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文/沈阿瑟
今天,是进入冬至后的第三天,江南华东一带白天气温15℃左右,并不寒冷,阳光照来,仿佛春天就要来临。但下午三时多,齐刷刷传来的消息,如一盆0℃的冰水混合物,迎头泼来,才知道,当下还是严冬。
《通告》读了,“答记者问”也看了。
揪头发-用手臂围圈颈项部-手摁后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膝盖、腿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数下-车内辱骂-脚踩颈面部-腿压左臂-膝盖压制肩部-拖拽手铐链-拖拽上车-未及时急救送医-非正常死亡
你看:人被弄死 编造故事 隐瞒真相 电视嫖娼污名 合伙妨碍侦查,这是大家都看到的事实。那么,“情节轻微不予起诉”,这是哪门子的逻辑?这是哪国的王法?!
确实没有例外,这是冷酷的现实。
原来,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关系、小案讲法律,这才是“依法”的真实意思。
我以前预测错了,对不起了。
27年前的那场血光之灾是个分水岭,现在又是一个分水岭。有能力的人远移它乡,这是个人的自由,只能表示尊重。继续留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面对是非不分的,还是需要有人去启导;面对为虎作伥的,还是需要有人制止、棒喝;面对冷眼讥笑的,还是要有人提醒他/她,哪天非正常死亡或将也降临其身。
这片热土,脱离野蛮走向文明,或许还需要再过500年,这虽苦闷无望,但我们还是要努力日拱一卒。不然,我们的后代,以后在我们耄耋老矣之时责问我们“为什么你们当年不吭声”时,我们将以何种颜面进赴黄泉?
寒暑不常,希自珍慰。
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于浙江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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