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即将来临,逢年过节,朋友聚会自然多了,更何况“饭局”是中国传统首选社交方式。可是很多公职人员表示感到困惑啊,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但现在赴个饭局可是禁忌多多,那怎样才能赴个“无问题饭局”呢?来听小布唠叨几句吧。(以下可是丽水市纪委根据各地近期违规饭局通报情况,并结合丽水出台的《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的实践,对违规饭局红线作出梳理归纳的经验之谈哦。)
违规饭局的主要类型
(一)铺张浪费型。在公务接待中讲排场,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接待。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单位内部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区委书记、扬州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蒋某某等人在空港新城管委会食堂超标准宴请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某某一行,花费公款合计7243元,相关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或诫勉谈话。
(二)转移阵地型。在公务活动中将饭局阵地从高档餐馆向内部食堂、农家乐、企业工厂等转移,甚至长途跋涉到异地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向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等转移,借机向下级单位、村级组织、企业、个人等转嫁接待费用。据甘肃省平凉市纪委通报,华亭县环保局副局长、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邵某,安口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杜某某,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周某某等人违规接受企业负责人宴请和娱乐消费,受到纪律处分。
(三)利益冲突型。在公务活动外,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为谋取利益,主动宴请公职人员。公职人员碍于情面,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据广东省纪委通报,深圳市城管局8名局处级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某环卫企业负责人组织的聚餐,花费2427元。副局长叶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7人被诫勉谈话,并补交应付的餐费。
(四)公款私用型。将公款视为私款,滥用权力随意“签单”,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在酒店餐馆、内部接待场所等地利用公款宴请私客,接待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的亲朋好友或其他来宾。据福建省纪委通报,政和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黄某某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先后15次在节假日公款吃喝,金额共计1.6万多元。县纪委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款吃喝费用。
下面一张图告诉你,哪些饭局“红线”公职人员碰不得
文章来源:市纪委 丽水新闻 责任编辑:孙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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