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通世纪”)业绩预告,公司上半年亏损4.65亿元至4.7亿元。原因是对其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约5亿元至5.5亿元,那么这商誉怎么突然就不行了呢?
宜通世纪的商誉来源是,2016年,宜通世纪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全体股东100%的股权。倍泰健康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10亿元。
宜通世纪以10亿元的交易价格与倍泰健康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44亿元的差额确认合并形成的商誉为7.56亿元,溢价率高达309%。
一个最直接的问题就来了:标的资产“倍泰健康”何以享受如此高溢价呢?
▨ 业绩承诺
根据宜通世纪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方炎林等业绩补偿承诺方向宜通世纪承诺如下:
“倍泰健康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下均指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4,600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1,100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9,800万元。2016年、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1,100万元。”
倍泰健康2016年度实现承诺口径净利润为4987.59万元,大于盈利承诺数4600万元,已完成了2016年业绩承诺。
2017年度实现承诺口径净利润为5,629.12万元,2016年度和2017年度累计实现承诺口径净利润为10,616.71万元,与2016年度和2017年度累计盈利承诺数11,100万元的差异数为483.29万元,完成2016年度和2017年度累计盈利承诺数的95.65%。
宜通世纪对于倍泰健康未完成的业绩,非常“大度”,大手一挥豁免了业绩补偿责任,不知道方炎林等人是否从此得到了什么信号,在接下来的时间整出了更多幺蛾子。
▨ 股票质押
根据宜通世纪与业绩承诺方方炎林、李培勇等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显示,方炎林、李培勇就其所持公司股份承诺了对应的锁定期。在锁定期限内,明确要求方炎林、李培勇等未经宜通世纪书面同意,所持尚未解锁的公司股份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但是……
宜通世纪于2018年6月25日向方炎林、李询、李培勇分别发出督促函,督促其马上解除相关质押。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方炎林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违约行为、立即解除相关全部质押、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宜通世纪明确表示不同意、不追认、不认可方炎林未经公司同意随意质押股份的行为。
▨ 被隐瞒债务
本以为可以安份一点的子公司,忽然发现他还隐瞒了“婚史”。
倍泰健康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仲裁事项当事人许冠群要求倍泰健康偿还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原来,倍泰健康于2016 年7月25日与许冠群签订了借款合同,向许冠群借人民币7000万元。方炎林等提供保证担保,向许冠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款到期后,倍泰健康未按期清偿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2000多万元,方炎林、李询也未能代倍泰健康清偿。
没完的是,紧接着又有一件债务浮出水面。
根据风报开庭报告,当事人林洁萍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其于2018年5月30日向被告方炎林、李询出借100万元。被告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负责人方炎林以该分公司名义,签订保证合同,为本案借款提供连带保证。2018年6月30日,被告方炎林、李询未按照双方约定还款,已经构成违约。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林洁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认为,被告倍泰健康系宜通世纪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宜通世纪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近,宜通世纪自己给倍泰健康发放的5000万委托贷款也出现了违约,于2018年7月27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倍泰健康被重组收购前是否还存在其他隐瞒的债务,就不得而知了。但若有,我都替宜通世纪头疼。
综上所述,方炎林等人业绩承诺未完成、违规质押承诺、债务违约涉嫌犯罪,部分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或扣押,倍泰健康能不能正常运营还是个问题,对应的商誉当然只能计提减值。
回顾本案例,由于宜通世纪对子公司倍泰健康以“业绩对赌协议”代替管理,缺少对子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以“纵容”代替内控,竟然选择豁免业绩补偿方的补偿义务;对潜在的重大风险缺乏监督,未能提前发现潜在重大风险,最终导致了巨额的商誉减值,致使业绩大量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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