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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拍」拿什么拯救你——我的中小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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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最郁闷的当属中小券商!——深刻体会到了,近两年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因为环保被国家抛弃的感觉。

证券相关的政策三连发,都对中小券商不利,且箭箭射中心口。

01

独角兽相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发布,主板和创业板《首发办法》拟进行修订,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只是做样子,大家都明白,作为国家战略,独角兽相关的政策马上就要推出了。

很多大券商已经在对独角兽企业跑马圈地,京东的券商已经确定。

但是这里面,几乎没有小券商什么业务机会。倒是IPO门槛提高否决的、吓退的、劝退的企业里面,首当其冲都是中小券商的项目,因为中小券商的项目都是规模偏中小的。

所以,中小券商的业务空间指定被进一步挤压

02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想整个券商牌照那么容易了,券商想要发展必将向国有方向转。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三)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最近3年原则上连续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最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

(四)近3年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五)具备对证券公司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对证券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经验与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相匹配,在资本实力、技术合作、管理服务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优势,能够为提升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供支持。

从事单项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的主要股东不适用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相关条件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三)主业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最近5年原则上连续盈利,最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主业净利润占净利润比例不低于50%;入股证券公司有利于服务主业发展,与其长期战略协调一致;

(四)对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证券公司长期发展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对保持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和防范风险传递、不当利益输送,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

从事单项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条件,相关条件另行规定。

03

券商投行业务内控指引

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加大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内控指引核心内容如下:

1、证券公司不得以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或者以其他形式实施过度激励。

2、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应当综合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

3、证券公司应当针对管理和执行投资银行类项目的主要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合理确定收入递延支付标准,明确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年限和比例等内容。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4、投资银行类业务专职内部控制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总数的1/10。

5、证券公司在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时,应当在综合评估项目执行成本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不得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6、非单一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开展除项目承揽等辅助性活动以外的投资银行类业务。

7、连续3年在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获得AA及以上级别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豁免本指引中部分条款的适用。

灵活的业务承揽、承做方式和提成分配机制,一直是中小券商生存的基础,现在全部都被证监会绞杀了。

不管是从IPO上市企业来讲,还是相关中介机构来讲,为了降低风险,鼓励大企业、大中介往往是看似更加稳妥的方式,这也正是颁布这些政策的原因。

问题在于,这样真的可以降低风险?独角兽上市,股价高,募资多,相反跌起来也更惨。出了风险,股民陪的更多,证券公司赔不起倒闭都有可能,乐视网不也是独角兽吗?

另外,鼓励大券商发展就能降低风险本身就是谬论,大券商出的风险从来就没有比小券商少过

中小企业、中小机构在创造就业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可以推动大企业、大中介提高工作效率!

改革不应该只是重视风险控制,而放弃效率。

不发展,才是最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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