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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族谱 第 五 篇 家 訓
第 五 篇  家  訓
一、 凡 例
一、   條教以約族人,若無關風化,後不免為具文。今擬數條,著為家箴(1),其間法戒昭然,蓋欲躋宗風於醇厚耳。
二、先世墳塋,欲規法守,必先繪圖。有圖自必有說,說無圖則空言罔據,圖無說則陳跡易玩。凡在經書者皆然,宗譜世求共證,不可辭其繁鎖。
三、祖德宗功,及時輩行誼品望,所有詩詞讚揚者,雖在文藝一匯,亦采風知俗之遺意。然詳載以示後世者,乃可昭其手澤。
四、族譜宗式,若次第橫列,最易相混,且多空白。今尊蘇公之法(2),但于各房世系之前,附之以圖,不拘五代法,庶觀者朗然易見。
五、修譜之期,五年一小纘(3),二十年一大敘。必擇賢良以供其事,不准濫人,以致失誤。
六、族譜所載聖祖聖宗,歷代以來名諱,後之子孫遇之於目,即宜懍之於心。
七、族譜為至重之籍,收宜寶貴,切恐蟲傷鼠咬,磨滅字跡。無故不敢開閱,及有事必先告明族長,不得任意點竄塗改,以穢卷宗。每歲冬至,各關首士捧入宗祠驗看。倘有不肖者,假借隱瞞私相,授受詭覓,譽寫射利。一經發現,決不寬貸。
八、譜中皆寓褒貶之意,不僅在支庶不淆,昭穆有序。
九、世系派諱大書,其餘但用小楷詳明,蓋以派為索,諱為錢,以索貫錢,自不至亂。後世去派諱而書字者,再歷年所,未有不祖孫顛倒者也。
十、世系中年幼者,概行取字,日後不得更名,恐年代凐遠,一人兩字,認為兩人,務宜遵行。
十一、世系書生皇歲次年月日時,歿皇歲次年月日時葬所(4)。亦必備載者,原始要終之義也。
十二、世系書生庚卒葬,而男婦必成行並列者,偕老之義也。
十三、世系大書配氏者,蓋婦得配於夫。以氏為姓,以姓為字,大書氏者,呼姓為字之義也。
十四、世系凡父子相承,皆書名者。欲使世派了然易見,且以列祖臨之,亦廟中不諱之義也。
十五、世系中勵志芸窗,雖未拾青紫(5),亦必書之者,示獎勵也。
十六、世系中書發配繼配三配次配者,明嫡庶之義也。
十七、世系中於配氏後書生子幾者,震出用事之義也。
十八、世系中生子而夭者,不得另立一行。是其父有子而與無嗣例矣。茲于生母後書之者,以為將來繼絕地也。
十九、世系中所生之女,僅書長次及所適姓氏,其生庚並婿而不書者,嚴內外之防也。
二十、世系中娶婦夫故,仍歸前夫之子者,不得與夫並列,以其未俟亡也。
二十一、世系中改醮婦(6)無子者,不書生歿;有子者,書生庚,不書歿葬,以其非一而終也。
二十二、我族嗣息維艱者,務宜繼嗣,或親房,或外房,不得貪產爭繼,隨其所擇,濟人道之窮也。
二十三、我族不得蓄養異姓之子,以篡宗支。倘若有不遵家約,私行撫子者,一經查出,房長族長共同究治,辨族異類也。
二十四、繼嗣之子,親房書過繼,疏房書出繼,皆于本生父母后詳載,辨隆殺也。
二十五、隨母出子,即繈褓遺腹,或家貧寄於異姓者,概行錄入。以書外繼,昭落葉尋根之意也。
二十六、凡繼嗣者,不得私承無據,必憑族長,日後乃無反悔,慎終於始之義也。
二十七、隨母入子及遺腹而生者,乃屬異姓根苗,終當令其複姓,無絕人祀,免篡己宗。概行不得錄入,去稂莠也。
二十八、以長子為人後及以妾為妻者不書,惡非禮也。
二十九、擇繼愛繼,雖長子為宗人後者亦書,全恩誼也。
三十、我族人類不齊,有犯忤逆奸盜大惡者,恐玷祖卷,黜之。倘日後子孫能蓋前愆(7),方許列入世系,以昭國典,示監戒也。
三十一、我族眾大,不得以強欺弱,眾暴寡,卑犯尊,大淩小。違者,族長重治。不服家法,送官稟責,挽澆風也。
三十二、我族聚處,數百餘戶,其間不免無不肖之輩。必擇立族長、房長、以管束之。庶不致作奸犯科。
三十三、婚姻為萬化之原,不准兄收弟婦,弟納兄妻,違者,族長究治(8)。
三十四、夫婦乃人倫之造端,不准無故出妻,即令犯應出之條,有三不出之例。違者,族長究治(9)。
三十五、制騙詐索,主令婦女蠆潑(10),及投水服毒自縊者,不得波及無辜,仍將主令之人公同重懲。
三十六、姦淫為命案之由,又足敗壞風俗。犯者,族長嚴責。
三十七、三姑六婆,實為淫盜之媒,不宜結契,違者,該各房長治,排抗者,族長公同重責。
三十八、博弈(11)最壞身家,務宜敬革。違者,公同責治。
三十九、溺女為我地惡習,務宜嚴杜。違者,該各房長察究,倘有刁抗,報明族長,公同嚴治。
四十、我族人等,當務正業。以敦名節,倘卑污縈利,以玷家聲,縱使繼起有賢子孫,讀書不能應試,各門不與聯婚,可恥甚矣,違者,族長責治。
四十一、族間是非爭論,必經鳴族長,自有公道處置。不得誤聽訟師,構成雀角,蕩散家財,且同室操戈,實非美事。違者,治以不尊家約。
四十二、祖祠春秋祭祀,五關輪流,不得推委。違者,族長責罰不寬。
四十三、祖祠廟門關鎖必嚴,非春秋大祭,科門榮發,不得妄開,違者,族長公責。
四十四、祖祠為列祖神靈之棲所,香煙不可間斷,堂階務宜整潔,凡什物柴薪等項,不准宿積,恐穢神堂。違者,族長重責不寬。
四十五、祖祠神主上堂,昭則歸昭,穆則歸穆,各有次第。違者,族長責治。
四十六、祖祠祀田七鬥,納租五石,自今以後,必擇異姓賢良者居住奉祀,在各關不得爭住,以傷雍睦。
光緒十五年已醜季冬月吉旦(即西元1899年)
裔孫海峰氏謬議。
注釋:
① 家箴:箴,zhēn古代一種文體,以規勸告誡為主。
宗風;即族風。
② 蘇公之法,五代法。指敘譜的方法。有豎立法、有樹狀法、有寶塔法,蘇公之法即指宋朝蘇洵之譜法。“五代法”即另一譜法。
③ 纘:繼承,  敘譜之法,即五年一小敘,二十年一大敘。
④ 生皇歲次年月日時:過去以皇室年號農曆甲子歲紀年。如西元1662年即康熙壬寅年。類推。
⑤ 勵志耘窗,未拾青紫:指勤奮讀書卻又未中科舉。對這種人,撰家規者認為應上譜予以褒獎。
⑥ 改醮婦,醮:jiào即改嫁婦女。
⑦ 前愆:qián前罪,三十條是說;犯有大惡者,不准記入族譜,子孫後代走上正道後,方准重新入譜。
⑧ 三十三條是說不準挽紅。
⑨ 三十四條是嚴禁休妻,“應出之條”“三不出之例”具體所指不詳。
⑩ 蠆潑 : chài 蠍子一類有毒的動物。 主令;指背後指使的人,
? 博弈:指以賭錢為手段,以贏利為目的的娛樂遊戲。如打麻將、搓骨牌等。
二、 劉 氏 宗 譜 家 規
第一條:孝悌宜敦,人生百行,孝悌為先,庠序之申,皆為此義。是以溫清定省,禮著愛日之誠;式好無尤,書垂有於之訓。凡我族人,皆有父母兄弟者也,務宜遵之。
第二條:臣下宜忠,致身于國,以道事君,代上宣化,惟民具瞻。是以鹽梅調節,不可憚盡瘁之勞。《詩》曰;“王事靡鹽,不遑啟處”凡我族人,或為王臣者,務宜懍之。
第三條;宗族宜和,條分派演,系本同源,雖分有親疏,無非一脈。是以恩及骨肉,高貴不可自私,誼屬宗親,安危還可與共。凡我族人,皆同宗共祖者也,務宜法之。
第四條:鄉黨宜睦,同溝共井,阡陌相連。俗雲:久居非親即友。是以出入守望,咸敦友助之情,裡門下車,曾經內史之步。《魯論》雲:杖者出,其出矣!凡我族人,皆有比鄰故舊者也,務宜勉之。
第五條:農桑宜務。民無恆產,因無恒心。禮義之興,皆由富足。是以百畎能糞,可使九人無饑,五畎樹桑,能供老者之帛。凡我族人,皆有田園屋宅者也,務宜勤之。
第六條:子孫宜訓,中養不中,才養不才,父兄能賢,子孫之樂。是以三遷有教,終成千古大儒;五桂齊芳,皆緣義緣是訓。《魯論》雲:愛之能勿勞乎?凡我族人,皆有昆弟子孫者也,務宜效之。
第七條;國課宜完,任土作貢,自古為然。抗拒不輸,自罹其法,是以上有催科之責,下不免無刑辱之加。《魯論》雲:君子懷刑。凡我族人,皆有戶丁錢糧者也,務宜畏之。
第八條;嫁娶宜慎,人之大倫,造端夫婦,同姓聯婚,有乖周禮。是以魯之于吳,雖為聖人所諱,猶不免無禮之譏。凡我族人,出自陶唐一脈者也,務宜戒之。
第九條;小忿宜忍,一朝構怨訟興,必終傷財。動輒歐人鬥凶,難免償命,是以方剛有戒。好勇恐非召富之門,遣怒實為僨事之地。凡我族人,要皆矜平而躁釋之也。務宜惕之。
第十條;洋煙宜杜。吸口薰心,室家不顧,俾晝作夜,顛倒無當。是以英賢壯志,半銷床榻之中,穿窬私心,盡起燈光之下。凡我族人,毋自罹其害也。務宜禁之。
三、 家 規 十 二 戒
治家之道,有所法也,尤宜有所戒。法則既設,正軌昭矣。不有以戒之則,雖引繩削墨,已垂子孫之箕裘,猶恐蕩檢,踰閑頓忘高曾之矩,獲將向之所,法暫且幾於廢替也。故特著戒條十二則,縷列於後。凡我宗人,其遵循之。
一、   嚴推報。欲嚴家規,先尊族長。例有推報,勢無阿黨。既擇賢而擇良,更不私而不爽。當卸不卸,大宗小宗懲以直;當承不承,遠族近族責其枉。庶嚴正之月旦,我族獨欽;亦嚴肅之風聲,他人同仰。
二、嚴表率。一宗臣擘(bò),九族傾心,倡率先正,防表自深。既凜從繩之木,亦惕就範之金。五倫所昭,宜思相親而相愛;七情所致,當審不佚而不淫。庶森嚴蘊於中,道守隆古;亦莊嚴形於外,品重近今。
三、戒忤犯。忤逆干犯,不可略過。以子薄父,以媳薄婆,或以孫而侮祖,或以弟而輕哥。碎剮淩遲,帝王家法律則難恕;大戒小懲,古今來名倫不磨。與其鳴官理刑,勞胥勞役,何如憑族是懲,無曲無阿。
四、戒邪淫。萬惡所歸,唯淫為首,情種無根,色戒須守。圖一時之歡,遺終身之詬。英雄坐此喪身,哪怕你拔山蓋世;文人因此墮名,哪怕你錦心繡口。要得邪關斷鎖,防範宜先;莫待欲海生波,悔歎已後。
五、戒竊盜。典守型先澤及,後起竊盜之風,庶幾鮮矣。但全已往之輪,宜端將來之軌。猜嫌叵測,李樹下切莫整冠;疑忌易滋,瓜田中切莫納履。倘謂饑寒所迫,苟以延生,可執廉恥相繩,訓以遄(chuán)死。
六、戒賭博。饕(tāo)食風熾,賭博局開,愈去愈去,越輸越來。剝衣剝裳可恥,賣田賣地可哀。多輸難填囊,蕊起竊盜之釁;久賭必貧業,盡伏乞丐之胎。問浪子癡兒,悔是不悔;看他辱宗玷祖,該是不該?
七、戒酗酒。旨酒錫老,載在風詩,成禮合歡,古人需期。何乃沉酗之子,竟爾酣醉不辭。呼朋引伴日西斜,卜晝蔔夜;猜拳行令輸東道,生節生枝。借此尋事肇端,禍胎伏矣,因而呵街罵路,醒眼看之。
八、戒鬥狠。好勇鬥狠,戒自宣周。傷已則恨,傷人則愁,波及親友淘力,連累父母帶憂。傷重難痊,先索你銀錢湯藥;毆斃難救,還將你斬絞軍流。人命致兩家,窮許多周折。你若忍一口氣,何等優遊。
九、戒爭訟。居家良規,尤戒爭訟,明呈舌鋒,隱夾口供,傾囊底之錙珠,聽棍徒之收縱。差票有例,顧臉面謝錢許銀;關節無門,吸脂膏鑽隙覓縫。上敗祖宗家業,哪輸哪贏;下結子孫冤仇,孰輕孰重?
十、戒挾持。挾持之勢,戒更當詳。力勇者暴,才裕者狂,分尊多肆,淩虐支繁,每逞豪強。遇或豐亨,侮慢無分於上下;境或困厄,蠆騙直合乎虎狼。嗟鶨鴟張分宜懲,斥其霸道,制鶴何兮,何術繩以王章。
十一、戒欺詐。欺哄貪詐,戒切隱微,指鹿為馬,捏是為非,不管別人饑瘦,只圖自己囊肥。奇巧獨誇,哄得人進圈進套;利害交通,坑得人受困受危。將欲本我,篤誠約之以禮,宜先懲彼,瞞昧董之用威。
十二、戒嬉遊。嬉游之情,戒尤當縷,不象士農,不象工賈。舉足不疾不徐,啟口半吞半吐。一混一天,哪知道從革作辛;百日百場,切不會鋤禾當午。莫說居心潔白,無待琢磨,即此遊手好閒,也須斤斧。
(附資料: 廣傳公家訓 )
敦孝弟:孝弟為百行之首,凡為人子弟者不可忍滅天性,茲我 族子孫,宜敦孝弟于一家。
睦親族:宗族為萬年所同,雖分房系支派,實源同一脈。
和鄉鄰:鄉鄰同井而居,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不可相殘相鬥,視異姓同骨肉之親。
明禮讓:禮讓為處世之道,應提倡謙遜之風。
務本業:士農工賈,各有其業,業精於勤,荒於嬉,凡務其業者,宜自食其力,切勿閒遊於度。
端士品:士為名之首,為官者要明禮義,隆其名,貴有其實,若蕩檢逾閑,不求上進,後  悔莫及。
隆師道:師道為教化之源,尊師重道,正以崇其教也,宜尊之崇之。
修墳墓:墳墓為藏祖先魂骸,要常整修、祭掃。
戒犯諱:子孫擇名時,不得擇父兄叔伯之名。
戒爭訟:爭訟非立身保家之道,爭必有失,禍從口出,宜忍讓,勿導致亡身及傾家蕩產之悔。
戒賭博:賭非人生正業,一入賭場,百業俱廢,人格亦輕,宜守本分,切勿貪財,害累終身。
戒淫惡:淫是萬惡之源,宜撿身防過,免損名節。
戒犯上:不得以卑淩尊,以下犯上,宜尊長敬老。
戒輕譜:家譜是一家一族之寶,應愛惜珍藏,以傳後世,詳悉源流,查考世系。
四 附 錄
1.服製圖      ……………………
2、服總服圖
3.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圖…………
4.妻為夫族,義服正服之圖………
5.妾為家長服圖……………………
6.出嫁女為本宗降服圖  …………
7.母族服圖    ……………………
8.妻族服圖    ……………………
9.三父八母服圖……………………
圖   之   服   正   服
凡姑姊妹女及孫女在室
或已嫁被出而歸服並與
男同出嫁而無夫與子者
為見弟姊妹及侄皆仍服
不杖期
父母
三月
在世緦麻
曾祖姑
出嫁無服
父母
三月
在世緦麻
堂祖姑
出嫁無服
在世小功祖姑
出嫁緦麻
父母
不俠期
在世緦麻
從堂姑
出嫁無服
在世小功堂姑
出嫁緦麻
在世期年
出嫁大功
三年
在世緦麻
三從堂姊妹
出嫁無服
在世小功
從堂姊妹
出嫁總麻
在世大功
堂姊妹
出嫁小功
在世期年
姊妹
出嫁大功
在世緦麻
從堂侄女
出嫁無服
在世小功
堂侄女
出嫁緦麻
在世緦麻
侄女
出嫁大功
長子婦
不俠期
眾婦功大
凡女適人者為共私
親皆降一等為會高
祖不不降為兄弟侄
之妻不降
在世緦麻
堂侄孫女
出嫁無服
在世小功
侄孫女
出嫁思麻
嫡系婦功小
眾孫婦緦麻
孫女功大
出嫁功小
在世總麻
侄曾孫女
出嫁無服
曾孫婦
無服
元孫婦
無服
義    族    夫    為    妻
夫高祖
夫為祖父母及
會高父母承重
者並從夫服
夫曾祖
無   服
叔父母
夫曾祖伯
夫   祖
緦麻
父母
夫伯叔父
無服
祖父母
夫堂伯叔
斬衰
緦麻
父母
夫伯叔
緦麻
父  母
夫堂伯叔
無服
叔父母
夫再從伯
斬衰
妻為夫
三年
小功
及妻
夫兄弟
緦麻
及妻
夫堂兄弟
無服
弟及妻
夫再從兄
無服
弟及妻
夫三從兄
俱服
A 子
期年
期年
夫侄
夫侄婦
大功
小功
夫堂侄
夫堂侄婦
總麻
夫再從侄
夫再從侄婦
小功
夫侄孫
夫侄孫婦
緦麻
夫再從侄
夫再從侄婦
舊禮妻為夫外祖父
母義嚴緦麻妻為夫
母舅母姨義服緦麻
今制俱無服
夫曾侄孫
夫曾侄孫婦
圖   總   服   喪
斬衰
邊  下  縫  不  之  為  布  麻  A   至  用
齊衰三月
齊衰杖期
齊衰不杖期
齊衰五月
邊   下   縫   之  為   布   麻   A   稍  用
大功
之      為      不      熟      A      用
小功
之    為    布    熟    粗     稍    用
緦麻
之    黛    布    燕    綱    稍    用
五  族  九  宗  本
齊衰
高祖
凡嫡孫父卒為祖父母
承重者斬衰三年若為
會高父母承重加服亦
同若祖在為祖母止服
齊衰杖期非嫡孫不承重
齊衰
曾祖
緦麻
伯  母
會  祖
叔  父
齊衰
祖父
小功
伯叔祖
緦麻
伯  母
堂   祖
叔  父
斬衰
不校期
伯叔
小功
堂伯叔
緦麻
從堂伯叔
不杖期
兄弟
小功
小功
堂兄弟
緦麻
小功
從堂兄弟
無服
緦麻
三從堂兄弟
無服
不杖期
女嫁降
大功
不杖期
侄婦
大功
小功
堂侄
緦麻
緦麻
從堂侄
嫡孫不
杖期眾
孫大功
小功
侄 孫
緦麻
緦  麻
堂侄孫
無  服
凡男為人後者為期本
生親屬孝服皆降一等
惟本生父母降服不杖
期父母報服亦同
緦麻
曾孫
緦麻
曾侄孫
無服
緦麻
元孫
叔伯
圖    之    服    正    服
夫為人後共妻
為本生舅姑降
服大功
父母
夫曾祖姑
父母
堂姐夫
在室緦麻
夫祖姑
出嫁無服
父母
夫再從姑
在室緦麻
夫堂姑
出嫁無
夫親姑
三年
夫三從姊妹
夫再從姊妹
夫堂姊妹
夫姊妹
齊衰杖期
夫為妻
父母在不杖
在室緦麻
夫再從侄女
出嫁無服
在室小功
夫堂侄女
出嫁緦麻
義服期年
女侄女同
嫁大功
期年
長眾 子婦
大功
妻為婦之生母
義服斬衰三年
妻為夫之麻母
義服齊衰齊年
在世緦麻
夫堂侄孫女
出嫁無服
在世大功嫁小功
孫女侄孫女
在世小功嫁三月
孫婦
在世緦麻
曾孫侄孫女
嫁俱無服
圖   服   族   妻
正服
高祖父母齊衰       三月
正服
曾祖父母齊衰      五月
在室緦麻
祖姐妹
出嫁無服
正服
祖父母齊衰      五月
緦麻
祖兄弟
降服
在室緦麻
父堂姊妹
出嫁無服
在室大功
父姊妹
出嫁小功
正服
父母
期年
降服
伯叔父母
期年
降服
父堂兄弟
緦麻
在室小功
堂姊妹
出嫁緦麻
在室大功
姊妹
出嫁小功
已身
大功
兄弟
兄弟妻小功
小功
堂兄弟
堂兄弟妻緦麻
在室大功
父姊妹
出嫁小功
在室大功
父姊妹
出嫁小功
大功
侄女小功
緦麻
堂侄
堂侄婦無服
圖  服  長  家  為  妾
義服齊
家  長  父 母
衰期年
義服齊
正  妻
衰期年
義服斬
家  長
衰三年
義服齊
為其已子
衰期年
義服齊
家長長子
衰期年
義服齊
家長眾子
衰期年
圖  服  族  母
妻祖父母
妻之姑
義服緦麻妻亡別妻亦服
妻父母
妻之親母雖出嫁猶服
妻伯叔
妻堂姊妹
妻之姊妹
為婿義
已  身
服緦麻
妻兄弟及婦
妻外祖父母
妻姊妹子
女之子
妻兄弟子
女之孫
圖 服 降 宗 本 為 女 嫁 出
母祖父母
正服
母之姊妹
小功
正服
外祖父母
小功
正服
母之兄弟
小功
堂姨之子
正服
兩姨之子
緦麻
已  身
正服
母舅之子
緦麻
堂舅之子
姨之孫
正服
姑母之子
緦麻
舅之孫
姑之孫
圖  服  母  入 父
向無大功親未繼
父無子已身亦無
伯叔兄弟之類齊
衰期
同居繼父
兩有大功親未繼
父有子已身亦有伯叔兄弟之類齊
衰三月
謂父死繼母再嫁他人隨去者
從繼母嫁
義服期衰杖期
先曾與繼父同居
今不同衰三月
不同居繼父
自來不曾隨母與
繼父同居 無服
謂所生母死父令
別妾撫育者
慈 母
義服斬衰三年
謂父娶後妻即
繼 母
繼母斬衰三年
謂妾生子稱父
嫡 母
之妻斬衰三年
謂自幼過房與人
養 母
義服斬衰三年
謂親母因父死再
嫁 母
嫁他人齊衰杖期
謂父妾有子女嫡
子眾子義服緦麻
杖期
庶 母
所生子正服斬衰
三年雖繼母在堂
亦服
謂父妾乳
乳 母
哺者緦麻
謂親母被父出
出 母
降服齊衰杖期
銅盆沖族委會組織條例
第一條:為了延續種族,發展種族,保障族人進行自治,由族人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家族民主,在不違憲的情況下,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族委會是族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家族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第三條:本族的村幹部、中共黨員應以党的政策精神指導族委會的工作,但不得干預族委會的正常工作。本族的組長和族委會不存在隸屬關係。但二者可以協調工作。組長主要管理本組內土地分配,農業稅上交,計劃生育。不做跨組工作。不以組長身份管理本族公共事務。如果組長的意見和族委會的決議在謀件事上發生衝突時。組長要服從族委會的決議。本族不再另設禁委會,族委會代行禁委會職權。禁長由族委會委派族人但任,禁長只管發現問題,不管處理問題。違禁處理權屬於族委會。
第四條:族委會應當支援和組織族人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它經濟,做好本族生產的協調工作,促進本族生產建設和經濟的發展。
族委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族的山水田土和其它公共財產,教育族人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第五條:族委會應團結全族族人。房關無論大小,都是德宙公子孫。在全族公共事務上都有平待的權利和義務。和周邊屋場處理關係,應該加強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第六條:族委會由族長、副族長和委員五至七人組成。
族委會中,每個房關應有一名委員,房關按“維”字派剖析,凡特大房關者,經族人同意,可再剖析若干個小房關,小房關同樣應推出一委員。(在內在外滿一百人都為大房關)。
族長、副族長從族委會中產生。
在外人員不得充當族委會成員。
族委會成員管理全族事務的誤工,一般情況應視為盡義務,特殊情況耽誤太陽工在半個以上者應記工,適當予以補貼。
第七條;族委會成員由各房關民主推選,不准指派,也不得自己強行充當,如果出任的委員得不到族委會三分之二的委員認可,該房關必須重新推出合適人選。
族委會每屆任期五年,屆滿應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族委會成員可連選連任。
族委會成員如果遷移出本族土地或者亡故,該房關應及時補選委員,凡稱職的委員,如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辭職。
第八條:族委會每年至少召開四個全族人大會。
第一個是春節團拜會,時間定在正月初一或初二的下午。
第二個是全年規劃會,時間定在元宵節前後,負責向全體族人闡述一年內本族應做好的哪些大事,聽取族人對全族公共事務的意見。
第三個是全年彙報會,時間定在臘月過小年的這一天,負責向全體族人彙報一年管理的公共事務,特別是公佈全族公用經濟收支情況。接受全族族人   的監督審查。
在特殊情況下,如有必要,族委會可以另外召集全族族人大會。
凡族人大會,都在銅盆禮堂舉行,不得在私人家中召集,以防假公濟私。
第九條:涉及全族公共利益的下列事項,族委會必須提請全族大會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1.    流失土地的收回,邊界糾紛的決斷。
2.    公共財產的變賣及其用途。
3.    重大建設的集資、捐資,以及收繳和使用。
4.    誤工補貼的確認以及補貼標準。
5.    宅基地使用方案、私人企業占地的使用方案。
6.    公路植樹、公路兩側建房、公用山綠化。
7.    水利、電力、通訊、道路。
8.    族人大會認為應當由族人大會討論決定的涉及全族利益的其它事項。
第十條:族委會的職責。
1. 逐步收回流失土地,包括原來公社、大隊任意劃撥出去的土地,也包括被外族蠶食的土地,保土固根是我種族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族委會必須每年組織全族十二歲以上的男丁踏看地界,勘查地界。並且將傳統的山水名稱傳給後人。
2.認真規劃村莊建設,凡新居建設,儘量朝規劃靠攏,朝公路靠攏。毛禁山、大吉山、石肘嘴乃我族先祖安息所在,有民居建築的應動員其族人逐漸遷出,無民居建築的一定嚴禁在祖墳山上建房置業。
3. 認真規劃水利建設,門前大塘是本族命脈所在,同時也是本族的象徵,塘堤具有攔水蓄洪、交通之功能,一定要確保塘堤的穩固,還要考慮池塘的清淤。除此外,還有其它山塘水壩溝渠涵洞也應該有一個好的規劃。
4. 在可能的情況下,償試調整組際之間的土地。族人要致富就必須調整產業結構,欲調整產業結構就必須調整土地。
5. 管理好全族的山林。首先應確定哪些山林是全族公有的,哪些是組裡所有的,哪些是私人的,然後用贖青苗的方式逐漸收歸公族所有。凡公族土地,私人不得開懇,統一栽種經濟林或者風景林,經濟林的間伐應該是有序的,風景林嚴禁砍伐。全族地域景觀應該達到山青水秀,風景宜人的目的。
6. 管理好公路交通。首先應管理已修好的銅盆公路主路及趙家壟、油榨、上門前、下底新屋四條支路。讓這些公路常年達到省標砂石路標準。其次,規劃修建其它的一些交通要道及農耕路,如劉晏公路。
7. 管理好禮堂。銅盆禮堂是供全族人儀事開會、文娛活動、公佈全族經濟帳目、紅白喜事辦席的重要場所,應做好禮堂財產、炊具、餐具財產的管理工作。
8. 負責聘請管理全族某項事務的非脫產公職人員,如管水員、管山員、管路員、會計、出納、記工員、禮堂管理員等。這些公職人員歸族委會負責領導,對怠忽職守的,族委會應隨時隨地免去其職務。這些公職人員可以由族委會委員擔任,也可以聘用其它人。
9.    管理全族其它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
11、譜 牒 知 識 介 紹
家譜的源流
我們中華民族是一個注重歷史的民族。一方面,悠久的歷史造就了我們一種歷史心理,培養了我們一種歷史感情,使我們常常會忍不住地去歷史的長河裡徉,去揣摸、品位歷史;另一方面,浩如煙海、汗牛充棟的歷史記載又經常地給我們以借鑒,以警示,使我們從歷史事實裡把握規律,去指導今天的生活。在數以千萬計的史書中,由史官編纂,記錄一個朝代盛衰興亡的是正史;由地方主纂,記錄一個地區風土沿革的是方志;而由家譜纂修,記錄一個家族遷徙發展的便是家譜。
一部家譜中,從這個家族的興起、繁衍、分派、遷徙,到家族的歷代英賢、家規家訓、祠堂宗廟、詩文著作,縱橫幾百年,上下數千人,內容豐富,包羅甚多,充分反映了各方面的關係,具有很大的文獻價值。
家譜向來有“記錄先世,弘揚家史”“敦宗睦族,凝聚血親”的功能。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進一步加強,我國的國際地位日益提高,這大大增強了海外炎黃子孫的向心力。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海外華人尋根謁祖形成熱潮。許多臺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紛紛返回故里,尋訪祖先的遺跡,拜會故地的親人。一部家譜,常常使他們因能認祖歸宗而熱淚盈眶,激動不已。不少海外僑胞中的企業家、實業家慷慨解囊,投資家鄉,為故地的經濟發展和祖國的經濟建設添磚加瓦,略盡綿薄之力。家譜成為聯繫海內外炎黃子孫的紐帶,成為增加我們中華民族凝聚力的橋樑。
那麼,家譜到底是怎樣的史書?它的定義是什麼?它的歷史發展又如何呢?
家譜又稱族譜、宗譜、家乘、譜牒、家傳、房譜、支譜、譜系等,是一種記錄家族遷徙、發展的事蹟和家族人物的世系、傳記的書,是以特殊形式組織、編寫的家族生活史。
一部較完整的家譜,通常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譜名、譜序、凡例、姓氏源流、世系考、世系表、人物傳記、祠堂、墳塋、家規家訓、恩榮錄、像贊、藝文、纂修人名、領譜字型大小等。
關於中國家譜的起源問題,歷來就有幾種說法:一說起源于周代,一說起源于戰國秦漢時期,一說起源于宋代,更有一說起源于周以前的甲骨文、金文家譜甚至更以前的口頭家譜和結繩家譜。我們認為,根據歷代文獻記載和本世紀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字考證,中國家譜起源于商、周時期比較可信。
在我國現存的古籍中,記載周代以前世系最為完整、最為權威的是漢司馬遷的《史記》。《史記》中專門記載並較為突出的有以下幾篇:
1.《五帝本紀》。該篇記載了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五人的世系。由於“五帝同祖”,因而該篇實際上記錄了公孫姓軒轅氏的世系。
2.《夏本紀》。該篇記載了夏一代姒姓帝王的世系,如禹子啟,啟子太康、仲康等五子,仲康子相,相子少康,……發子履癸即桀。
3.《殷本紀》。該篇記載 了子氏家族自得姓以後的歷代世系/殷契因其母簡狄吞鳥卵而生,舜封之于商,賜姓子氏。殷契子昭明,昭明子相土,相土子昌若,昌若子曹圉……主壬子主癸,主癸子天乙,天乙即建立商王朝之成湯。成湯子太丁、外丙、中壬,太相子太甲……乙子微子啟、辛即紂。
4.《周本紀》。該篇系統追溯了周代立國之君周武王以前子始祖母姜女原以下的世系:薑女原子棄,棄子不窟,不窟子鞠,鞠子公劉……季曆子昌即文王,文王子發即武王。
5.《楚世家》。該篇上溯羋姓的世系直至黃帝,黃帝子昌意,昌意子高陽即顓頊,顓頊子稱,稱子卷章,卷章子得黎、吳回……季連子附沮,附沮子穴熊,其後數世而至周文王時的鬻熊。
此外,《史記·三代世表》也以表的形式記載了五帝的世系和夏、商兩朝的世系。
作為中國家譜起源階段的這一時期,家譜自然是相當簡略的,一般只記載世系人名,而幾乎不涉及其經任何事情,司馬遷謂之“譜牒獨記世諡,其辭略”。另外家譜還只記父系兄弟世系,而不記妻、子和姐妹,充分反映了中國社會此時父系已占了絕對統治地位。但就是這些簡略的記載,到周代時已成為宗法制度的身份證明,用來“奠系世,辨昭穆”,記載血緣親近和嫡庶長幼,其政治功能已初露端倪。周代還建立了一套相當完善的史官修譜制度,同時在朝廷設立專官負責全國所有貴族家譜的記載和管理,這也是我國官修家譜的開始。
除官修家譜外,漢代已出現了比較成熟的私人家譜。漢代私修家譜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自序有譜。這種家譜一般是撰者自己敘述自己的家世,也有根據譜主自述而過錄的。第二種是專門家譜,這是與自序家譜區別而言的。這種家譜有的載於正史列傳中,是純粹的敘述世系的文字;有的則是專門記載本家族人任官情況的“官譜”。第三種是碑刻家譜,即將家譜刻在石碑上予以保存,如《三老碑》、《孫叔敖碑》、《鮮於璜碑》、《趙寬碑》等。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門閥制度和九品中正制暢行時期,也是中國家譜極盛時期。家譜在這一時期成了一種特殊的政治工具,成為豪門右族維護自己特權和利益的護身符,家譜在這一時期有了長足發展。
隋唐時期,中國家譜進入持續發展階段,可以說是繼魏晉南北朝後第二個發展高峰期。這一時期的門閥制度雖然隨著科舉考試的確立和推行而逐漸瓦解,但統治者的提倡和官修家譜的盛行卻使中國家譜在此期間內呈現一些新的特點,其中最顯著特點是官修家譜。
宋代是中國家譜的轉型時期。其特點為:第一,由於門閥的衰落和士庶的混合,“官有簿狀,家有譜系”的局面被徹底打破,家譜的政治、社會功能喪失了。代之而起是“敬宗收族”、“尊尊親親”的教化功能。第二,伴隨著“敬宗收族”的教化功能的出現,宋代家譜私修風氣極盛。第三,針對當時社會現實情況,宋統治者大力提倡私修家譜,認為修譜可以使廣大族人“聚其骨肉以系其身心”,有利於維護社會安定,鞏固封建統治。這也是宋人私修家譜風氣盛行的一個重要客觀原因。
元、明、清三代,是中國家譜的日漸成熟期,尤其是清代,修譜成了宗族生活中最重要、最隆重的活動之一,有的宗族三十年一修,有的宗族六十年一修,因而湧現出大量的私修家譜,幾占現有家譜數量的70%以上。
近代民國年間,修譜之風仍然十分盛行。家譜的發展也從最初簡單的世系記錄發展到體例精當、內容翔實的家族史料彙編,從寥寥幾語發展到洋洋幾十萬方,最終成為能和正史、方志比肩的史料,為我國傳統文化寶庫中鑲嵌了一顆耀眼的明珠。
家譜的種類
中國家譜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名稱多種多樣,種類豐富多彩
根據家譜記載材料的不同,我們將家譜分成以下幾類:
1.結繩家譜  是用結繩的方法來記載世系,記錄家族內每個成員的情況。
2.口頭家譜  是通過口耳相傳的形式流傳下來的家譜。這也是文字產生之前或沒有本民族文字時人們記錄家譜世系的一種形式。
3.甲骨、金文譜  指刻在甲骨或青銅器上的家譜。這是先秦時期尤其是商、周兩代通行的記載家譜的方法。
4.碑譜  指刻石碑上的家譜。這在中國家譜的發展史上是極為常風並相當流行的。碑譜還有一特殊卻很常見的形式——墓碑。
5.布譜  指寫在布上的家譜。
6.紙譜  指寫在或印在紙上的家譜。這是現存家譜的最主要類型。
7.塔譜  指刻在石塔上的家譜。此形式較為少見,著名者有山西省臨縣崔家坪保存的刻於明嘉靖十六年(西元1537年)的石塔家譜。
根據家譜所記載物件的不同,家譜又可分為:
1.玉牒  指專門記載帝王家族的譜牒,即皇族家譜。大約在殷商時代即已出現,且歷代統治者者纂修自己家族的玉牒。纂修和保存玉牒的機構一般都在宗正府。
2.普通家譜  相對玉牒而言,其餘的家譜都叫變通家譜。
根據家譜纂修部門的不同,又可分為:
1.官修家譜  由官府地出面組織、纂修的家譜。中國家譜在宋以前主要是官修家譜。
2.私修家譜  由私人(個人或家庭)纂修的家譜。中國家譜在宋以後主要是私修家譜。
根據家譜內容側重點的不同,又可分為:
1.祠譜  專門記載家族祠堂及與祠堂相關內容的家譜。一般記錄祠堂規模、結構、沿革、祭文、列位先祖生平、牌位位置、祭祖禮儀、祠聯及詠頌祠堂的詩文等,通常都繪有祠堂圖。
2.墳譜  專門記載家族墳塋及與墳塋相關內容的家譜。一般記錄歷代祖先墳塋的位置、走向、座向、風水、修墳經過、所用費用、祭祖禮儀、祭文、守墳規約等,通常都繪有墳塋圖、墳山圖等。
3.碑傳集  專門記載家族歷代祖先墓碑的碑文、傳狀的家譜,如《高郵王氏六諜傳狀碑誌集》等。
4.雲和神軸  是我國北方農村中的一種特殊家譜。它像裱糊的字畫一樣,上面寫有家譜世系或繪有祖先畫像,平時收藏起來,需要時拿出來懸掛在牆上。此家譜世系簡單,圖像簡略,一般為文化較低或沒有錢修撰家譜的家族收存和使用。
其它還有忠義譜、文獻譜、圖譜等等,這裡不一一詳細介紹。
根據家譜記載範圍的大小,又可分為:
1.房(支)譜  記載一房或一支世系的家譜。
2.家譜、族譜、宗譜  三者在實際內容上並無多少區別,均指記載某一家族或某一宗族遷徙、發展和族內人物世系、傳記的書,但有一點,它們都是和房(支)譜相對而言的,是房(支)譜的集成。
3.統譜  是打破地域界限把分佈於各地的同族各宗、支統貫於一的家譜,也稱作統宗世譜、會譜、通宗譜、統宗正脈、大成譜、通譜等。如《張氏統宗譜世譜》、《太原王氏通譜》等。
4.異姓統譜  是將許多姓氏統貫於一譜,這種譜稱之為異姓統譜。如明淩迪知編著有《古今萬姓統譜》。
家譜的性質
中國家譜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成為一種種類繁多、內容豐富、記事詳備的獨特史料。它從家族史的角度來闡釋、反映、印證中華民族的歷史進程,對我們今天弘揚民族文化,熱愛祖國,增強民族凝聚力,以及進行社會學、人口學、民族學、歷史學等學科的研究,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家譜是家族史,是家族的史料彙編,是史的一種,屬於歷史學範圍,這已成定論。但作為一種特殊史料,家譜有與正史、方志等其它史料迥然不同的特徵,這些特徵也就構成了家譜特有的屬性。
1.記述範圍的家族、宗族性
家譜是關於家族遷徙、發展的記錄,它記述的物件和範圍是特定的,是關於某一家族或宗族,有時甚至是某一家族中的某一支或某一房的遷徙、發展、繁衍、人物等的記載,因此記述範圍的家族、宗族性便成為家譜區別於其它史料的最鮮明的特徵。
2.記述內容的廣泛性
家譜既然是家族史,則其記述內容不僅僅只是姓氏源流、遷徙情況、人物世系等,而是涉及到家族生活的各個方面,收錄有關家族的所有史料。隋唐以前的中國家譜記述的內容一般都很簡約,僅記名諱、諡號、官職、世次、事蹟等;而宋以後的家譜尤其是清代和民國家譜記述內容十分廣博,舉凡與家族有關的材料幾乎全部錄入,如人口數量、婚姻情況、家庭教育、家庭禮儀、家庭財產、祠堂墳墓、契簿文書等,而族人的偉記中又包含有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教育、法律、文學、宗教等豐富內容,堪稱為一部家族的“百科全書”。
3.記述資料的可靠性
家譜專記本家族的人與事。一般而言,由於收集資料的審慎,編纂的嚴謹,家譜的資料還是比較真實和可靠的。
但由於家譜畢竟是一種特殊的史料,是關於家族榮辱盛衰的記載,有著維護世家大族特權的作用,因此它同其它史料一樣,有其局限性,如假託始祖、攀附名人、牽強附會、美飾先祖、言過其實等。正因為這方面的原因,家譜在作為史料時常常被一些學者懷疑甚至否定,家譜資料的可靠性也在此大打折扣。
從歷史實際看,家譜資料的確存在著上述缺點,這是不容否認的,關鍵在於如何正確認識這些問題。一般而言,家譜在追述得姓緣由、先祖事蹟等時妄相托附、攀附名人、言過其實的情況較多,而在記載近世,尤其是纂修當時的人物、事蹟時這類情形就較少,因而資料的真實可靠性較強。家譜的主體部分如世系、多數人物資料、族規家法、族產祠堂、藝文著作及碑傳志狀、禦剛詩文等,通常是可信的。我們不能因為家族一小部分的不真實而對家譜全盤否定。
家譜的特點
中國家譜有以下兩個特點:
1.纂修的連續性
家譜需要不斷重修、增修和續修,才能保證其家族歷史的完整和清晰。中國家譜一般都是一次修罷不久即著手進行第二次纂修,就這樣一修再修、三修四修以至多修,除遇有天災人禍外,是從不輟修的,因而形成一個鮮明的特點即纂修的連續性。
2.筆法上的隱惡揚善
中國家譜有纂修原則即筆法上的基本傾向是“書善不書惡”、“隱惡揚善”。家譜為親者諱、掩蓋祖先的惡跡,只記好的而不記壞的,幾乎是所有家譜的撰寫通例。
並不是所有的惡跡都需要為親者隱藏的,有些家譜明確指出有的惡跡不必隱藏,須記載下來以警示子孫,告誡後人,如清光緒年間纂修的《方何宗譜》的凡例就列出了六個不諱的惡跡:“不諱者六條是一曰棄祖,二曰叛黨,三曰犯刑,四曰敗倫,五曰背義,六曰雜賤。”
這種隱惡揚善的撰寫筆法固然為祖宗挽回些面子,卻使家譜的資料性增加了水分。這也是家譜真實可靠性受到一些專家學者懷疑的原因。因此在引證和利用家譜資料是地,須細心鑒別,並與多種文獻相互考證,以免出錯。
家譜的功能
在中國長期的封建社會裡,作為家族記載的家譜,曾在宗法制度、官僚銓選、婚姻制度等方面起過重要作用,這使家譜脫離了其原始意義,而成為一種影響而甚廣、意義甚大的身份證明。
家譜的內容一般是先敘家族得姓的原由、源流和世系,然後指明郡望及分派和遷徙的原因、始末,接著詳載所謂恩榮,但凡有關該家族的制誥、敕命、封賞以及該家族中所有的進士、舉人、武進士、武舉人、貢生、仕宦、征辟、封蔭、文學、武學、國學、冠帶、頂帶、旌節忠孝、耆壽等方面記錄,無不備載。
這樣一冊家譜就是一個家族的總記錄,就是該家族的發展史,家族人物的風雲變幻、宦海沉浮,家族的興盛衰落、流轉遷徙,通過一冊家族盡收其中。一個家族可能發展到枝大葉茂、瓜瓞綿綿,也可能散處四方、星羅棋佈,但是有了家譜詳細完備的記錄,縱然天涯海角,縱然代遠宗長,同宗同族的血親是隔不斷的,是一脈相承的。這就是家譜最基本的功能即敦宗睦族,凝聚血親的功能。
中國家譜就其發展時間而言,從周代肇始,中經秦漢、魏晉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歷經三千多年;就其性質而言,有唐以前的官修家譜,有宋以後的私修家譜,各個朝代、各個歷史時期都有各具特色的性質不同的家譜,有其不同的功能,就其鮮明的時代印記。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1.家譜、譜牒的功能儘管在各個不同歷史時期不盡相同,但其敦宗睦族、凝聚血親的基本意義是一貫的。2.官修家譜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用人選官和為世族政治服務的工具。3.無論是官修家譜還是私修家譜,其目的都是為封建宗族服務的,都起到維護封建統治秩序、鞏固封建統治基礎的作用。4.家譜具有極強的教化功能和較為嚴格的控制、管理作用,客觀上助長了封建族權的淫威。
家譜的作用
家譜是一個家族的歷史記載,通過家譜,我們能夠比較真實地瞭解當時的歷史面貌、時代精神、社會風尚,瞭解在那個歷史背景下人們的生產、生活情況。家譜是和正史、方志一樣重要的歷史典籍,是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家譜是一個巨大的資料寶庫,可供從事社會學、歷史學、考古學、經濟學、民俗學、人口學、民族學、文學、政治學、宗教學、法學、姓氏學的研究人員從中查詢資料,尋找依據,進行研究。
1.宗法思想研究資料。家譜和宗法的關係從一開始就密不可分。宗法制度是封建王朝維護其統治的重要基礎之一,而家譜的族規、族約、家法、鄉約等,正是加強宗法制度的有力工具。
2.家庭道德研究資料。族規、家規中保留了許多對我們今天極為有益的東西,如孝父母、和夫婦、勉諱書、尚節儉、戒賭博、戒淫穢、戒懶惰、戒奢侈等,對我們建設現代家庭道德和精神文明都有很好看借鑒意義。
3.家族制度研究資料。家族制度是利用血緣關係統治族人的社會制度。在許多家譜中都有家族制度的極為詳細的資料,如家族的組織系統、家族的財產管理、家族的賑濟方法等,為我們研究家族在古代社會中的地位、作用、組織形式、管理方法等提供了豐富的資料。
4.經濟史資料。家譜中保存有相當數量的經濟史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家族的集體田產如祠田、墳田、莊田、山林等的數量、形成、經營、管理、收支情況等。有的家譜還記錄了家庭成員經商、貿易的事蹟。這都為我們今天研究古代經濟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5.人口問題資料。家譜的中心部分是家族人口的世系傳承,在家譜的“房派圖”、“支派分佈圖”、“遷徙圖”、“先世考”、“世系圖”以及家譜的一些序跋中,記錄了家族人口的數量、遷徙、分佈、婚姻狀況等資料,可提供人口學研究者使用。
6.歷史人物傳記。家譜是世系的記錄,許多家譜中既有簡單的世系,又有十分詳細的傳記、行狀、墓誌、年譜等,對研究歷史人物及其家世大有幫助。
7.民族史資料。有的家譜記載歷史上少數民族情況甚詳,更有些少數民族家譜,它們是研究少數民族史不可多得的資料。如清代蒲慎齋纂修的《泉州蒲氏族譜》是回族家譜,記述了當地回族的一些情況;而遼寧《莊河金氏家譜》則是滿族家譜,金氏是康熙皇帝四輔政大臣之一鼇拜的後裔。
8.地方史志資料。家譜是地方文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方志中所包含的內容如選舉、職官、人物、戶籍、祠宇、碑記、藝文等,在家譜中也是重要內容。
9.教育史資料。家譜中一些重要的章節載錄了許我教育史資料,如在族規、家法、仕宦錄、科甲記、教育志、族墅、傳記等就載有宗族教育、學校、科舉、勸學措施、教育方法的內容。
10.民俗學資料。家譜還是一個民俗學資料庫,一些家譜在家禮和人物傳記裡記錄了許多民俗內容,尤其是在家禮中的婚禮、葬禮、祭禮等中,本地的風土人情、本族的禮儀風俗都有相當的體現。另外,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物質民俗、歲時習俗、社會習俗、精神習俗等在各地家譜中都有記載。
11.宗教史資料。有些家譜是信仰宗教者的家世記錄。在這些家譜中,他們對本家族所信仰的宗教一般都給以說明,同時表達他們的宗教觀。還有的對本族人的宗教活動、宗教禮儀和習俗詳細記述。
12.華僑史資料。我國沿海地區一些省份的家譜涉及族人出國謀生的歷史,包括出走原因、人數、時間、僑居地區分佈、職業、所在地生產、生活情況及與家鄉、家族的經濟、文化、政治各方面聯繫,這為我們進行華僑史研究提供了素材。
13.重大歷史事件資料。中國歷史上一些重大歷史事件,都不同程度地記錄在家譜中,雖然這些記錄並不完整系統,但卻十分具體,也是研究者獲取資料的一個途徑。
除以上所述外,家譜還能提供有關古代婦女、古代倫理道德、遺傳學、人才學等多方面的史料。由此可見,家譜作為史書之一,其作用是相當突出的。
研究家譜的現實意義
家譜是一個家族的發展史。一個家族要發展壯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質條件外,還需要足以“強宗固族”的精神條件,而良好的家風的形成,正是這種精神條件的基礎和內容之一。
家譜中所保存的家規、家訓以及治有格言等,從一開始就以積極、進取的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態度來討論家庭環境和家庭氛圍的建設。在家規、家訓中,封建倫理綱常禮教作為其理論基礎佔有中心地位,三綱五常、孝悌忠信的內容占全部內容的大半。家譜中的家規、家訓除上述內容外,還有“睦族人”、“和親友”、“恤孤貧”以及“戒賭博”、“戒奢侈”、“戒懶惰”、“戒淫逸”等等,對家族成員的行為、舉止作出規範,這也是足資我們今天借鑒的有益的成分。
家譜研究的另一現實意義是通過家譜研究,滿足海內外炎黃子孫“尋根謁祖”的需求。“樹高千丈,葉落歸根”。海外華僑看到祖國繁榮昌盛,欣欣向榮,欣喜之情溢於言表。他們紛紛回國尋根謁祖,探親訪友,慷慨解囊,投資家鄉的經濟建設。家譜作為一個家族血緣關係的總記錄,將海外華人與祖國親人緊緊連在一起。
研究家譜的意義還在於通過對我國傳統家譜進行內容、體例、結構等的分析,來構建一種能適應社會主義新時代需要的新型家譜。一部新型家譜或家族檔案,其編制原則應既要符合現代家庭的需要,順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也要具備傳統家譜的“敦宗睦族”、“凝聚血親”的功能作用:編法方法既要繼承傳統家譜中的一些優秀成分,也要創制適應現代需要的內容。
家譜研究的現實意義當然不止於此,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家譜這個蘊藏豐富的資料寶庫還會為我們提供許多新的其它資料,譜牒學這門古老又年輕的學科也會不斷發展,日益走向成熟。
家譜的體例
卷帙浩繁的中國家譜,以其鮮明的時代特色、獨特的家世記錄而流傳於世,儘管有“人自為書,家自為說”的說法,但它還是有規律、有體例的。所謂家譜的體例,就是指家譜的編寫格式,即如何合理地將家譜所記載的內容按照一定的組織方式排例起來,以充分表現其自身特點。這些方式或方法,主要包括文字組織形式、圖表組織形式以及全收的整體格局和結構形式。
家譜的體例,是家譜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漸成熟並完善的。
漢代以前,由於中國家譜處於草創時期,其體例自然相當簡單,一般都只是按照世系的先後,簡略地敘述家族的人名,交待人物之間的世次關係,所以司馬遷在《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中說,先秦家譜體例的基本特徵是“獨記世諡,其辭略”。
漢代,中國家譜進入全而發展時期,家譜的體例也開始有新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記事範圍有所擴大。漢代家譜不僅記人名(即世諡),而且記得姓的起源;不僅記字型大小,而且有官位者還記其官位。第二,在表現形式上,漢代家譜已有三種形式。分別是:一為橫格制,分代分格按順序記載;二為以姓為單位,先敘得姓的起源,再敘世系和官位;三為一貫敘述。
魏晉南北朝時期,家譜的體例又有新的發展。一方面,由於門閥制度的興盛,出現了反映婚姻的綜合家譜。另一方面,這個時期產生了目前所見最早的以世系圖表來表示世系的家譜,這表明我國宋代以前家譜已有了圖的形式。(見附1)
唐代家譜的體例應是以圖表式為主,輔以文字敘述;圖表用來表示世次關係,一般是分代分格填寫;文字則用來敘述得姓源流、遷徙情況等。
宋代是我國家譜體例發展了為重要的歷史時期,家譜體例經過宋人的改造和確定成為後世的定型,一直指導著後人的修譜。家譜體例之所以能在宋代確定下來,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經過唐末和五代時期的戰亂頻繁,在唐時就開始衰落的門閥世族徹底土崩瓦解。隨著門閥士族的衰敗和寒族地主的崛起,唐代私家譜牒得到迅猛發展,譜學由官向生轉換。到北宋時,政府已罷譜局,每個宗族都可自行修譜,政府不加干涉。另一方面,許多文人學士積極參與修譜活動,使家譜、宗譜的品質大大提高。歐陽修、王安石、司馬光、曾肇、蘇洵等人除參與修譜外,還對家譜的體例、格式等進行了探索。正是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促進下,家譜的體例才得以定型。
歐陽修和蘇洵創立的體例即“歐蘇體例”是這一時期最優秀的代表,被後世奉為私譜體例的楷模。歐、蘇體例,重在圖表之創新,每圖只記五世,五世以後,格盡另起。在形式上,歐體是橫行的,每圖五欄;蘇體是上下直行的,每圖也只列五世。自上而下五代世系條理清晰,依次為高祖之父、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右而左為同輩兄弟由大到小排例。五世排滿一圖後,則另起一圖,但第五世必須同見於第一圖的末一欄與第二圖的第一欄,兩圖共列九世。第三圖則由第九世到第十三世,餘此類推(見附2)。
蘇體的區分世系原則大體與歐體相同,但更為嚴格。他更強調宗法,則不標明始遷祖,而只詳細地寫清自己這一支的世系,如高祖姓諱、祖父仕與不體、父娶某氏、享年若干、某日某時卒等,這就是所謂歐、蘇之區別(見附3)。
歐、蘇體例成為後世修譜的楷模,但相較而言,人們運用歐體者較多,這是因為“譜之法歐書尚矣,但蘇則散見而難稽,歐則合收而易考,自上而下直書相承,(則)見高曾祖考兒孫;自右而左橫書相屬,(則)見伯叔昆季。自一世至數十世,雖有親疏遠邇之不同,而昭繼以穆,穆繼以昭,罔不絲聯繩貫,井然不紊,秩然於條,(故)一本歐家之法也”。(《義門陳氏族譜·凡例》)
蘇洵在譜例上還有一項貢獻,即創大宗譜法,即以宗之組織之宗之記載的根據,也就是將組織法與記載法合二為一。
元代已出現了由親及疏、由遠及近、一體共載的現象,不拘泥于歐蘇小宗譜法的限制。譜圖也突破了五世為圖的限制,出現了以大宗譜法做的大譜圖。
明代家譜不僅書五世之近親,而且書五世以外之遠親,由親及疏,由近及遠,使為百世之綱紀。明代家譜記事範圍之擴大,記述內容之豐富,也是對歐、蘇體例的進一步改造和發展。
清代是中國家譜體例發展最為完備的時期。這個時期裡,家譜的記事範圍幾乎涉及到家族、宗族事務的各個方面。中國現存歷代家譜中,清代纂修的家譜最多,占總量的50%以上。這些家譜的內容,包括譜序、恩榮錄、世系圖、世系譜、凡例、家法族規、字輩、譜論、科舉、祠堂、祠產、墓圖、墓誌、五服圖、家禮、仕宦、傳記、行狀、志錄、壽文、賀文、祭文、名績錄、契約、藝文、遺像、贊詞、年表、余慶錄、領譜這等20多項,使家譜或宗了家族史或宗族百科全書。
中國家譜經過近三千年的發展,體例日益完善,記述內容日益廣博。記事範圍日益擴大。從家譜體例的演變中我們可以發現,宋代以前,由於家譜主要是用來“奠世系,辨昭穆”或是“別郡望,辨婚姻”,因而譜書的內容非常簡略,家譜體例也相當簡單,僅以記載家族成員人事資料為主。宋明以後,修譜的目的發生變化,修譜也由官修為主變為私修為主,這就為體例的完善、內容的豐富創造了條件,於是就有了歐蘇體例,有了明代的統宗世譜,家譜的記載內容也有了進一步的擴大。這樣不僅使家譜的內容豐富多彩,而且也大大加強了家譜的功能和作用。
家譜的格式
中國家譜保存至今的,以清代和民國的為主,約占全部數量的將近90%。就這部分現存家譜來看,儘管其編纂形式有所不同,編纂體例有詳有略,記載範圍有大有小,記載內容有多有少,編修重點各有側重,但其格式基本上是相同的,是統一的,是有章可循的。一部體例完整的家譜,大致應有以下各項:
1.譜名一般均稱為家譜、宗譜、族譜、家乘、世譜、統譜、支譜、祖譜、合譜、聯宗譜、大成譜、房譜等,也有的稱為譜傳、真譜、淵源錄、源流考、清芬錄、世典、世牒、世恩錄、故譜、族譜圖、族系、族講、石譜、世家、私譜、本書、大同譜、鄉賢錄、傳芳集、家傳簿、先德傳、系譜、譜志略、家譜彙編、家模彙編等,可謂名目繁多。
2.譜序稍具規模的家譜,卷首一定會有一篇至幾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譜不可缺少的內容之一。譜序包括新序、舊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語、目錄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關於本族的記述。
3.譜例又稱凡例,主要是闡述家譜的纂修原則和體例。一般而言,一些家譜在每一次續修時都會訂出若干條適合社會潮流與需要的規則,以作為修譜時所要遵循的原則。
4.譜論許多家譜都專門辟有譜論一章,專收先賢的譜說、譜論、譜議的篇章和古代經典中的有關論述,對修譜的作用、功能、意義、歷史、原理、方法等加以發明和闡述,是研究譜學的寶貴資料。
5.恩榮錄主要內容為歷代皇帝對家族中的官員及其家譜的敕書、詔命、賜字、賜匾、賜詩、賜聯、禦諡文、禦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贈諭文字等,以顯示和炫耀朝廷對該家庭及其成員的獎勵和表彰,同時反映高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贊、遺像祖先及家族中歷代英賢、重要人物的圖像資料,一般為正面是遺像,背面是像贊。
7.姓氏源流中國家譜素來有“敘本系,述始封”的傳統,明清以來各家譜也大多有記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稱姓氏源流,或稱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來記述本姓來源、本族的歷史淵源、始祖、世派、遷徙、各支派間關係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規家法是宗族家族成員共同制定的、用以約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規,是家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名稱各異,種類很多,諸如家規、家約、家戒、家法、家禮 、家典、家儀、家條、族規、族約、祠規、祠約、規範、規條、規矩、條規、戒諭等。
9.祠堂記載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歷史,介紹祠堂的建築規模、地理位置,收錄有關祠堂的碑文、詩文、祠聯、祠匾、祠堂圖,建祠捐資人名,記錄祠堂內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況等。
10.五服圖又稱服製圖。所謂五服,就是指古代喪服制度中的五種服色,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喪服是根據生者與死者的遠近親疏關係而穿著的一種服飾。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與死者的親疏遠近關係,同時又表明與死者同有關係的生者與生者之間的遠近親疏關係,所以不僅在執行喪禮時要涉及到,而且在執行宗族、家族事務及執行法律時也必須涉及,所以家譜中一般都載有五服圖。
11.世系這是家譜中的主體部分,又稱為世系圖、世系考、世系記等。這部分內容為所有中國家所共有,因而成為家譜區別於正史、地方誌的最明顯的標誌。世系表除歐陽修、蘇洵所發明的歐式圖譜和蘇式圖譜外,還有兩種比較常見:(1)寶塔式圖譜:這一圖譜形式何人所創、創於何時目前尚元定論,不過至遲已在南宋時出現,因此很可能也是北宋人的產品。(2)牒記式圖譜:這一圖譜的特點是分別按世代以文字敘述先人的事蹟,既不用線條,也不用圖表。
12.傳記家譜中的傳記又稱行狀、行述、行實、事狀、志略等,其體裁有傳記、行狀、壽文、賀序、墓誌、祭文以及抄自史傳中的資料,主要載錄家族成員中“方行可書”的“忠臣孝子”、“節婦義夫”的事蹟和傳記資料。
13.譜系本記也稱作世序、世系錄、先世考等,主要內容與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記載本族成員的簡況即本人名諱、父名諱、排行、字型大小、生卒年月、壽數等。
14.族產記錄家族、宗族的集體財產如祀田、墳地、義莊、學田、義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據文約專門登載與記錄和族產有關的契據文約、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內部關於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書及契約。
16.墳塋記載族中公共墳地的情況,包括墓地圖、墳向、祖墳及各支派墓地分佈等。
17.名跡錄記載與本族或族中成員有關的山水橋樑、亭台堂舍、庵寺書院等。
18.任宦記記載族中成員歷代官宦名人事蹟,其內容與傳記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歷、科第、政績、功勳、著作、學說等。
19.年譜是按照年、月、日專門記載一個人生平事蹟的一種體裁。
20.藝文收錄家族、宗族成員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試文、萬言策、詩詞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輩譜又稱派語、派行詩、行第、派引、排行等,專門登載族內成員姓名排行的字語。
22.領譜字型大小中國古代家譜修好後,在派發給族中成員前,對每部譜都編以號碼。
23.續後篇或稱余慶錄。指家譜修完後,專門留空白紙數頁,留待後世子孫續,以示綿延不絕。
24.纂修、捐資人名家譜的纂修或續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許多人員,且須動員全族成員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譜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譜也許不可能將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譜序、凡例、世系圖、傳記、家規、藝文、字輩譜等肯定會有,家譜也正是任借上述內容將家族的歷史淵源、遷徙情況、歷代英賢等保存下來,並流傳後世。
其實一部完整的家譜就是一部宗族、家族史或宗族、家族百科全書。通過這部家譜,我們可以瞭解到該家族的歷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變遷,居地變遷,婚姻狀況,該家放成員在科第、官職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蹟,該有族的經濟情況和喪葬、禮典、家規、家法等典章制度等。而家譜也正是將這些內容以書、圖、志、表、史的形式記錄下來,從為可與正史與方志並列的又一文史寶庫。
家譜的纂修
家譜是一個家族、宗族全面、詳細的記錄,堪稱家族、宗族史或家族、宗族百科全書,同時家譜又起著敦宗睦族、凝聚血親的功能和作用,那麼纂修家譜可說是中國古代家族生省事中的一件大事了。古從對纂修家譜可以說是謹慎而又隆重的,將修譜視為宗族中的頭等大事。有些家族在纂修家譜時請本族或族外當時有名的文人學士撰寫部分內容或題寫序言,如歐陽修撰有《歐陽氏譜圖》、蘇洵撰有《蘇氏族譜》、曾肇撰有《曾氏譜圖》、王安石撰有《許多世譜序》、文天祥撰有《跋李氏譜》等。其主要目的是藉以揚名和炫耀,但從另一側面也保證了族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一部家譜從醞釀重修或續修到新譜修成,中間有許多過程,這裡分別敘述如下:
1.家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1)平時分項記錄族人的情況  如家族成員凡生丁口、行冠禮、結婚時均須預先立冊一本,以便以後陸續增入新添丁口。每年冬至祭禮祖先前,家族內各房須將男丁情況報至族裡,同時將婚、嫁、卒、葬等一併報上,以作為日後修譜續修的依據。
(2)平時由各房單獨記錄,再按時匯總登錄  平時家族成員的基本情況就由各房或各支單獨記錄和掌握,各家族成員也主動將變化情況報告房長,如生丁後須報以下內容:某房、祖某、父某、行某之第幾子、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每年冬至,各房長將該年的全年變動情況造表登記後送入族內,再由專
人登入總冊送至族祠或派專人保存,到修譜續修之年時再拿出來使用。
(3)由各戶按時報告變動情況  如山東曾參後裔在祠堂內設有《紀年簿》,規定族內成員生子三天命名後即報告族長,登名於簿,記明出生時日;去世者,家屬半年內將死者壽數、葬地報告登記;即媳婦,要求把女方生日、娘家情況記錄在簿;遷居外地者,要一年彙報一次情況,注明居地等項,以便族長記錄。
(4)修譜時普查填表而後匯總纂局  格式如下:第幾某戶、幾十幾代、名某、年幾十幾歲、現居某縣某村、習何業何職、曾祖名某、號某、何指、在否、父字某、號某、何指、在否、有子幾人、名某。
(5)派人外出實地調查  這是一般家族修譜、續譜時最常用的收集資料的方法之一。有些家譜在載錄修譜人員時稱從事這項工作者為“採訪”。外出實地調查的主要對象是遷居外地的本族成員的基本情況。
(6)各支族提供  有些家族規定:修譜前兩年,各支族要將各自的情況先行編好送來匯總,各房“預先編訂,早發傳啟,匯齊修梓”。
(7)利用舊譜資料  這也是一般家族修譜、續譜時最重要的資料來源之一,幾乎所在的得修譜、續修譜都是在舊譜基礎上參核考證,拾遺補缺再填加新材料而修成的。
(8)利用御賜詩文及各種契約文書等文獻資料  福建莆田《九牧林氏家乘》則載有宋、明兩朝五位皇帝賜給族人的八首詩詞及唐朝時發給林家的免稅役戶貼。
(9)從正史、方志、文集及其它書籍、資料中抄錄資料  一些大家族的家譜收錄人物眾多,這些人物或在正史中有傳,或有文集行世,或在方志有載,另外他們與同時代的族外好友或有彼此酬唱、書函往來。這些酬唱、書函等也許收錄于他人的文集之中。以上種種情況都會在修譜、續譜的過程中遇到,因而正史、方志、文集和其它書籍、資料也成為修譜時不可遺房的重要寶庫之一。
(10)輯錄族人所撰詩文及其它存稿  如貴州黃平縣新州鎮周家山《周氏族譜》除記載周瑛的傳記外,還收了他的詩詞、散記和其它文字,並對他的著作《草庭類稿》予以介紹。
(11)輯錄與族人有關的其它材料
(12)輯錄族人墓表、墓誌、墓銘等材料
家譜資料的收集過程是一個積累的過程,一方面是現有家族成員變動情況的積累,另一方面是已故家族成員資料的收集,這兩方面的工作艱苦而細緻。只有將重修、續修家譜的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得扎實、有效,才有可能修成一部資料全面、引證廣泛的好的家譜。
2.家譜的纂修  纂修家譜是家族、宗族的一件大事,根據家譜資料記載,纂修家譜須得家族、宗族大部分成員同意後方可進行。重修、續修家譜的時間古無定制,一般是三十年一修的,也有二十年一修甚至十幾年一修的,還有由於兵荒、災疫、遷徙等原因而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未修的。
纂修家譜前,家族、宗族一般都要成立修譜機構,即所謂的家譜編委會或譜局,由族長擔任主修。編委會通常由主修、倡修、編修、監修、協修、校閱等組成。編委會的人數多少主要依據家族、宗族的大小而定,由十幾人到幾十人不等。較大的編委會如《張氏統宗世譜》編委會人數達二百四十八人。
有些家族則延請譜師或當時有名的文人學士來纂修家譜。延請譜師來纂修家譜,誠然能對家譜的體例、格式、文字等有所保證,但由於譜師出於謀利或其它原因,在纂修家譜時常常“捏造譜牒”,“附之貴顯”,“其先莫不由王侯將相而來”,使一些家族的家譜嚴重失實,形成“贗作”。
家譜編委會即譜局成立之後,即進入纂修族譜的實質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有二:一為收集資料,一為籌集經費。收集資料一如前述,此不贅言。經費來源一般是來自族產收入,如族田、祭田及春它田地的收入,族內公共財產出租給個人的收入等。除此而外,每個如譜的男丁都必須交納一定數額的譜銀(女子因不上譜,故不必交納)。經費的第三個來源是族中一些有錢成員的捐助。較大的捐助來自族內有較高經濟地位的成員,尤其是那些沒有官職或沒有通過科舉考試的富裕商人,他們為了在家譜中多占些篇幅以光宗耀祖和顯及後代,常常用較大的經遇資助修譜來達到目的。
一些家族每次續修族譜籌集到的經費往往不夠用,只好修完為止,不能刻版印刷。
一俟經費籌集就緒,編委會就進入譜局動手編修,這在譜學中稱為“開局”。首先要擬定修譜凡例,一般是依據舊譜凡例根據時代需要而增加刪減。凡例定下來後,要張榜通告族內成員,使他們明確此次修譜的編修宗旨及基本體例。書稿編好後,即請人認真刻寫和印刷,臨修、校閱負責審核和校對。
一部家譜經過這些程式後才算修竣。裝訂完畢後,譜局再次張榜通知族內成員,然後擇定吉日,鑼鼓開道,鞭炮齊鳴,以大轎將修好的新譜迎回祠堂,這在譜學上叫做“出譜”。再擇定吉日,舉族男丁不論老幼,均沐浴更衣,穿著一新,虔誠地對家譜予以禮拜,這在譜學上稱為“拜譜”。拜譜完畢後,族長拿出朱筆開始發譜,一般是每房一部,祠堂留一部。譜領完後,經濟條件較好的一些家族、宗族,於當晚舉行盛大宴會,所有參加禮拜的人,都可按著尊卑長幼的順序入座就餐。
綜上所述,家譜的纂修是一項莊重、嚴肅、認真、細緻的工作,既要求有全而翔實的資料,又要求有充裕足夠的經費,這樣才能修出一部比較像樣的家譜。“盛世修志”,家譜的纂修和地方誌一樣,必須在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環境中才能進行,兵荒馬亂、顛沛流離時奢談家譜,只能是望梅止渴或水中望月,是極不現實的。
家譜的收存
經過認真細緻的收集資料和莊重慎密的纂修工作,作為家族、宗族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修的家譜自然而然被族內成員視貴重物品,加以精心妥善的保管和收存。
由於家譜功能重要、作用巨大且來之不易,所以各家族、宗族的家夫、族約中幾乎都列有“慎重家譜”、“妥密保譜”等條目,要求族內成員必須將家譜視為珍寶,妥善、安全地保護家譜,不得輕易示人,不得借與族外人,更不得丟失。
每年清明祭祖時,各自要帶所編發字型大小原本,到宗祠會看一遍。如有老鼠咬食、磨壞安跡者,族長與族眾要在祖宗前進行懲誡,另選子孫收管。
每年一次會驗,稍有損壞即加治罪,這些都使得每一持譜之家必須妥善珍藏。有的人家盛以鐵匣,鎖以銅鎖,藏之密處;有的人家盛以瓷壇,深埋地下,收藏方法,各盡其妙。
對家譜的如此重視和如此珍藏,使得我們今天無法確切知道中國民間到底保存著多少家譜。我國到底現存有多少家譜?世界各地到底保存有多少中國家譜?也許這永遠是個無法統計出來的數字。
根據目前所掌握的材料,我們粗略估計,現存的中國家譜(1949年前所撰)大約有25000多種。其中中國大陸存有約20000種,臺灣省有200餘種(據1987年臺灣省各姓歷史淵源發展研究會發行的《臺灣地區族譜目錄》),日本有1491種(日本學者多賀秋五郎《中國宗譜研究》中統計),美國有3109種(臺灣成文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美國人編《美國家譜學會中國族譜目錄》中統計)。
中國大陸現存的約20000種家譜大致分佈於各地的公共圖書館、大學圖書館、科研單位及其圖書館。除此之外,各地文管會、博物館、文化館和檔案館以及私人手中都保存有一些。
關於中國家譜的姓氏分佈和地區分佈,由於目前沒有一部基本上能將現存的2萬多種家譜收齊的《中國家譜目錄》,所以不能確切說明。但據我書藝社提供的《中國家譜目錄》統計,該目錄著錄的251個姓氏的2565種家譜中,家譜較多的姓氏依次為:王姓、陳姓、張姓、李姓、吳姓、劉姓、黃姓、徐姓、朱姓。就地區而言,家譜較多的省份為:江蘇浙江福建安徽湖南
現存的中國家譜以清代和民國纂修、刻印的為多,明代的就較少,而宋、元纂修、刻印的已屬罕見。
譜序選粹
1.(宋)歐陽修《歐陽氏譜圖序》
歐陽氏譜圖序
(宋)歐陽修
歐陽氏之先出夏禹之苗裔,自帝少康封庶子於會稽,使守禹祀,傳二十餘世至允常子,曰勾踐,是為越王。越王勾踐卒,子王囗與立,傳五世,至王無囗,為楚威王所滅,其諸族子孫分立於江南海上,受封于楚,為歐陽亭侯,亭侯在今湖州烏程歐余山之陽,子孫遂以為氏。漢高滅秦,得無囗七世孫搖,複封為越王,使奉越後。而歐陽亭侯之後因有仕漢為涿郡太守者,子孫遂居於北,一居冀州之渤海,一居青州之千乘。居千乘者曰和伯,仕于漢最顯,世為博士,以經名家,所謂歐陽尚書是也。其居渤海者仕于晉,最顯曰建,字堅石,所謂渤海赫赫歐陽堅石是也。建遇趙王倫這亂,見殺,兄子質以其族,奔長沙,由是子孫複居於南。仕于陳者曰危頁,威名著于南海,危頁之孫曰詢,詢之子通,仕于唐,尤顯,皆為名臣。其世居長沙,猶以渤海為封望。自通三世生琮,為吉州刺史,子孫因家焉。琮八世生萬,萬為安福縣令,生和,和生雅,雅生效,楚,效生謨,囗,訁玄,囗生皇高祖府君,君生子八人,於世次為曾祖,今圖所列子孫皆八祖之後。蓋自安福府君以,遭唐末五代之亂,江南陷於僭偽,歐陽氏遂不顯。然世為廬陵大族,而皇祖府君以儒不知名當世,至今名其所居鄉曰儒林雲。及宋興,天下一統,八祖之子孫稍複出而仕宦。然自宋三十年,吾先君、伯父、叔父始以進士登于科者四人;複又三十年,以進士仕者又才二人。蓋自八祖以來,傳今百年,或絕或微,分散扶疏,而其達於仕進者,何遲而少也。今某獲承祖考餘休,列官於朝,叨竊榮寵,過其涯分,而才卑能薄泯然,遂將老死于無聞。夫無德而祿,辱也,適足為身之愧,尚敢以為親之顯哉?嗚呼!自通而上,其得事見於史,自安福府君而下,曹世故,無所施焉。某不幸,幼孤,不得聞祖考之遺德。然傳於家者,以忠事君,以孝事親,以廉為吏,以學立身。吾先君諸父子所行于其、躬教於其子弟者,獲承其一二矣。某又嘗聞長老言,當黃巢攻破江西州縣時,吉州尤被其毒。歐陽氏率級人捍賊,賴保全者千餘家。子孫宜有被其陰德者,顧某不肖,何足以之。傳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今八祖歐陽氏之子孫甚眾,苟吾先君、諸父之行于其、躬教於其子孫者守而不失,其必有當之者矣。嘉囗四年已刻四月庚午,嗣孫修謹序譜圖。            《文忠集》卷七十一  《四庫全書》本
2.(宋)文天祥《跋吳氏族譜》
跋吳氏族譜
(宋)文天祥
自魏晉以來至唐,最尚門閥,故以譜牒為重。近世此事寢廢,予每為之浩歎。今觀吳氏譜,源於禾川之燕市,派於西昌之白沙,自宋興以來,衣冠燦然,蓋升學者二十有二,舉於鄉者五十有七,薦於漕者三,奏於禮部及精究科賢良者九,而特科、恩科、世賞、拜爵者又三十有四人,盛哉可觀矣。自昔以知力持世功利起家,有道所忌,傳不數世。唯詩書之澤綿綿延延,愈久而愈不墜,赫赫而蹶,孰與循循而至者哉。天下之理,可久者必可大,吳氏代有人焉,其將有尤者以其時,可矣。            《文山集》卷十四   《四庫全書》本
附資料:家譜產生
家譜是人類以血緣為核心親緣關係的投影,若從人與群體聯繫觀念形成的角度考察,起源相當久遠。現在人類學研究的成果已經表明: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前,血緣關係是人類群體最初、也是最重要的紐帶。人類最初出現的群體是“榛榛狉、群居襲處”的原始群,此時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純是渾然之群。按照古人類研究得出的結論:在人類存在的三百多萬年曆史中,約有二百九十萬年是處在原始群時期,到了距今十多萬年時才開始產生氏族制度。渾然的原始群,開始分為若干小群,而且演進愈深,分析愈細,辨別親疏的族群觀念也隨之產生,“故人之相仁遇也,始於知生我之母。知有母,則知有與我同母之人焉。由此而推之,則知有母之母焉;又知與有母同母之人焉。親族之關係,蓋由此而昉也。”這也就是後來作為家譜核心和基本內容世系的萌芽。
血緣親疏的辨析,族群世系的認同,應是譜牒產生的根源,口述口傳的世系,正是家譜濫觴。古有“瞽矇主誦詩,並誦世系”之說,呂思勉考證,“瞽矇之職,蓋尚在小史之前。”可見了在文字家譜出現之前,確有口述家譜的存在。我們追溯家譜產生的源頭,可以發見家譜(嚴格地說只能是口述族群世系)、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親疏,凝聚族群,優化生育,即所謂“親親以相及”。此後萬變不離其“別”與“聚這兩個基本功能的,但隨時代推移,社會制度不同,其具體內涵和所起作用也不一樣。”
家譜發展及其功能嬗變的脈絡,大致可分為周代、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和五代以後幾個階段。
周代實行的是宗法封建制度:“宗者,尊也。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白虎通義》:“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稱者為小宗。”《禮記.大傳》“族”本來只是有血緣關係的群體,並無尊卑主從之別;而進入隊級社會,便有了“宗”,也就是在親族之中奉一人以為主,主者為尊並有特權,他死了則由宗子繼承。這樣,家譜別親疏、明統系的功能滲進了主從尊卑隊級特權,為宗法封建政治服務的內容。《周禮.春官》載:“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系世,辨昭穆。”鄭康成注雲:“系世,謂帝系,《世本》之屬是也,小史主定之”。“辨昭穆者,帝系《世本》之中,皆自有昭穆親疏,故須辨之雲。”由此可見:周代的家譜《世本》之類,是屬於以周天子為首的周室宗族的,它所明的統系,是周宗室的帝王統系;所辨的親疏,是尊卑貴賤的親疏。所以,周代的家譜完全是為推行宗法分封,鞏固周王朝統治服務的。
周代的宗法分封制度,經過春秋戰國戰火“禮崩樂壞”趨於瓦解,特別是秦王掃除六合,舊的貴族“公侯子,失其本系”到了漢高祖劉邦“徒步有天下”,宗族組織由興到衰,由破壞到重建,到東漢時已由世族和宗族代替了。兩漢時期的政治,基本是世族地主占統治地位,劉邦尚官,“命官以賢,詔爵以功”,君統與宗統開始分離。所以,兩漢的家譜功能是為恢復、複建宗族和形成、鞏固世族的統治服務。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是士族政治、魏立九品中正制,“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選官品人,婚姻嫁媾,士庶分明,尊卑嚴格,“官之選舉,必由簿狀;家之婚姻,必由譜系”,因而維繫門閥制度的家譜特別興盛。此時的家譜成了政府選舉、士族出仕、門第婚姻的根據,同時也成為士族政治服務的工具。正因為家譜對於人們的社會地位、發展前途、社交層次有如此重大的作用,造假的現象應運氾濫起來,由“尚官”“尚姓”“至於”“尚詐”,這是利益驅動所致。
由於北方戰亂頻繁,大量中原人口南遷,經濟中心南移,五代以後江南庶族地主勢力抬頭,特別是宋明清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城鎮商業繁榮和商幫的出現,推動著社會權力的進一步下稱,士族宗族也向平民宗族發展。五代以後“取士不問家世”,庶族知識份子可以通過科舉出仕:“婚姻不問門閥”,新興的地主、商人在社會上獲得了應有地位。家譜由於失去了以前的政治功能也由官修變為私修,內容也就更加廣泛豐富,它的功能也由政治功能向發揮社會功能的方向發展。具體地說,私修家譜通過姓氏原始、遷徙本末、世系淵源的展現,起著追溯宗、聯宗收族,維繫和強化作為社會群體的宗族和家庭的作用。
總之,家譜的產生與發展,同社會群體氏族、家族、家庭相聯繫,它的功能是隨社會結構、社會制度的變化而嬗變,從社會功能至政治功能再回歸到社會功能,自有文字家譜以來,總的發展趨勢是由貴族而士族而平民,維繫和凝聚的人群也越來越廣。
家譜內容
明代中後期是中國家譜體例演變與內容更新的一個重要分水嶺,以下摘錄了一套家譜的七大主要內容。
一 姓氏源流
姓氏源流就是同一族得姓的來源與變遷,中國人的姓氏淵源大多很為古老,假若沒有古書或舊譜的記載,後人就很難考究得清楚。從一姓到一國一家,不能不知曉自己根源來自何處,認清自己 的姓氏來源,每套《家譜了自己姓氏源流,這樣才能世世代代承繼,也能將族系根緣流傳千百年。
中國姓氏在經過歷史不斷演變,如:戰亂,遷移,改朝換代,以及避諱改姓、避難改姓、複姓改為單姓等,姓氏變得更為複雜,其真正的出處、源頭就更需要詳細考證了,《家譜》中有詳細記載。
封建時代,許多姓氏為了抬高自己的門第和郡望,習慣于與名人扯上關係,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卻不知道,這影響了血緣的純正和確實性,後人不可不慎。
《家譜》中有“敘本系、述始封”的傳統,它的目的也在於“明世次、別親疏”以及考訂姓氏源流。《家譜》均有記載姓氏的一章,以敘述家族得姓的來源,或是家族因某種原因改姓的歷史。所以《家譜》中的姓氏源流就變得很重要,它是明辨您家族血統的證明文獻 。
二 堂號
堂號是一個姓氏的特殊標識,它能顯示姓氏發源的地緣關係。在家譜中,堂號具有聯繫姓氏與宗族關係 的意義,也是後代尋根問祖的重要線索之一。
堂號名稱一般取自於郡號名或為紀念家族史祖或名人而自創。
一般來說,堂號多取自於郡號名,郡是秦、漢時期對行政區域的建置, 郡號名又取自於郡名,或諸侯國名, 地方府、州、縣名。隨著姓氏家族的發展壯大,就出現了以各姓氏名門望族發祥地的郡名作為郡號的由來。
大家族日久人眾,或是遇至天災連年之時,族人就會因遷徙流離,而散佈各地。於是就有了在“總堂號”之下,再加入“分堂號”名稱的方法。 “總堂號”代表家族(姓氏)的發祥地,寓後人以不忘本源,“分堂號”則是族人遷徙至新地,成為當地有名望家族後,以該地的郡號作為堂號,“總堂號”和“分堂號”統稱為“郡望”。
因為各族姓基本上都是以郡名作為自己家族的郡號,所以就有了若干姓氏同為一個堂號的現象。例如:王,胡這兩個姓的郡望都是“清河堂”。
堂號名稱的另一出處:自創堂號,乃家族中人自立的堂號,該堂號名稱一為有別於各姓氏的分支別派,二為銘記祖先或名人的公德事蹟或教誨。例如:楊氏的“四知堂”寓意“天知、地知、我知、子知”的為人風範。
三 世系表
如果發現一本關於您身世的家譜,您最想看的是什麼哪?是不是想知道自家的祖先是誰?家族中曾有過哪 些名人、功績?家族中人現在哪裡?等等,所有的答案就在家譜的世系表中。
作為家譜中最重要的內容,“世系表”,簡而言之,就是說明一個家族成員,如:父子、兄弟間的相互關 系,寫清楚祖先後代每一個家族成員名字的圖表。它有四種基本的記述格式:歐式、蘇式、寶塔式和牒記式。
歐式:又稱橫行體,是北宋文學家歐陽修創立的。歐式的特點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橫行,五世一表,用起來很方便。歐式中,每個世代人名左側都》都詳有一段生平記述,介紹該人的字、號、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 配偶、藏地、功績等。
蘇式:又稱垂珠體,是北宋文學家蘇洵創立的。蘇式世系表的特點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間無橫線連接,全部用分隔號串連,圖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強調宗法關係。
寶塔式:顧名思義,就是將世代人名象寶塔一樣,由上向下排列。寶塔式採用橫豎線連接法,分隔號永遠處在橫線的中間,這對人多的大家族來說,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頁紙上,兄弟之間長幼關係不清,會為寫譜、看譜帶來 很多不便。
牒記式:不用橫豎線連接世代人名間的關係,而是純用文字來表述這種關係。每個人名下都有一個相關的簡介,如:字、號、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藏地、功績等。牒記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較節約紙張。
以上四種世系表形式都各有特色,這是一般族譜中比較常見的世系表,但也有其它的變化,我們在記述家族世系表時,可根據掌握材料的多少、家族成員的多少等靈活採用,總之,世系表要易看易懂、內容真實、層序分明,這 才是最為重要的。
四 家訓
家訓也是家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傳統宗族教育起了很大的作用。
遠古時代,人類社會經歷了氏族、家族、家庭的變遷,然而,這些都是形成一個國家的基石。在國家不安定和國法不明確之際,家訓即可發揮穩定社會秩序的力量。因為,家族為了維持 必要的法制制度,就擬定一定的行為規範來約束家族中人,這便是家法家訓的最早起源。
自漢初起,家訓著作隨著朝代演變漸豐富多采。家譜中記錄了許多治家教子的名言警句,成為人們傾心企慕的治家良策,成為“修身”、“齊家”的典範。例如“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 的節儉持家思想,今天看來仍有積極意義。在家譜中有不少詳記家訓、家規等以資子孫遵行的。當中,最為人稱道的名訓,如顏氏家訓、朱子治家格言等,至今膾炙人口。
家訓之所以為世人所重,因其主旨乃推崇忠孝節義、教導禮儀廉恥。此外,提倡什麼和禁止什麼,也是族規家法中的重要內容,如:“節儉當崇”、“邪巫當禁”等。
簡言之,每個家族都有不同的族規家訓。家譜中較為常見者,大致包括了以下內容:
(一)、注重家法、國法
(二)、和睦宗族、鄉里
(三)、孝順父母、敬長輩
(四)、合乎禮教、正名分
(五)、祖宗祭祀、墓祭程式
五、 家傳
要想深入瞭解世系表中族人的歷史功績,那就得看家傳了。
家傳,是用來記述家族中有名望、有功績人的事蹟的文體,是一種正式的傳記,明朝之前,傳與譜是分開來記的。
“傳記”記述了一個人一生的功績品德,從對國家、民族、社會的貢獻,到對地方、家族做的每一件業績,如:出資修建詞堂、祖墓等,全部記述在內,以作為後人學習之榜樣,並榮 耀家族。
家傳一般分為:列傳、內傳和外傳等。列傳是記錄家族中有功績男子的傳記;內傳是記錄家族中有品行女子的傳記;外傳是記錄家族中已出嫁有品行女子的傳記。
傳記中多配有該人的畫像或關於該人的故事圖畫,讓後代讀起來倍感生動形象。
家傳之用詞以真實平朴為重,最忌溢美之詞。這也是評價一部“家傳”水準高低與否的重要標準。
六、 藝文著述
“譜乃一家之史“,其中當然少不了家人的藝文著述。自六朝起,就有將家族中名人的著作錄入家譜的慣例,尤其是到了明朝,此風更盛,這部分的內容更加豐富了,涉及史學、文化、經濟、宗教等許多領域,在形式上 甚至堪於”經典史料“相媲美。
家譜中的藝文著述,在體例上一般稱作:藝文志、辭源集、文徵集等。
“藝文著述”以家族中名人所寫的詩文著作為主要內容,也收集本族人與外人的書信來函,以及經籍、表策、碑文、書劄等,有的還有版畫、肖像畫、版本作品、名家書法、歌曲等,從形式到 內容都十分豐富。
藝文著述是家族先人的心血結晶,其中的大量珍貴史料文獻,有著非常珍貴的參考和欣賞價值。但是, 由於藝文著述的種類、內容繁多,而又良 不齊,所以還需後人用心整理,方能使家族中的藝文精品 得以流傳和利用。
同時,我們在續補家譜現代藝文著述時,更需精心挑選,慎重錄入,把最有價值和代表性的文獻傳給後代。
七、家譜圖像
家譜之體現,能合書、圖、史、表、志為一體者,它的利用價值就顯得大些。家譜主要以文字內容為主,圖片資料為副,但一張好的圖片、照片仍是能將時代的精神面貌和特質傳達出來。
將圖片、照片納入家譜的意義在於,為家族傳承提高了一個最直接的環境背景,使家譜不在局限在文字文字記錄、整體概念也變得鮮明而生動起來。
只要是能讓人對家譜有更進一步認識的古地圖或老照片,均應該被收入家譜裡,包括:
1)老照片
家中存有的古老黑白照片、一家人的合照等,都有其歷史價值,也是見證家譜的最原始材料。
2)祖先圖片(遺像、人物畫、肖像畫)
中國歷代以來多有大量之人物畫及肖像畫,其中有大部分是為了紀念先人,或表達對聖賢親人的追慕。也有些家譜將家族先人中顯達之人,畫出其儀容,置於卷首,以求達到光大族望,啟迪後人的目的,有些也刊載一些先人手澤遺墨。
3)風水圖(祠堂圖、墓圖)
祠堂是供奉先人的地方,在古代更是家族聚會之所,所以一般的家譜均有記載和刊載建物版圖、描繪實狀,有些更是附刊墓圖,有些甚至詳記地理方位。
人們相信一個家族的興衰和祖輩所居住、埋葬的地點有很深的關係,這些都蘊涵著豐富的“風水”內容,所以也被稱為“風水圖”。
4)故居/村莊圖
明清族譜中不但記述居址遷徙,很多富家所修的譜書中,還以精美的版圖,印製出他們家族的庭院、樓閣、書齋、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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