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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免征契税的税务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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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房地产会计的账【播放】

    某房地产公司欲购买甲国有独资公司一宗土地,约定支付价款2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某房地产公司应缴纳契税为80万元(2000*4%)。

    问:是否有免征契税的纳税策划方案?

    分析:

    根据财税[2018] 17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步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税务规划方案:甲公司改制,某房地产公司以资金500万元,甲公司原投资主体以甲公司土地作价2000万元共同组建乙公司,在乙公司股权结构中,乙公司原投资主体所占股份超过75%,在甲公司原投资主体投资环节免征契税;然后某房地产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甲公司原投资主体将所持有股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房地产公司。这样,某房地产公司最终可少负担契税80万元。

    友情提示:

    上述方案不能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如果仅为免征契税,要注意操作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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