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言
依照傳統漢字結構理論“六書說”來分類,形聲字為漢字之大宗。以往的漢字學史上,前輩學者對形聲字研究已有着豐碩的成果。而在古文字考釋的實踐中,形聲字的結構分析仍然會出現種種問題,我們對相關實例稍事梳理,大致歸納為六類:誤以聲符為形符;誤以形符為聲符;誤以聲符甲為聲符乙;誤以形符甲為形符乙;誤以初文為省體;誤以聲符構件為羨符。下文將羅列其例並略述其成因。
貳、辨析古文字形聲結構疑誤舉例
形聲結構辨析有誤,往往影響到古文字資料的釋讀疏解,也會對漢字演變歷史的研究帶來不利影響,因而值得認真探討。
一、誤以聲符為形符
齊國陶文和璽文習見“”字,還有各種變體。徐在國先生指出:
此字从“行”,从“”,應隸作“”,讀為“鄉”。……或釋為“賈”、或釋為“遷”,或釋為“鄙”;或隸作“”,讀為“鄉”;或釋為“ ”, 讀為“鄉”;或讀為“廛”。現在學者意見漸趨一致,多將此字讀為“鄉”。
徐氏加注云:
釋“賈”者為孫文楷;釋“遷”者有陳介祺、顧廷龍、高田忠周、金祥恒等;釋“鄙”者有周進、孫敬明、曹錦炎等;釋“鄉”者有方濬益、李學勤、高明、王恩田、鄭超等;釋“”讀為“鄉”者為何琳儀;釋“廛”者為李零。[1]
今按,徐氏對“鄉”字考釋的歷史已有簡要的總結。諸家釋“”為“鄉”字可從,祇是形體分析尚可補說。此字當是从“稟”之初文,从邑从行,行亦聲。一鄉之中,倉稟和道路都是標誌性事物,故以兩者會意,邑為贅加義符。“行”與“鄉”古音聲韻俱近,是以“行”兼表“鄉”音。
“
今按,字當析為从喜,斤聲,即欣喜之“欣”,與《說文》中“訢”、“欣”二字音義皆同。《說文》:“訢,喜也。从言,斤聲。”又:“欣,笑喜也。从欠,斤聲。
二、誤以形符為聲符
“
“
今按,結合帛書本作“畸”和傳世本作“奇”的情形來分析, “
廖名春先生認為:
由郭店《緇衣》簡六的“
今按,“馭”字異體作
上博簡《容成氏》2 :“
第一字从冒聲,可讀為“瞀”。……《玉篇》:“瞀,目不明貌。”《莊子‧徐無鬼》:“予適有瞀病。”……此二字可讀為“瞀瞽”。[8]
陳劍先生說:
許全勝將“
今按,陳劍說是,古代樂工多有由盲人擔任者,他們可稱“瞽工”,可稱“
包山楚簡有“
(劉信芳先生)將“
今按,劉氏將會意字認為形聲字,施氏已指其誤,所言甚是。連帶而及,包山簡138“坪
《易·井》:“井谷射鮒。”《釋文》:“射荀作耶。”按耶,《音訓》引作邪,是也。[11]
“射”可與“邪”通用,“邪”又可通“輿”,《呂氏春秋·淫辭》:“今舉大木者,前呼輿謣,後亦應之。”高誘注:“輿謣,或作邪謣。”因此,讀包山簡“坪射”為“平輿”應無問題,“坪(平)
三、誤以聲符甲為聲符乙
根據羅振玉先生的考釋,“埜”字早在殷墟甲骨文就已出現,後來研契諸家多從羅說,如王襄、孫海波和李孝定等先生均是。祇有陳晉先生認為“埜”字从林,从士得聲。[13] 姚孝遂先生《甲骨文字詁林》按語說:
羅振玉謂《說文》“野”之古文亦當作“埜”,其說可從,《漢書·地理志》及《汗簡》野作“壄”从矛。與《韻會》及《廣韻》同。《說文》古文則作“
甲骨文中出現“埜”字的卜辭祇有殘辭。誠如姚孝遂先生所言,“卜辭‘埜’字,用義不詳。” [15]
近時周忠兵先生撰文認為甲骨文
今按,筆者以為
在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中,
“顧”是當時通行的寫法,而“
今按,曾師經法先生在廣州國學研究社的一次講演中指出過,秦簡“
新見西周銅器
吳振武先生《試釋西周簋銘文中的“馨”字》一文[20]認為,按字形及其構詞,此字可分析為从“鬯”、“聖”省聲,當即馨香之“馨”的異體,並且從字形、文獻等方面作了詳細可信的考證。但本人從另一角度再作一下推測:“
為便於比照,移錄吳振武先生相關論述如下:
“
按據字形及其構詞,此字可分析為从“鬯”“聖”省聲,當即馨香之“馨”的異體。《說文》曰:“馨,香之遠聞者。从香,殸聲。殸,籀文馨。”鬯是祭祀用的香酒,故“馨”字可用“鬯”作義符。“聖”的古音與“殸”相近。《說文》說“殸”是“馨”的籀文,淅川下寺所出春秋
今按,就形、音、義三者檢驗,吳說本不誤。周氏以為
四、誤以形符甲為形符乙
上博簡《容成氏》21:“飤不童(重)昧(味)。”今按,原簡所謂“昧”字作
五、誤以初文為省體
何琳儀先生《戰國古文字典》疑“
誤認初文為省體的類似之例,還有“食”與“飤”兩字。張世超先生說:
“食”“飤”本同字異體,“食”是“飤”的省體,《說文》分“食”“飤”為二字沒有什麼道理……西周至春秋金文中,二字的用法無別。戰國時期,“飤”字在秦、楚二地很流行,與“食”同用。[24]
大體而言,張氏之說無可非議。但從歷時角度看,甲骨文已有“食”字,至西周金文命簋才有“飤”字。“飤”是“食”的孳乳字。只可說“飤”為“食”之增繁,不能以“食”為“飤”之省體。
六、誤以聲符構件為羨符
焦智勤先生曾經考證戰國鄴城陶文“
在戰國金文中,“
今按,焦氏所舉兩個下从口形的“業”字,“口”實非羨符,而是利用“業”字下部的“大”形加“口”標注“去”聲,換言之,“口”是“業”字聲符“去”的有效構件。曾師經法先生指出:
中山王壺E例(即
焦氏大概未見及曾師之說,故有此誤。
叁、誤辨古文字形聲結構之成因
以上分類只是出於行文需要,其實,一個形聲字的聲符辨認有誤,往往也會造成形符誤認。反之亦然。有時還會出現多個構字部件都誤認的情形。例如,上博簡《武王踐阼》2有字作
誤辨古文字形聲結構,成因可有多種。主要在於造字原意不清,構形理據不明,就會導致辨析形聲結構有誤,甚至混淆了某些會意字與形聲字的界限。
對古文字構形規律認識不足,也易於出現誤辨形聲結構。如古文字中有會意兼形聲之例,有多形多聲之例,也有省形省聲之例,稍一不慎,分析形體就會產生偏差。
有時為了遷就一己之說,削足適履,牽合自己對相關古文字材料的解讀,客觀上也會造成辨析形聲結構有誤。
肆、結語
用今天古文字學的眼光來衡量,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辨析形聲字也會出現種種訛誤,前賢時彥過去多有指陳,例如,劉釗先生指出:
古文字中有一些形聲字因形體的訛變,發展到《說文》小篆時已看不出其形體結構,於是常常被《說文》誤以為是象形字或會意字。還有一些形聲字的聲符在形體發展中因形變而變成了另一個字,使得聲符與這個字的讀音不合,為後來分析其結構造成了障礙。古文字資料中經常可以找到解決這些問題的線索。[29]
近年師玉梅也曾經利用金文資料校正《說文》誤析形聲字的例子。[30]
再高明的古文字學家也會出現考釋錯誤的情形,本文羅列若干辨析形聲結構疑誤之例,祇是就事論事,絲毫未影響到我對所涉及的學者的崇敬之情。小文疏失在所難免,尚祈同道君子多多指教。
附記:此文電子本承陳君斯鵬幫助造字校訂,謹此志謝。
2009年3月初稿
文章来源:《愈愚斋磨牙集》
中西书局,2014年,
第295—307頁,引用請查閱原文。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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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徐在國:《山東新出土古璽印考釋(九則)》,《中國文字研究》第二輯,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76頁。
[2]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中華書局,1998年,第3頁。
[3] 劉信芳:《荊門郭店楚簡老子文字考釋》,《中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 第107頁。
[4] 廖名春:《郭店簡从“
[5] 李零:《容成氏》注釋,見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二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第251頁。
[6] 何琳儀:《第二批滬簡選釋》,《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第450頁。
[7] 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2月),第72頁。
[8] 許全勝:《〈容城氏〉補釋》,“簡帛研究”網2003年1月14日。
[9] 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論文,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3年12月。
[10] 施謝捷:《楚簡文字中的“櫜”字》,《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五集,黃山書社,2003年, 第339頁,注釋20;所引劉信芳先生文為《包山楚簡地名考釋十二則》,第一屆簡帛學術討論會論文,臺灣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1999年12月,第4—5頁。
[11]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 第857頁。
[12]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184頁。
[13] 以上諸家之說俱見于省吾主編、姚孝遂副主編《甲骨文字詁林》“埜(野)”字條下,中華書局,1996年,第1384—1385頁。
[14] 同上注,第1385頁。
[15] 同上注。
[16] 周忠兵:《甲骨文中幾個从“丄(牡)”字的考辨》,《中國文字研究》第七輯,廣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39—140頁。
[17] 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戰國文字聲系》,中華書局,1998年,第530頁。
[18] 黃文傑:《秦至漢初簡帛文字研究》,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167—168頁。
[19] 參拙文《雙聲符字綜論》,《中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6月,第333頁。
[20] 周氏引用吳文題目“簋”字前奪“
[21] 周寶宏:《西周金文考釋六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中華書局,2008年,第223頁。
[22] 引者按,“陳文”指陳全方、陳馨《新見商周青銅器瑰寶》,《收藏》2006年第4期。
[23] 吳振武:《試釋西周
[24] 張世超:《戰國秦漢時期用字現象舉隅》,《中國文字研究》第一輯,廣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85頁。
[25] 焦智勤:《鄴城戰國陶文研究》,《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中華書局,2002年,第324頁。
[26] 曾憲通師:《從曾侯乙編鐘之鐘虡銅人說“虡”與“業”》,見所著《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叢考》,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6頁;原載《曾侯乙編鐘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
[27] 張振謙:《<上博七·武王踐阼>劄記四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5日。
[28] 例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515頁。
[29] 劉釗:《談考古資料在〈說文〉研究中的重要性》,《中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28頁。
[30] 師玉梅:《以金文證〈說文〉形聲字之誤斷》,《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中華書局,2006年,第1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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