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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北京大学句法阅读研讨小组”活动
编者按:
本文发表于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语言学研究》2016年20辑,责任编辑郑萱。本刊转载已获得原刊物及作者的授权。未经原刊物和作者的同意,请勿私自转载。



“北京大学句法阅读研讨小组”简介
“北京大学句法阅读研讨小组”由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助理教授胡旭辉博士发起和主持,参加者主要是北大中文系和外语学院语言所的硕、博研究生。北大中文系参加句法讨论小组的同学,大多是对现代汉语语法、汉语历史语法兴趣浓厚并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硕、博研究生,期望通过文献阅读和定期讨论的形式接触句法理论的最新动向,以更新的视角重新“发现”汉语句法现象。北大中文系目前尚未开设专门的、系统的生成句法理论课程,参加讨论的同学有的通过一些暑期课程接触到句法的入门知识,有的通过自学掌握了一些句法理论。北大语言所的同学上过一学期的句法必修课,希望在句法理论或者句法习得领域做进一步的研究。目前报名参加活动的成员一共23名,每次讨论有15名左右同学参加。本小组研讨活动不隶属任何课程,完全是同学们在课程外自愿参加。本小组也欢迎兄弟学校的老师、同学加入我们的讨论活动。

阅读小组活动的主要目的是:(1)通过阅读国际期刊生成语言学方向的论文,了解句法研究的最新动向;(2)通过论文阅读和研讨掌握句法理论的核心概念和论文写作思路;(3)为研究生提供自由讨论句法问题的平台。

阅读小组的活动每两周一次,讨论前阅读1-2篇论文(主要来自国际期刊)。小组成员提出希望讨论的主题,胡老师根据主题选择论文,小组成员也可以自己推荐论文。

2015年12月25日,尽管恰逢圣诞,小组仍按既定时间进行了活动。此次研讨的核心是句法研究中“词性”的本质。阅读任务是Phoevos Panagiotidis 发表于2011年的论文《词性特征与词性功能词》(文献信息详见文末)。下文记录研讨的主要内容。


主持人胡旭辉
我先简单介绍下生成语言学有关词性研究的情况。在传统的生成语言学研究中,对于词性的研究采取的是一种词汇主义的取向(lexicalist approach),即词项在词库中已经具备某种词性,句法运算时直接从词库中提取具备词性的词项即可。词汇主义的取向不仅认为词项本身在词库中已经带有词性,也认为论元结构是动词在词库中已经带有的信息。词汇主义取向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有很多句法学家依然坚持。近几年来,词汇主义的对立面,即构式取向,逐渐成为更为主流的理论模式。需要说明一下,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生成语言学领域内的构式理论,大家不要将它和认知语言学里的构式语法混为一谈。生成语言学内最为著名的构式框架有两个,一个是分布形态学(Distributed Morphology, 简称DM),代表的研究者有Halle, Marantz, Embick, Harley等。另外一个构式框架是Borer 创立的外骨架模式(Exo-Skeletal Model, 简称XS模式)。

按照生成语言学的构式理论,论元结构不是动词自带的词库信息,论元的解读不是来自词库,而是来自句法中的功能结构。词性也不是词库中的词项固有的信息。我们传统上认为的名词、动词在词库中都不存在,一个词需要经历句法运算才能获得词性。那么词库中有什么呢?有两类成分。一类是功能词,此类功能词提供可解特征(interpretable feature),比如时、限定词、体特征(T(ense), D(eterminer), Asp(ect)features)。功能词也包括n, v 等词性功能词(categorizer),提供名词、动词等词性特征。另外一类是词根(root)。词根没有任何语法信息,也没有词性。一个词根要进入句法操作,首先得获得词性。获得词性的方式是统一的句法操作,即“合并”(merge)。DM认为在英语中很多词性功能词在语音上是零形式的,所以动词“make”是零形式的动词性功能词和词根MAKE合并的结果。构式理论的词性观也得到了Chomsky的支持。我们知道Chomsky (1970)的《论名词化》是词汇主义取向的代表性研究,但Chomsky (2013, 2014)最新的两篇非常重要的论文都采纳了DM和XS模式的词性观,并将此观点称作“Marantz-Borer观” (Marantz-Borer Conception)。

无论是词汇主义还是构式取向的研究,大都没有考虑如下问题,即:(1)词性的本质到底是什么?(2)词性是否具有普遍性?两类取向的理论框架都理所当然地将词性特征看作句法操作的一部分,并认为词性普遍存在。这个问题在汉语这样的词性标记不明确的语言中尤为重要。我们今天讨论的论文以DM作为框架,试图回答这两个问题。简单来说,Panagiotidis认为动词特征和名词特征在LF层面上提供各自的语义解读视角,与词根结合以后产生具体的词汇语义,从而成为句法中功能结构推导的起点。动词特征提供的是一个时间视角,因此动词可以成为事件结构的谓语,使得事件结构能够被T选择。名词特征提供的是sortal 视角,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实体种类的视角。当词根获得名词特征,也就具备了sortal视角,可以成为限定词短语(Determiner Phrase,以下简称DP)结构的起点,为句法操作表达论元奠定了基础。按照这个分析,作者实际上回答了我们刚说的两个问题:(1) 词性本质:提供LF的语义解读视角。(2)普遍性:至少动词和名词具有普遍性,因为任何语言都需要表达事件和实体,因此都需要v 和n 提供的语义视角。作者的这个分析具有非常强烈的语义导向,甚至和认知语法的词性观有类似之处。他的语义视角之所以可以和生成语言学兼容,一是基于DM的技术性操作,比如词性特征与词根的合并,二是基于生成语言学中重要的界面条件,即和逻辑式(Logical Form,以下简称LF)相关的概念意向界面条件(Conceptual-Intentional Interface, 以下简称C-I界面),这里是句法-语义的接口,也是语义与外部世界的接口。好了,下面我们开始讨论。

如何用本文的观点分析汉语?


吴芸莉
汉语缺乏具有能产性的词性功能词(如-ment、-th),汉语的名词、动词大多以“词根”原有的面貌直接出现,那么如何用本文介绍的理论分析汉语呢?是否需要认为汉语的UG中有一套“covert categorizers”?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词根“游泳”,如果把它当作事件(event)的谓词,那我们应该选择无语音形式的v和它合并,如果把它看做一个实体(entity),我们应该选择无语音形式的n跟它合并。这与DM关于词根的看法是一致的,即词根本身的意义是非常模糊的即作者说的unspecified,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张梦


主持人
芸莉和张梦对DM的理解比较到位。DM 的一个特点是假定语言中存在语音形式为空的词性功能词,这样可以在构式取向的框架内比较轻松地解释汉语和英语中词性标记不存在的情况。这样的解释不大符合说汉语的人的直觉,但确实又能对汉语的形态特征做出一个理论说明,国内语言学界已经有学者用DM理论对汉语的相关问题做过比较有意思并且有深度的研究,我所知道的是林巧莉和韩景泉(2011)的文章。如果我们认为某分析不符合直觉,不要以此作为批评的主要证据,需要从理论技术和实证两个角度来批评。Borer (2013)的专著里对DM的这个零形式词性功能词假设有很长的批判,大家注意看她的论证手段,很值得我们学习,我就不一一列举了。Borer自己的观点是,词根获得词性的方式有两类:一类是词根和词性功能词合并,此时词性功能词有语音形式;另外一类是所谓的句法语境假设:在相应的句法环境中,某词根被迫获取某词性。比如词性功能词ing需要选择的是一个动词,此时WALK这个词根在ing的补足语位置就获得动词词性。相反,如果词根是在数词a的补足语位置(比如take a walk),则获得名词词性。

DM和Borer的XS模式对词性的解释都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有的词根可以不需要任何词性功能词就可以获得不同的词性,比如刚说的WALK;但有的却不可以,比如英语中DISTRIBUTE这个词根只能获得动词词性,你不能说“the distribute of the books”。这个问题有待解决。

还有一个有关汉语的问题,值得大家注意。我们大部分人都假定汉语的词汇可以在不同词性中自由切换,以此强调汉语和英语等语言的不同。但某些情况下,汉语的词性切换还不如英语来得自由。最明显的是名词和动词的词性切换。英语里的很多名词可以自由转换成动词。比如“bin”(Bin that book!), “email”, “telephone”, “text” (I'll email/telephone/text you later)。但是汉语里你不能说“垃圾桶这本书”“明天我短消息你”等等。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词根本身是否能分类?

本文认为,词根是无词类属性的(acategorial),只有嵌入词性功能词的补足语位置才能获得词类范畴,进而获得进入句法组合和在LF中被识解的能力。本文中的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自Hebrew,在Hebrew中词根KB?可以被范畴化为名词和动词,并且无论名词和动词都包含很多语义不同的词位(lexeme)。但是,这种“一个词根、多个词类、多个词位”的现象在语言中集中出现于最常用的一小部分词根,更多的词根只能实现为一个词类和一个词位,比如“apple”、“eat”。这种比例更大的“一对一”的情况是否暗示着词根本身就带有词类信息呢?再比如“structure”这一名动同形的词,其名词用法的使用频率要远远高于动词,如果词根不具有词类信息,怎么解释这种使用频率上的差异?

刘雨晨


郝琦
接着雨晨的问题。除了英语中词根APPLE总是嵌入n的补足语位置,而不嵌入v的补足语位置这类“一对一”的现象外,还存在一个问题:词根GROW嵌入v的补足语位置时没有显性的形态变化,而嵌入n的补足语位置时需要显性的形态标记-th,可见词根GROW实现为名词比实现为动词更“困难”。这一现象,以及雨晨所说的名动同形的词其名词用法和动词用法的出现频率不一的现象,都能够说明有的词根虽然可以实现为不同词类,但实现为不同词类的难度不一。这如何解释?

我认为,在词库中词根包含和词类相关的信息,比如词根APPLE具有信息“可以无标记地实现为名词,不能实现为其他词类”,而GROW具有信息“可以无标记地实现为动词,不能无标记地实现为名词,可以带标记-th而实现为名词”,这样才能解释上述现象。更进一步,在我看来,词类(category)的概念应当分为两个层面,即词库中的词类和句法中的词类:在词库中词根就应当有名动的区分,当某个词根进入句子时,如果他在词库中的词类和句法上要求的词类一致时,常常不需要显性形态标记,而二者不一致时,常常需要显性形态标记;或者更精确地说,如果在两个层面的词类一致的情况下需要显性形态标记,那么一定蕴含着在两个层面的词类不一致的情况下也需要显性形态标记,反之则不成立。

首先,“一对一”的现象是使用为基础的(usage-based)。DM考虑的不是频率问题,而是可能性。其次,拿APPLE来说,urban dictionary(美国在线俚语词典)也给出了一些做动词的例句,表示“买了苹果公司的某个产品后,苹果公司不久便发行了新产品或新版本”,例如“you got appled!” 尽管这一用法需要得到更多语言使用者的认可,但这至少说明,随着时间变化,有些很典型的“一对一”词汇也可能变成“一对多”,DM不但没有排除这种使用变化的可能,也能够解释“apple”做动词的特殊意义是如何在句法生成中获得的(即在词根APPLE与v合并的时候,v带来了这一意义)。

张梦


主持人
关于词根分类的问题。目前生成语言学没有明确的对词根进行分类的理论。在DM的框架下,词根的分类绝对不能涉及到语法信息,因为DM的重要支撑点之一就是词根不具备任何语法信息。按照我对DM的理解,词根如果要分类,分类标准之一是音系特征,比如有的词根必须要和某个词缀合并。这就是郝琦刚说到的APPLE和GROW的问题,郝琦的观点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支持这样的以音系特征为基础的词根分类的。DM框架下的跨语言差异很多都是音系层面的差异,和Chomsky最简方案的某些观点不谋而合。

有关词根的词性实现问题。我认为张梦说的“可能性”是合理的。但是要注意“usage-based”这个术语的使用。这是认知语言学(包括构式语法)的术语,代表的是这个流派有别于生成语言学的语言观。

词库和百科信息

本文认为词根的语义内容是未确定的,并且很贫乏(underspecified/impoverished),如何理解这里的“underspecified/impoverished”?这一问题与词性功能词和词性特征的作用有关,这一点是本文的核心。依照本文的观点词性特征给词汇带来解读性视角(interpretive perspective),从而使一个活的词性的词汇能够在百科信息中找到对应的意义。我的疑惑是,词汇意义减去解读性视角还剩下什么?词根本身包含什么语义信息?

郝琦


主持人
郝琦的问题反应的是DM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词根有没有意义?这个问题大部分的DM理论都是避而不谈,但同时也是假定词根是有意义的,甚至认为词根还可以作为谓词选择论元。这篇文章直面了词根意义的问题,认为词根的意义是词汇意义减去词性功能词的意义(即sortal/temporal的视角);词根的意义是模糊的。郝琦问得很对,“词汇意义减去解读性视角还剩下什么?” 我认为这是DM框架的问题,在此框架内基本无法给出精确的回答,所以作者只能说词根的意义是“underspecified/impoverished”。这个假设在DM本身的框架内都是矛盾的:如果词根的意义都是模糊的,为什么还能指配论元呢?

我推荐大家看Borer (2013)的专著,里面有对词根意义的不一样的假设。Borer认为词根没有任何意义,所有的词汇词义都是在句法推导中的某个阶段去向百科信息搜索获得的(Borer的术语是en-search)。另外这本书也有对DM的非常详细的评价,应该是目前生成语言学框架下最前沿的形态学方面的论著。

既然词根在与词性功能词结合之前无法对应特定的词汇意义,那么说话人在造句时依据什么去选取词根以表达特定的概念呢?
 
刘骁萱


主持人
这个问题涉及到句法推导的第一步:如何选择词根。DM和XS模式都没有直接回答过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对于XS模式来说更麻烦:如果词根完全没有意义,如何选择正确的词根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根据DM,可以做的解释是:当语言使用者需要表达某个词汇意义时,他需要首先选择这个词的视角以此确定是动词还是名词,然后再寻找一个符合我们语义要求的词根与之合并。比如我们需要表达“猫”这样的概念作为论元,那么我们先在词库中选择n,然后再寻找与“猫”这个概念相关的词根,如果是英文则选择词根CAT。

词汇语义的合成性问题

根据本文的观点,nP、vP这样的第一语段(First Phase),其意义是非合成性的(non-compositional),应当看作是习语。但是,nP和vP投射内部的词性功能词和词根的组合,以及词根和内部论元(internal argument)的组合,在语义解读上都是有组合性的。前者如un-、dis-这些表否定意义的词缀,如果假定它们加在语义不自足的词根上,那么它们的否定意义如何实现呢?否定一个没有语义内容的混沌之物吗?后者如文中的例子“grow tomatoes”,把这种动宾格式整体看成一个习语,实在不符合我们的语感。

刘雨晨


主持人
我们可以认为un/dis这样的词缀是在词汇已经获得词性以后再加上去的,因此是对清晰的词汇意义的否定。关于“grow tomatoes”,DM不是把这个词组当作一个习语。按照DM的分析,首先是词根GROW选择一个论元,即“tomatoes”。注意,这里“tomatoes”一个完整的DP。由于词根GROW语义不完备,所以这个词组无法获得解读,解决的方法就是给GROW提供一个词性特征,可以是名词特征,也可以是动词特征。

词根与论元结构

本文认为,词根不直接与functional head结合而是先和categorizer结合,词根经过“范畴化”之后才进入句法运算。不过,在词根包含什么信息这个问题上,该文似乎和Borer的处理是一致的,即root本身不包含论元结构的信息。

Huang et al (2009)的《汉语句法研究》(The Syntax of Chinese)第二章讨论论元结构,分别评述了Hale & Keyser(1993),T. -H. Lin(2001),Borer(2005)三家理论。该书对Borer方案提出的质疑是:汉语的动词似乎表现出比英语更自由的论元结构,比如动词后位置直接跟工具、处所论元,如“写钢笔”、“开高速”、“开白天(意为白天班)”等。另外,汉语的述补结构、述结式复合动词的论元也都表现出一定的自由度:

       他喝醉了。                 

       Agent-喝醉


       那瓶酒喝醉了全桌的人     

       Theme-喝醉-Agent


       那瓶酒喝得他醉了三天    

       Theme-喝得Agent-醉


但英语不能说:
    *This bottle of whisky drank Bill into a stupor.

     我还联想到一个斯瓦希里语的例子:
         a-me-lewa (pombe)
         he-Perf-be drunk (beer/alcohol)
        'He has been drunk.'

“be drunk”后面的“beer”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类似于汉语的“喝醉酒”,而英语的“喝醉”后不可再带论元。

Huang et al (2009) 认为,汉语这种奇特的论元结构现象,应该归结于英、汉之间内在的词汇差异。理由是,Chomsky(1995)最简方案中认为句法系统中决定结构的部分应该是所有语言都一致的,参数(parameter)的差别主要存在于词汇层面。英汉之间的论元结构的差异因而只能在词汇层面被解释,从而认为词根本身应有一定的论元结构信息。该书对上述论元结构自由现象的具体解决办法是一种综合的办法,各取三家所长,认为词根自身带有论元结构,轻动词(light verb)再对词根的论元结构进行选择,以此来解释汉语动词论元结构的自由现象。 

我的问题是:Huang et al (2009) 对Borer的质疑是否有道理?以上所举不同语言间论元结构表现的差异,如果用我们所讨论的文章的方法能否得到圆满解释?

徐毅发


主持人
毅发的问题非常好。黄正德老师他们的汉语句法专著以及黄老师2006年有关中文动结式的论文(Huang 2006)大体采用的是基于词汇主义的视角,即词汇(比如动词)带有论元结构的信息。论元结构层面的差异源于不同语言中词汇指配论元结构的信息有差异。比如Huang (2006)认为汉语这样的分析性语言的动词的论旨特征(theta feature)不是必须的,而综合性语言中动词的论旨特征是强制性的,以此来解释毅发说的论元结构差异的现象。全面分析这个研究涉及的细节太多,需要一个专门的研讨。我这里简单讲几点。第一,如果我们赞同Marantz和Borer等人的论断,即论元结构研究的构式取向是正确的,那么黄老师他们的框架就值得商榷。我前面提到的Marantz (2013)的论文比较通俗易懂,里面指出了词汇主义面临的问题。Borer (2005)的专著里有更多的此类问题的分析。当然,我前面说了,词汇取向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大家可以看Siloni, Reinhart等人的文章,这些文章是基于Reinhart建立的“论旨系统理论”(Theta System)(Reinhart 2002),是生成语言学框架内词汇取向最系统的理论。第二,关于汉语论元结构更灵活的现象不一定是和谓语论元指配有关,也可能存在其它解释。比如刚才毅发说的“写钢笔”、“开白天”这样的例子,Barrie & Li (2012)认为这是和语言中的格特征有关。另外,关于论元结构差异的文章在DM框架内的研究有很多,代表性的是Pylkk?nen 的专著(Pylkk?nen 2008)。所以不能假定出现论元结构的差异构式取向就无能为力了。

汉语形容词的问题

本文只讨论了名词和动词。那么如何处理形容词的问题?我们现在一般都认为汉语有形容词,特点是能受程度副词“很”的修饰。但有的动词也能受“很”的修饰,如“理解、怕”等。于是进一步说这类动词与形容词的区别在于前者受“很”修饰的同时可以再带宾语,而后者不能带宾语。但是如果我们以对一门陌生语言进行田野调查的角度看待汉语,就会发现汉语形容词在句法上的特征基本和动词一样。我们把形容词看成是不及物动词的一个子类,也就解释了它们不能带宾语的现象。同时认为具有程度性的不及物动词可以受“很”修饰,不具有程度性的不及物动词不能受“很”修饰。这一观点是否可行?

吴芸莉


主持人
本文的作者明确说不讨论形容词的本质以及形容词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对汉语句法研究却又特别重要。在英文、法文这样的语言中,形态标记明确告诉我们形容词和副词的区别,句法上的位置分布也可以明确词性。这些测试方法在汉语里都不存在或者很薄弱。确实抛开印欧语的标准,似乎汉语的形容词和动词非常类似,比如“很”也可以放在心理动词(psych-verb)前。我个人感觉将汉语里的形容词和不及物动词看作同类是有道理的。但需要进一步看动词和典型的形容词的句法表现是否有差异。我能想到的一个差异是,动词作谓语不一定需要前面有副词修饰,但形容词却一定需要(除非有特殊语境):

张三(很)喜欢李四。
张三 *(很)聪明。

从语义上来分析,“聪明”这个谓语并不一定需要程度副词,比如英语可以说John is smart。但在汉语里没有副词会导致句子不合语法。这是否是因为汉语中也存在动词和形容词的差别,这种差别导致了以上的句法现象?关于这个句法现象,大家可以看Grano (2012)论文。

     好了,今天我们讨论到此为止,感谢大家的参与。和往常一样,通过阅读和讨论论文,希望大家能更多地把握前沿的句法研究动态,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的理论问题。我们下次讨论会再见!



附录:本次研讨中涉及的重要文献信息

Barrie, M & Li. A. 2012. Noun incorporation and non-canonical objects. In Arnett, N. & R. Bennett (eds.). Proceedings of the 30th West Coast Conference on Formal Linguistics, 65-75. 

Borer, H. 2005. Structuring Sense. Volume 2. The Normal Course of Events. Oxford: OUP.

Borer, H. 2013. Structuring Sense. Volume 3. Taking Forms. Oxford: OUP.

Chomsky, N. 1970. Remarks on nominalization. In R. Jacobs & P. Rosenbaum, P.  (eds.) Readings in English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Waltham, MA: Ginn and Company, 184 - 221.

Chomsky, N. 2013. Problems of projection. Lingua 130, 33–49.

Chomsky, N. 2014 Problems of projection: Extensions. ms. MIT.  

Grano, T. 2012. Mandarin hen and Universal Markedness in gradable adjectives. Natural Language and Linguistic Theory 30, 513–565.

Hale, K. & Keyser, S. 1993. On argument structure and the lexical expression of syntactic relations. In Hale, K. & Keyser, S. (eds.), The View from Building 20.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53–109.

Huang, C-T. J. 2006. Resultatives and unaccusatives: A parametric view. Bulletin of the Chinese Linguistic Society of Japan 253, 1-43. Also in J. Huang (2010) Between Syntax and Semantics. New York: Routledge, 377-405. 

Lin, T.-H. J. 2001. Light Verb Syntax and the Theory of Phrase Structure.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Marantz, A. 2007. Phases and words. In S-H Choe et al (eds.). Phases in the Theory of Grammar. Seoul: Dong In, 191-222.

Marantz, A. 2013. Verbal argument structure: Events and participants. Lingua 130, 152-168.


Panagiotidis, P. 2011. Categorial features and categorizers. Linguistic Review 28, 365-386. 


Pylkk?nen, L. 2008. Introducing Argument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Reinhart, T. 2002. The theta system—an overview [J].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28), 229–90. 

林巧莉、韩景泉,2011,从“分布形态理论”看汉语的词类。《外国语》(2),47-55。

作者:北京大学句法阅读研讨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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