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土地闲置费及契税滞纳金是否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土地闲置费及契税滞纳金是否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9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
  纳税人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及契税滞纳金是否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对于企业因违约而承受的处罚性开支,如土地闲置费及契税滞纳金等,不属于按税法规定正常开支的成本费用和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税金的范畴,不能作为扣除的项目金额。因此,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能作为正常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扣除。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硬核|房地产开发土地滞纳金与土地闲置费的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哪些税费?
【税务师支招】土地闲置费、土地滞纳金如何税前扣除?
地闲置费≠土地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实务| 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如何财税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缴纳哪些税(费)?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