,同样发现新的意义,最后同样是一起凶杀案——只不过声音替代了影像。在此,窃听电影被放置在电影语言试验的语境中,并以不同的方式指向媒介自身。研究者也由此认为,《放大》和《窃听大阴谋》(the conversation)分别代表了电影“看”和“听”两种层面上的隐喻性/自反性。

其次,就影片的主题而言,此时也尚未触及福柯式的“控管社会”,《窃听大阴谋》并不试图呈现控管社会无处不在的窥视与恐怖。而是延续了存在主义的命题,它所遵循的还是欧洲艺术电影和法国电影新浪潮的脉络。影片开端,大全景的俯拍镜头,随即镜头反打,我们看到窃听者和被窃听者同在被看的视野之中。在此,被窃听者(福柯式命题的主角)是次要的,窃听者才是影片真正的主角。也就是说,影片开端的大全景并不试图呈现无处不在的目光,相反,它更像是存在主义的镜头表述——它给窃听者设置了一个境遇:一个拥有良知的窃听者,他的窃听剥夺了他的爱情、伴侣和全部生活乐趣,并不断导致谋杀,他该怎样做出选择?这是一个存在主义的命题,与电影新浪潮的主题心意相通。与此同时,这也是科波拉唯一一部自编自导的“作者电影”,科波拉本人也带着对法国电影新浪潮的缅怀,把这部电影作为自己最个人的一部。

正如《窃听大阴谋》所显示的,“窃听”作为一种题材总是以不同方式被意识形态化,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全民公敌》(1998),窃听这个题材似乎开始从存在主义的境遇剧进入福柯所描述的那种无处不在的权力和监视。威尔史密斯作为一个无辜的美国中产阶级,突然卷入政治事件,被美国安全局追踪,各种窃听监控,天上地下无处可逃。在这种新表述中,《全民公敌》简直成了窃听政治的影像版。

 

首先,《全民公敌》的焦点——“安全与保密法案”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水门事件以来一直争论的问题。为纠水门事件之敝,1978年,美国通过了《国外情报检查法》,法案要求,政府如果进行窃听,必须获得“国外情报检查法庭”的许可,以此来约束总统的权力。而在9?11之后,布什政府在“国家安全”的名义下通过了《2001年美国爱国法》,大大增加了情报部门的权力。法案包括此后(2004年)被判定为违宪的条款:允许政府的执行机关不必根据“第四次修宪”的规定,“没有提出适当理由,就对美国公民进行侦查和搜索。”此后,是否扩充政府的权力,是否需要向法庭申请,一直成为后9?11时代美国自由派和保守派的论争焦点。而从《全民公敌》中的厮杀来看,扩大窃听权力并非后9?11的特权,而是早在90年代便已经蠢蠢欲动。在这个意义上,9?11和“国家安全”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有力的借口而已。而在另一个层面上,这部电影的确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前后两任国家安全局局长都对《全民公敌》中国家安全局的糟糕形象表示担忧,担心以后将一直生活在这种阴影之中。对此,局长信誓旦旦地说:“个人隐私和法律底线能不能被玷污?有没有被玷污?我看着你的眼睛告诉你:没有!”

当然,作为一部好莱坞商业片,《全民公敌》绝不止于揭露黑暗,而是要为此提供想象性抚慰。面对保守主义的复兴,《全民公敌》的解决方案事实上非常烂套。它依然假定小人物最终战胜强权,自由主义一定能战胜保守的集权主义。这种说法蹩脚又无力,它假定自由主义充分有效,却又不得不同时假定一种比保守力量(影片中是国家安全局主管)更强大的集权主义(影片中是国家安全局局长)来保证自由的实施。在这个意义上,很难说这样的烂套是否依然能有效地抚慰大家。但问题在于,这一烂套的有效之处或许并不在于抚慰,而是在于焦点的转换——通过将窃听政治表述为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简单对抗,从而不断复制自由主义神话,并以此掩饰窃听问题的真正核心。

事实上,在斯诺登事件之前,美国的窃听丑闻不断被报道出来,图为美国窃听电影《全民公敌》

《全民公敌》已经涉及到更为重要的问题。首先,被窃听的主体是由威尔?史密斯来扮演的,这是一个黑人/少数族裔/第三世界的主体,并不是一个白人主体。尽管后来出现了一个白人(老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但这个白人却是作为黑人的“父亲”而出现,不仅一出现就把美国安全局搞得团团转,而且最终,黑人还要向这个白人父亲证明自己维护个人自由的能力。其次,威尔?史密斯是“劳工律师”,这使他不断遭遇劳资矛盾(工会头目被资本家收买并暴力管理),而劳资矛盾的关键词是阶级。正是在此,威尔?史密斯的身份所透露出的等级结构(既是种族也是阶级)或许更接近问题所在——自由不是抽象的,自由和专制并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究竟是谁在被窃听,究竟当谁的自由受到侵犯时,隐私才作为问题被提及?

当下窃听事件的逻辑也同样如此。事实上,窃听很早以来便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秘密。早在1948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便联手建立“梯队监听系统”,以美国安全局为首,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窃听网络。这个网络可以对世界上一切电子收发系统的信息进行窃听——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电报、民用航空、航海通信都能被窃听。其中,位于新西兰、华盛顿和澳大利亚的信号站则可以窃听亚洲的国际长途和外交专线。此后,美国安全局于1952年成立,窃听同样是重要任务。据说彼时的窃听技术已经出神入化,美国曾经窃听到勃列日涅夫在专用轿车里的谈话。而海湾战争时也曾听到萨达姆贴身侍卫在地下掩体里打出的电话。

但尽管如此,种种窃听却一直没有被作为重大话题提出。事实上,在斯诺登事件之前,美国的窃听丑闻不断被报道出来。2005年,《纽约时报》曾经报道称布什政府未经法庭允许就在国内公民境外电话进行秘密窃听,同时强调,这些窃听其实也包含一些“纯粹的国内电话”。2006年,《纽约时报》再次报道,美国正对世界8000家机构的金融信息进行秘密调查,并提出了违宪的问题。当时的司法部长不得不出面辩护:“授权对阿富汗使用军事力量本身就包含这样的法律效力,那就是,允许美国总统对我们的敌人从事这种非常有限而且很有针对性的电子监视活动。”

布什也自我辩护说授权监听的只是那些和基地组织和其他恐怖组织有联系的电话。不同于斯诺登事件,这次风波波澜不惊地结束了,似乎并没给布什的新任期带来威胁,布什甚至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大骂《纽约时报》是卖国贼,强调这种披露是可耻的,是忘记了9?11的教训。那么,这次窃听事件为何得以迅速平息?中国媒体的分析早已触及要害:“2005年布什窃听不会影响到美国白人公民,主要打击对象是外国人、中东和亚洲少数族裔……就像黑狱门和虐囚,美国民众反感但并不反对。”也就是说,窃听作为早已被知晓的秘密,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自由主义能否战胜集权主义,而是某些人的自由不可侵犯,而另一些人的自由却可以忽略不计。事实也是这样,通过不断强调窃听与恐怖主义的关系(跟美国白人没多大关系),布什政府很快平息了危机。不仅如此,还得以在以后几年不断突破法律束缚,扩张政府窃听的权力。2008年,布什政府通过了新的窃听法案,不仅不再向法庭申请,而且赋予相关通信公司免于被起诉的权利。2012年12月,奥巴马政府再度将这个法案有效期延长了5年。

在此之间,反抗的声音其实一直存在,比如印度宝莱坞的电影《我的名字叫可汗》(2010)。导演卡伦?乔哈尔巡游美国归来,以这部电影探讨9?11之后穆斯林和少数族裔的公民权利问题。影片的措辞十分犀利:“一个美国公民难道没有权利见总统吗?还是只有穆斯林没有?”但尽管“美国公民权利”已经在此成为关键词,但这样的表述却始终没有构成强大的声音,并且始终没有纳入美国强权对于公民权利的剥夺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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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察者网 | 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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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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