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理唤醒单独决定情绪,那么三组被试应产生同样的情绪;如果环境因素单独决定情绪,那么所有进入'欣快'情境的被试应产生欣快,所有进入'愤怒'情境的被试应产生愤怒。
实验结果:
控制组和告知组被试在室内安静地等待并镇静地进行他们的工作,毫不理会同伴的古怪行为;未告知组和误告知组被试则倾向于追随室内同伴的行为,变得欣快或愤怒。
控制组被试未经受生理唤醒,告知组被试能正确解释自身的生理唤醒,他们都不被环境中同伴的情绪所影响,因此没有任何情绪反应;未告知组和误告知组被试对自身的生理唤醒没有现成的解释,从而受到环境中同伴行为的暗示,把生理唤醒与 '欣快'或'愤怒'情境联系起来并表现相应的情绪行为。
结果表明:
生理唤醒是情绪激活的必要条件,但真正的情绪体验是由对唤醒状态赋予的'标记'决定的。这种'标记'的赋予是一种认识过程,个体利用过去经验中和当前环境的信息对自身唤醒状态作出合理的解释,正是这种解释决定着产生怎样的情绪、所以,无论生理唤醒还是环境因素都不能单独地决定情绪,情绪发生的关键取决于认知因素。
据此,美国心理学家沙赫特(S.Schachter)提出了情绪受环境影响、生理唤醒和认知过程三种因素所制约,其中认知因素对情绪的产生起关键作用。沙赫特的实验和理论引起了相当大的反响,但也受到了批评,缺乏对实验的效度分析,实验设计复杂,后人难以重复得出相同的结果。但是,沙赫特的研究毕竟为情绪的认知理论提供了最早的实验依据,对认知理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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