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基于上述事实,受害人分别行使下列赔偿请求权:
1、依据侵权责任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保险限额的部分,有权请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请求该部分损失在商业三者险中一并处理。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请求社保部门支付工伤待遇及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等相关费用。
需要提示的是,对于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工伤赔偿中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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