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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需注意的四个问题

为了避免纠纷,防范风险,民间借贷出借人在借钱时,应该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难取得优先受偿权

借款人大额借款并用房地产或车辆作为抵押,甚至将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交给出借人,但未办理相关手续,到时没有还钱而诉至法院时,并不能行使房地产或车辆拍卖所得款项的优先受偿权。因此,出借人要想行使优先受偿权,必须到房地产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即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证。

2.银行凭据、款项往来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法院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为避免虚假诉讼和实际上未履行借款支付行为的情况,对大额借款将要求出借人说明资金来源、交付方式甚至资金去向并提供相关证据,而并非凭一份借条或借据就完全可以作出判决,故出借人应当保存好银行凭据、款项来往等相关证据。

3.担保签名要谨慎,内容条款需看清

借款人、担保人在借贷合同或借条上签名时,要审查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特别是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利息约定和担保内容及方式,绝对不能在空白纸张上或空格的借贷合同或借条上提前签名,以避免事后填上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

4.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以致使债权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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