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工署:编军官1227人,士兵682人。负责各种武器、车辆的生产、分配、研究发展,兵工厂的筹建编组、化学兵部队的建设、训练、管理,国外兵器采购等业务。设综核室、兵工委员会、技术顾问团以及财务、警务2个处和训练、工业、研究发展、外勤、化学兵5个司。民国37年5月,兵工署成立兵器检验处,设有弹药、轻兵器、火炮、车辆、仪器、原料、化学兵等组,编军官169人,士兵150人。负责对部队装备的检验鉴定工作。并对联勤总部所属12个供应局、5个补给区、2个港口司令部、2个兵站、4个直属库直接派驻检验员和工匠实行具体保障,同时还成立材料试验处(编军官73人,士兵1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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