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元 培
「美育代宗教说」是1917年蔡元培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讲的标题。在这篇演讲中,蔡元培首先提示原始宗教在人类精神上具有知识、意志、感情三种作用。宗教的知识在解答'生自何来?死将何往?创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术?」 等形上学的问题;宗教的意志作用在扭转人类由生存欲望所发的利己之心,反对恃强凌弱、掠夺抢占,而倡利他主义;宗教的感情作用表现在仪式中的歌唱舞蹈与教堂神庙的雕刻彩绘,使感情升华,精神愉悦。然而随时代的演进,宗教的知识功能逐渐为科学或其他学术所取代,宗教的意志作用则为伦理道德所取代。而自文艺复兴以后,音乐、美术、戏剧也逐渐有脱离宗教而独立发展的趋势,蔡元培甚至认为,美育附属于宗教,「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导至宗教冲突和战争;唯美具有普遍性,「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此「皆足以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美育与宗教皆具有感情陶养之作用,而美之普遍性较宗教的排他性更能培养人类高尚的情操,因此蔡元培提出「美育代宗教说」的主张。近来宗教被诠释为对宇宙人生的终极关怀,自有其无法取代的重要意义,然蔡元培所提揭美育之普遍性,仍是美育学术研究与实施相当值得重视的课题。
蔡氏「以美育代宗教」共有三個不同版本。最早發表於北京神州学会演讲,原载1917年8月《新青年》3卷6号,选自《蔡元培选集》。/ 1930年和1932年,他又先后发表了《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代宗教》两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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