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如果在1982年就参加工作,当时我们还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根据我们的政策规定,从1982年一直到我们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都是视同缴费的。视同缴费年限会一并算作退休工资计算内容。
实际上我们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计算方法是这样:
一般来说,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间都在1995年前后,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时间,都要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原因也很简单,如果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那么以前那个时期我们的养老金待遇就少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只有基础养老金待遇,这样的话是不公平的。因此,我们国家专门设计了过渡性养老金一项。
但是,1998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都已经建立了个人账户,退休时都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一说的。
这样,可以大体推算出这位职工的退休金是多少?假设他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平均指数是1。
那么他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是36%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过渡性养老金,各地的计发比例是从1%到1.4%。按照山东的1.3%计算,大约是18.2%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呢?根据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就是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一般人也就在5万元左右,每月领取3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样他的待遇就是54%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再加360元。
假设社平工资是5000,他的退休待遇就是每月3060元。
当然,如果职工的缴费指数比较低,退休待遇也会较低的,但是误差一般不会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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