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经典,都是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陈鹤琴于1925年所著《家庭教育》一书至今已再版了几十次,当真称得上“家教经典”!
今天我们继续转载该书内容。
(作者:陈鹤琴(1892.3.5—1982.12.30)著名教育家,我国儿童心理学﹑儿童教育学的奠基人)
第五章 卫生上的习惯(续)
原则十三:对于食物不准小孩子自己随便乱拿。
讨论:对于以上这一点,有许多家庭没有注意到。所以小孩子一看见客人来,就觉得很高兴,因为沾客人的光可以有东西吃了。一看见请客的食品摆出来,就不问父母是否许可,自己去拿去抓,倘使他父母说他,他就撒娇;父母骂他,他就哭。做父母的因为恐怕得罪客人就任他去罢了。也有许多小孩子一看见父母把请客的食品拿出去,就大哭起来。他以为他的东西给别人吃了。这样情形,做客人的是觉得很难为情的。所以在当初的时候,做父母的不能够放纵小孩子,切不可因为小孩子向你讨东西,你就给他;也切不可因为不要小孩子吵,就把请客的食品去给他。因为你一次给他,他第二次也要向你讨了。总而言之,做父母的不应当任小孩子自己去拿东西吃。至于请客的食品,尤不应当给他的,只要叫他到里边去拿就是了。
讨论:偷食物是很坏的行为,倘使做父母的不去禁止他,那后患不堪设想了。但是有许多做父母的,因为宠爱他们子女的缘故,看见小孩子偷食物,永不去骂他们的;至于打,是难得见到的。小孩子以为偷食物是不要紧的,所以他后来更加要偷了。他以为既可以偷食物,就不妨偷铜钱;既可以在自己家里偷东西,也不妨到别人家里去偷东西。小孩子到这个时候,人格堕落,已经不可救药了。“吾为此惧,”所以一看见他偷糖吃,就打他,以禁他下次。他自己的也知道偷糖是不好的,所以一看见我就惊惶失措,大哭起来。在这个时候,我实在不应当打他的,只要教训他一下罢了。倘使他看见我“从容自若毫不介意”,那我才可以去打他。但是我恐怕他将来“人格堕落”,所以也不管他哭不哭,竟是叫他到房里去打他了。
(铭爸talk:从陈鹤琴的反思中可以看出,作为教育大师的他也会在教育实践中犯错误,以至于事后后悔。由此可见,教育家与常人的区别不是不犯错,而是犯错之后及时反省,下次改过。)
原则十四:做父母的不应当因为小孩子要偷食物,就把食物随便乱藏。
讨论:
乱藏食物的害处有四:
(一)以防贼的方法防小孩子,适足以堕落小孩子的人格。因为做父母的以贼待小孩子,小孩子渐渐地要失掉自尊心了。
(二)不把食品公开,做小孩子的容易怨恨他们的父母;因为他们以为做父母的特地把食物藏起来不给他们吃。
(三)食物容易弄坏,有时候竟被老鼠吃去。
(四)藏得日子太多,容易忘记,以后要吃的时候,就找不到了。
不乱藏食物的好处有四:
(一)不以待贼来待小孩子,小孩子就能够自爱自重,以后不会偷东西了。
(二)小孩子知道这东西是大家吃的,不会怨恨他们的父母。
(三)食物不会弄坏。
(四)物有定所,以后要吃的时候,容易找得到。
总观以上所述,做父母的应当不应当把食物乱藏,不待思考而也会知道了。但是有许多做父母的总没有想到这种利弊,因为小孩子要偷,就把这食物乱藏,到了后来,就要犯以上的四条弊病了。要知道不要小孩子偷食物,不是乱藏而可以收效的。应当慢慢儿教训的。教他不应当偷食物;如果要偷,做父母的就应当严厉的教训他。否则,不求本而求末,事愈弄而愈糟了。我常看见有许多做父母的,因为小孩子要偷,就想出种种方法去藏这件东西。做小孩子的,因为他们父母把这件东西藏得这样好,也想出办法去把这件东西南北偷来方肯甘休。做父母的藏东西的方法愈好,做小孩子的偷东西的本领也愈加大了。这种样子,做父母的不是叫小孩子不要偷,简直是教小孩子去学偷呢。
(铭爸talk:把孩子当做小偷,不相信孩子能够自律的父母,孩子自然不会辜负他们的期望。)
原则十五:做父母的不宜将食物随便乱放。
讨论:小孩子没有外界的引诱,决不会哭,不会吵的。倘使桌上或别的地方有好吃的东西,那他自然要讨来吃了;不给他吃,自然要吵了;吵吵依旧没得吃,他自然要哭了。有许多做父母的,因为被他吵得讨厌了,所以就把食物给他,不知道给了他,就弄坏他的身子。丽生的死就是这个缘故。倘使被他看见以后而仍旧不给他,他就要吵;即使不吵不哭,也要使得他花费许多心思。我看有许多小孩子有时候对着食物而咽口涎的,有时候对着食物而虎视眈眈的。使小孩子费许多心思,都是做父母的乱摊的缘故。所以做父母的不要把食物随便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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