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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先跟大家讲一个跟这一则内容相关的故事。

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吗?”

孟子说:“是的。”

淳于髡又问:“那么,假如嫂嫂掉在水里,小叔子能用手去拉她吗?”

孟子说:“嫂嫂掉在水里而不去拉,这简直是豺狼!男女之间 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嫂嫂掉在水里,小叔子用手去拉她,这是通权达变。”(选自《孟子》)

  礼的运用,最终要达到的一个结果是“心安”,“和谐”。孟子是非常强调礼之重要性的人,但与此同时,他也不一根筋,不“意,必,固,我”,他非常尊重原则,同时又懂得灵活运用原则,这才是真正的知礼,达礼。

  再说一个故事——

  陈太丘与友人相约出行,约定在正午,正午过后客人还没有来,太丘就离开了,走后客人才到。元方这时七岁,正在门外玩耍。客人问元方:“您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等了您很久您没有来,已经走了。”太丘的朋友便很生气,说:“真不是人啊。与别人相约出行,却抛弃别人自己走了。”元方说:“您与我父亲约定在正午出行。正午还不到,就是不讲信用。对着儿子骂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下车拉元方。元方自个儿进了门,没有回头。(选自《世说新语》)

 《淮南子·原道训》中写道:“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一个人不守约定,浪费别人的时间,犯错不知错,还推责于人,也难怪小孩子都对他蔑视。如果按照礼的规定来说,小孩子对大人应当言谈有礼,但元方这孩子明显不是那种读死书的孩子,他绝不会为了礼而礼,为了和谐而和谐,他懂得通权达变,该怎样就怎样。

    “礼”本来泛指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它可以协调各成员间的关系,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古往今来,礼的外在形式一直在变,但礼的精神内核却一直没变过,那就是:“礼之用,和为贵。”

  “礼”是“和”的一种呈现形式,“和”才是核心。各种礼节制度的运用,本质上都是为了构建和谐社会,从古至今都是这样。

  “和”是儒家非常重视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和,固然重要,然而,也不能为了和而和,完全的罔顾礼,罔顾大的原则,眼里完全没有任何一点法律规章制度。

   打个比方,比如战争中,不杀战俘,不杀投降者,这是自古以来都共识性的礼,然而,有些人以“为了军队队伍的纯粹,国家的整体和谐”为借口,或是为了自己某种私欲,完全不顾这个共识性的礼,将战俘,投降的人也杀害,这也是不对的。像这样的人最后都得不到好下场,比如长平之战中,赵括率领的40万赵军被白起包了饺子,堵在死胡同里出不来,在突围无望后,被饿得有气无力的赵军无奈选择了投降。面对众多被迫投降的赵军,白起手段狠辣,他先是选择了受降,然后又出其不意地将这些放弃抵抗的降兵“坑杀”。秦昭襄王五十年(前257年)十一月,白起被秦王赐死于杜邮。白起拿起剑自刎时,曾仰天长叹:“我对上天有什么罪过,竟落得如此下场?”过了好一会儿,他又说:“我本来就该死。长平之战,赵军降卒几十万人,我用欺骗的手段把他们全部活埋了,这就足够死罪了!”说完自杀。这就是典型的“自作孽”!

  类似的还有楚霸王项羽也曾因为坑杀20万投降的秦人士兵而失去民心,进而失去了得天下的机会。正是源于项羽的杀降,关中秦人对其产生了强烈不满和敌意,以至于这些人后来成为刘邦打赢楚汉战争的中坚力量。垓下之战中,力战无望,最后自刎而死,年仅31岁的项羽,其遗体被人5个人瓜分,这五个人,——吕马童、王翳、杨喜、杨武、吕胜,清一色的都是秦人!真可谓是:出乎尔者,反乎尔者。

   真正的圣贤都是既能经,又能权,该经则经,该权则权的,他们不“意,必,固,我”,不“过”也不“不及”,他们一生修身为本,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溥博如天,渊泉如渊。大慧自生之时,他们很轻易即能做到“执其两端,用其中”。正如《礼记·中庸》中所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程颐说,“存养于未发之前”,“善观者却于已发之际观之”。杨遇夫在《论语疏证》中对此诠释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 

  有子说:“礼的功用,以遇事做得恰当和顺,使人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为可贵。以前的圣明君主治理国家,最了不起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做事,无论事大事小,都按这个原则去做。如偶尔这个原则不好用,就要知道实事求是,通权达变,否则的话,只想为和谐而和谐,一味的去无原则的调和,而不用礼法节制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最后,我们大家一起再读一遍: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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