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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

不是所有人都像罗素那样,只会讥讽哈钦斯“心里只有百部世界名著”(参看瑞·蒙克《罗素传》中的相关描述)。比如著名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他写了一本书讲述哈钦斯和哈钦斯治下的芝加哥大学,那些有志于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人或许都应该读一读这本《哈钦斯的大学:芝加哥大学回忆录 1929-1950》。




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


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


选择哈钦斯担任芝加哥大学的第五任校长,教职工委员会和董事会都在赌他能给学校带来辉煌的未来,同时也在带着怀旧的情绪追忆过去。因为在1929年时,对于芝加哥大学的过去,人们仍沉浸在一些鲜活的记忆中:一个出类拔萃的年轻人威廉·雷尼·哈珀,如何让芝加哥大学迅速崛起,成为整个美国高等教育的领头羊。但是到了1929年,正是受了芝加哥大学在第一个十年期间所取得成就的刺激,许多其他学校都不失时机地成了科学研究(和一流橄榄球运动)的重镇,这样芝加哥大学就不可避免地失去了它最初的优势。为了重振雄风,这所大学大概需要一位新的领导人,一位像曾经的哈珀那样出色、傲慢而果敢的领导人。

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的教职工委员会,都觉得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顾虑仍然存在,但是在哈钦斯担任校长的头两年里,他威严的仪态和灵巧的政治手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因为他避开了校内各方之间的不和与分歧——他当初正是因此才获得任命的。在他就职期间虽然爆发了许多争论,尤其是在他任期快结束的时候,但还是出现了两年的蜜月期;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哈钦斯以相当惊人的轻松自如,解决了一些主要争端,从而在这所大学的管理史上,留下了他不可磨灭的烙印。

那么,被寄予如此高希望的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他叫哈钦斯,1899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的一个年轻长老会牧师家庭,在家里3个儿子中排行第二。布鲁克林是威廉·J.哈钦斯任牧师之职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地方。8年后,他已在聚集会众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并接受了邀请,去奥柏林神学院(Oberlin Theological Seminary)担任布道术教授。因此,在接下来的10年里,这位芝加哥大学未来的校长就生长在俄亥俄州。在那里,他父亲很快成了奥柏林学院及其附属神学院的头面人物。在奥柏林,哈钦斯的家人和学院社区一道,创造了一个有利于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这一方面塑造了他的习性,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他会为自己和身边的每个人设定怎样的高期望。可以肯定的是,哈钦斯也参与过年轻人的恶作剧,以体验叛逆的滋味;后来他还背弃了在自己童年时代占据中心地位的虔诚表现和宗教仪式。但是,受早年生活环境的熏陶而养成的工作习惯,以及对正义的根本性渴求,却从没改变过。尽管他效仿他父亲,先当教师,再当教育管理者,但在内心深处,他还是很像一位布道者。

长老会教徒不迷信纯粹的宗教感情。这些感情是卫理公会教徒和浸礼会会员的标志,他们的牧师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更看重信仰的热烈程度,而不是他们对上帝旨意了解的准确性。作为法国宗教改革家加尔文(Calvin)头脑冷静、思路清晰的门徒,长老会教徒明白,救赎有赖于通晓上帝的意愿,同时也明白这些宝贵的知识只能来源于《圣经》,而非其他任何地方。因此,从对《圣经》的正确解读中,所获得的知识和真理才是最要紧的;而牧师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就是提供这些知识,并在每个周日不断地宣扬获得救赎的真理。

威廉·J.哈钦斯牧师不费吹灰之力就达到了这些高期望。他是一位优秀的牧师——口才好、逻辑性强、语气坚定且思路清晰,如果他对圣经是否足以指导人类生活中所有重要问题存有任何疑问,基本上也只会把它埋在心底。在这家人的心里,每一天都在祈祷和诵读圣经中开始和结束。这样一个父亲——学识渊博;令人肃然起敬;每天在与家人共同进餐或在公共场合时,都以祷告的方式跟上帝进行私人交流——对随便哪个男孩而言,都会是一个令人敬畏的角色,难以习惯他生活在自己家里。

我认为,父亲那种学识、那种明确的是非观以及与普通大众相比所具有的崇高地位——所有这一切从来都是他三个儿子心目中理想的标准。但就是这个标准,他的二儿子罗伯特却一直没能达到,尽管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他很快就获得了比普通大众崇高的地位,可以说是毫不费力就做到了这一点。但是,他表面上所有的成功都是空虚的,因为他对真理缺乏真正的理解。麻烦的是,在1918年离家后不久,罗伯特就摈弃了他父亲用来了解所有最重要真理的那条道路,并在余生中试图寻找一个东西,来替代他父亲的《圣经》,但一直没能取得太大的成功。因此,在这方面,跟在其他方面一样,他的人生是一个悲剧。

在哈钦斯的家中,一切都不是庄严肃穆的。当父亲的能跟自己和上帝完全轻松自如地相处,也能跟他的儿子们轻松自如地相处。远比这点重要的是,他妻子对荒谬的事情极端排斥。她讽刺性的俏皮话和偶尔的不敬,特别喜欢针对被露骨地表现出来的根深蒂固的家庭自豪感,因为那会驱使她的儿子们仿效父亲,追求社会上的领导地位、道德上的真诚和学识上的严格。但是在表面上,无论怎样看,都会觉得她一直非常满意自己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并为丈夫和儿子们所取得的成功感到高兴。她大概背地里也为这个家庭感到自豪,尽管她强烈抨击它流露在外的种种迹象。但是,她诙谐的话言和偶尔的不敬,也让他们在日常谈话时有所收敛,比如说,会迫使她的丈夫和儿子们不得不从旁观者的角度来审视自己,也会迫使他们不屑于在家里家外夸耀。

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尖刻的妙语,为他日后的生活赢得了无数的仰慕者,同时也结下了无数的仇敌,这明显是从他母亲那里继承来的,一如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雄辩、简明的说话风格。跟他们显著不同的是他的外形。他成年后身高6英尺2英寸半,高出他父亲和兄弟们一大截。非同寻常的挺拔身姿和引人注目的英俊脸庞,让他的身高优势更加显著。这样的体型外貌让他显得出类拔萃。在风头最劲的时候,他只需在不经意中走进一间挤满人的房间,就能立刻将人们的目光吸引过来;当他开始对身边的人讲话时,妙语和毫不吝啬的夸张性(半讽刺性?)恭维如泉水般喷涌;他如簧的巧舌,进一步增强了他外貌上的非凡吸引力。

在他职业生涯的早期,哈钦斯肯定得益于自己异常英俊的外貌。要是没有这一点,他也不可能升得那么快。但是,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男人女人都摆脱不了他的吸引;不管他抑制得多厉害,他跟别人的许多(也许是大多数)交往,都免不了包含性吸引的意味。他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外表吸引力招致的烦恼,采用的方法就是如连珠炮般地发表诙谐的评论,让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人感到震惊。他在一般情况下都显得很傲慢,结果是关系一般的熟人都会对他敬而远之。少数几个人得到他接纳,并形成了有点远的亲密关系;但是就连他们,也难免不时会被他的自我保护性机智刺伤。为了与他保持亲密关系而又不迷失自我,几乎有必要用讥诮的言词对他进行善意的回应,而这种唇枪舌剑有时也会演变成具有竞争性的交锋,每个回合都像是在刺激对方跨上更加肆无忌惮的新台阶。

哈钦斯用假面具将自己与别人隔离开来,他以假面示人的状况远比大部分人严重。他从不完全地袒露自己的心迹,甚至在最亲密的朋友和同事面前也不例外,他总是严密而又断然地将情绪控制在自己的内心。因此,他像古时候的悲剧演员一样,透过面具发出雄辩滔滔的言辞,借此吸引公众的注意。这是他为天生吸引人的非凡外表所付出的惨重代价;随着年龄的增长,它继续阻碍着他的发展;不过,他年轻时从外貌上获得的优势,也随着身体与精力的衰退而不可避免地消失了。因此,像一个伟大的运动员一样,他在有生之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名声下滑,这为哈钦斯的人生蒙上了一层新的悲剧色彩。

哈钦斯在一个由勤学好问的真理与正义追求者组成的社群里,上了两年大学,然后在1918 年离开奥柏林去参军,开始见识外面的世界;不过当时的他风华正茂,还没经历过失败。在学校里,他在运动和学业方面都表现优异。他积极地参与彼此关系密切的学院社群的活动,但这一点也没有减弱他父母在他身上打下的烙印。共同关心的问题以及观点的一致性——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奥柏林学院就具有这样的特点——反而强化了他在家里学到的一切。他完全遵照家人的期望,在学业和选择参加的其他活动方面都成了佼佼者。

因此,两年的军队生活让哈钦斯深受震撼。他自愿担任战时流动医院的急救员,以列兵的身份在意大利前线服务,不过他实际出现在战场上的时间很短。他在军队里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虚度光阴,先是等着去海外,然后是等着回家,而军官和中士们则胡乱地编派一些愚蠢的任务,免得列兵哈钦斯和他的英雄战友们无所事事。漫长而极度糊涂的日子可不是他自愿参军时所向往的,这个年轻人有生以来头一次没能出人头地。他完全适应不了军队的习气,跟周围的人预期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因此,他日后每次回想起一战时的从军经历,就觉到极度反感。

不过,服兵役的经历还是给他造成了影响。至少,军队生活已开始侵蚀他从小到大那种清教徒式拘谨的生活方式。比如说,他学会了抽烟、喝酒和诅咒;这些恶习就算不是在军队里学的,也是在1919年进入耶鲁大学不久之后学的。他父亲是耶鲁毕业的,因此他离开奥柏林去耶鲁也算是子承父志了。另外,威廉·J.哈钦斯正准备离开奥柏林,去肯塔基州的伯利尔学院(Berea College)担任院长之职,因此,就算罗伯特想回奥柏林,在那边也是无家可归了。

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哈钦斯与广阔世界的接触——体现在战争的无聊和残酷以及战友的行为举止上——可能也促使他跟父亲的宗教方式分道扬镳。哈钦斯在以后的生活中,无论如何都不再相信《圣经》(即使进行明智的解读)能够让人类得到救赎或了解上帝的旨意。需要另外找一条通往真理的道路,而哈钦斯一直希望人类的理性或许足以替代他父亲的信仰。他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摒弃了他父亲的信仰,如今已说不清楚了。这种事情在哈钦斯家里太重要了,不可能公开宣示,更不可能形之笔墨,留存下来。罗伯特和他的父亲没有公开决裂;威廉·J.哈钦斯有可能在相当程度上,赞同他儿子对昔日加尔文教徒依赖圣经一事的充分性持保留态度,这使他至少部分地对他儿子的观点充满了同情。而从儿子的角度来讲,一直到进入芝加哥大学的第一年,他才完全放弃上教堂,因为他发现洛克菲勒教堂的布道,跟他青年时代浸润的基督教真理相比,充其量不过是些虚弱而颤抖的回声。

在20世纪20年代早期,美国东部私立高中的毕业生为耶鲁大学本科生生活定下了基调。他们青春洋溢,公开违抗禁酒令——这是美国中西部正统派教徒聚集区(Bible Belt)改革者狭隘思想的历史遗存——并热诚地接受来自黑人下层社会的爵士乐。“万事成空”(Anything goes)是当时一首流行歌曲的副歌,耶鲁大学的本科生都渴望弄明白它的真实含义。他们探寻之后找到的结果大抵是,违禁喝酒,以及在舞池里跟穿短裙和丝袜的女孩们搂搂抱抱。很少有人将学业当回事。人人都只愿选修易学的课程,混个考试及格。通过结识最能帮助自己的人,作好发财致富的准备,才是真正要紧的事。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后来宣称,就连他这种每天要干多达6个小时粗活以维持生计的外来人,也是如此。

他在耶鲁,就像在军队里一样,刚开始也不适应;但不同的是,他在耶鲁得到了认可,在陌生的环境中开始脱颖而出,这部分地得益于他在学术上的卓越表现,另外也部分地仰仗了他出众的外貌、超然的举止和机敏的谈吐——在本科阶段,他这方面的表现已渐趋完美了。他在大四的时候,被学校里几个声名卓著的秘密社团中的某一个发掘了出来——这些社团决定了耶鲁大学本科生的社交空间;同时他还进了耶鲁法学院,在这里,他受到了在此前所有的正规教育中,从未遭遇过的某种智力挑战。那是因为法律学习中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学法”,要求仔细留意在针对某些法律难点作出判决时,法官是如何进行推断的。这跟他的资质和偏好刚好相符。他父亲围绕圣经词句做过的事情,跟法学院学生要围绕司法意见做的没有什么差别——首先是研读所有的相关文本,切实把握其含义,然后再竭尽全力去化解矛盾。

此外,法律处理的是公平与正义的问题,需要根据大量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条文对它们进行解答,其解答方式跟长老会牧师用圣经文本去解答同样的问题时,所采用的方式如出一辙。尽管没人宣称司法意见需要灵感,有时也未必会以优雅的或有逻辑性的文体表达出来,但是它们至少具有权威性,因而在处理日常事务方面非常重要。因此,法律学习很对哈钦斯的胃口,他觉得这才是真正值得他倾注心血的,比他在奥柏林学院以及耶鲁第一年期间,耐着性子听完的那些五花八门的课程都要强得多。事实上,他后来宣称自己的教育是在21岁进入耶鲁法学院之后才开始的。对法律的热爱,以及想在美国法律与社会的交汇方式上留下印记的抱负,在哈钦斯的生活中始终是一股强劲的暗流;事实证明,即使在他永久性地投身于教育管理以及后来的慈善基金管理工作之后,情况依然如此。

对他的人生产生更多不良影响的一件事,同样要追溯到他在耶鲁大学读本科的时候——进入这所大学的第一年,他就遇见了莫德·费尔普斯·麦克维(Maude Phelps McVeigh),并在1921年从法学院毕业后,和她结了婚。莫德是个独生女,而且在幼年时就成了孤儿。她的一个姑妈将她抚养成人,带着她一起生活在长岛上流社会边缘。莫德在和哈钦斯订婚时,才19岁,刚读完女子精修学校(finishing school),并想成为有名望的艺术家。和她丈夫一样,莫德身材高挑,面容秀美,谈笑风生,对自己的能力极度自信。她也非常习惯于我行我素,老想受到仰慕——实际上是想得到宠爱,这很可能是因为她的父母死得早,姑妈一直对她溺爱有加。

莫德·费尔普斯·麦克维另一项突出的性格特征,是从她来自长岛和维吉尼亚州的杰出祖先那里继承来的骄傲。她这种骄傲又因为她没从他们那里继承任何财产,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果然,年轻的哈钦斯完全被她迷住了,因为她既有天赋又有美貌,而且还是她亲自相中的他;她完全有能力反驳哈钦斯,用自己的妙语对抗他带刺的妙语,只是经常会突破礼貌交谈的底线,进而演变成十足的粗鲁。比他更加激进的是,她觉得有必要让她眼里的下等人感到震惊,并将他们拒之门外。这些下等人几乎包括整个人类,因为按她的定义,任何不机智或出身不好的人,都低她一等。因为哈钦斯只有机智,因此他也是下等人。刚开始,他还能接受对自己的这种定位,因为相对于他妻子成长的那些纽约上层社会圈而言,他确实是个圈外人。

然而,他们最初的彼此吸引,虽然强烈而不乏激情,作为共同生活的基础,却被证明是不牢固的;他们抵达芝加哥后不久,婚姻中就出现了摩擦,结果证明这对哈钦斯担任校长职务,形成了致命的障碍。在他们到达芝加哥的头几个月里,他妻子几乎拒绝跟任何教职员工、董事会成员和潜在的捐赠者进行社交往来,不遵守学校生活的所有礼仪和惯例。曾让他们共同生活的头几年生机盎然的那种才智较量,也很快蜕变成了无休止的争吵,这让哈钦斯在家里如坐针毡。

尽管如此,他们住在美国东部的这段时间里,在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玫瑰而不是荆棘。在毕业和结婚后,哈钦斯在一所私立中学教了一年书,然后回到纽黑文担任耶鲁大学校长委员会(the Yale Corporation)的秘书。刚毕业一年就被任命到这样重要的岗位上是非常了不起的,因为这让他成了耶鲁大学校长的主要行政助理,全面负责校友联络,特别是从校友那里募集资金。这是一项全职的工作,但哈钦斯决定重新开始他的法律学习,因此,他实际上在同时从事两项工作——正如他读本科时,每天得打6小时的工,来赚取生活费一样。与此同时,他妻子也成了耶鲁大学美术学院的学生。1925年,他们双双获得了成功:他在法学院的毕业班里名列第一,妻子也在一次文艺演出中获得了一等奖。不久之后,在他们三个女儿中的老大出生时,哈钦斯夫妇似乎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准备开始自己前程似锦而又交相辉映的职业生涯。

后来让他们俩都举步维艰的那种紧张关系,在当时还显得微不足道——只要莫德可以在一个由仰慕她的年轻学者和追随者组成的圈子里,安然无恙地尽情享受她那波西米亚式的冲动。她凭借祖先的地位,自命身份特殊,这在纽黑文市还是管点用的,而哈钦斯在学校的职责使得他在她那种社交圈中只能是新手。可以这么说,即使哈钦斯先是成为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教员(instructor,专业是“证据”),接着又在1927年令人惊讶地当上了代理院长,他妻子一直都保持着对他的心理优势。然后,他在1928年成为耶鲁法学院的院长,并在第二年接受了来自芝加哥大学董事会的邀请,去担任这个学校的校长;他飞速上升的事业明显地威胁到了她的事业,大有盖过她的势头。但是莫德并没有打算放弃自己在婚姻生活中至今仍然占有的上风。因此,她通过耍小孩脾气和拒绝扮演校长夫人的种种公众角色,来维护自己。最后,她像被宠坏的小孩那样行事,不仅毁了自己的生活,也毁了哈钦斯的生活;但是很多年里,尽管她一次次地无理取闹,哈钦斯都纵容她的幻想,并一如既往地爱着她。

正是在担任耶鲁法学院院长的时候,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成了一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人物。这一方面是因为他非常年轻,而另一方面也因为他在法律学习的改革中所投入的精力。实际上,哈钦斯在不得不讲授证据的规则时,对这些规则提出了他早先曾向他父亲的圣经神学提出过的同样一些问题。他开始怀疑律师在处理法庭案件时必须遵循的证据规则究竟是真的有效,还是只不过是基于由来已久的司法意见?咨询心理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他们也许了解人类实际上是如何采取行动的——似乎是理智的第一步;因为只有从对人类行为的准确了解中,经过逻辑推理得出的证据规则,才能支撑法庭上真正的司法,而不只是做到形似。哈钦斯推测,建立在社会科学经验真理之上的逻辑性,可能要求对美国法律传统的司法程序和许多其他方面进行改革;他凭借自己法学院院长的身份,开始干劲十足地加速这一进程。

耶鲁法学院的教职工中有几位资深人士,支持这一背离职业传统的做法,而哈钦斯很快又招聘到了一些支持者加入教职工队伍,其中包括后来成为最高法院法官的威廉·O.道格拉斯(William O.Douglas)。于是,耶鲁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一道)很快就成了法律改革派的大本营,他们觉得法律已经而且也应该改变自身以适应社会;而不是用古老的司法意见所定义的那一组一成不变的规则和实务,利用法律专业的特权,将无知的外人挡在门外。他说:“跟哥伦比亚大学一样,我们的努力也集中在事实方面。”哈钦斯还领头说服洛克菲勒基金会出资,在耶鲁大学建立了一个新的人际关系研究所,其目的是让医学和法律跟所有的社会科学进行卓有成效的接触。

这样一份履历,加上一系列的个人交情,打消了芝加哥大学教职工委员会对哈钦斯的顾虑。他表现出很愿意以尊敬的态度,对待社会科学研究的结果,这可以证明他对一般的科学研究,也会抱持一种恰到好处的恭敬态度;而这种态度正是芝加哥大学研究生院各系的捍卫者乐意见到的。他在资金募集方面表现出来的成功,让董事会很开心。哈钦斯强大的个人魅力更增强了(也帮助解释了)这些引人注目的成就,因为他潇洒而带贵族气息的举止,以及让人惊叹的外表形象,给所有接近他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董事会主席——仍然年轻的哈罗德·H.斯威夫特,完全被哈钦斯折服,成了他热情的崇拜者和坚定的支持者,并在1929年11月19日正式任命他担任芝加哥大学的校长。


(摘自威廉·麦克尼尔《哈钦斯的大学》)



哈钦斯1929年至1950年主政的芝加哥大学鹤立鸡群,与其他美国高等学府形成了前所未有的鲜明对比。哈钦斯,以及对他进行响应的那些教授和学生们,在努力对高等教育的目标进行明确化方面,就这些问题所开展的严肃辩论,在其他地方既微弱又缺乏活力,而在芝加哥大学,几乎所有的教职工和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团体——特别是本科生团体——都参与其中。

在这样一个时代,在这样一个地方,度过自己的年轻岁月,真是太美妙了。早在大一和大二时,学生们就开始大胆地探索人类生活与社会的大问题,在课堂内外辩论不休。哈钦斯很快就让芝加哥大学大多数的本科生确信:他们确实是这个世界的希望,因为他们受了如此良好的教育。因此,青春期的叛逆从来没有让这所大学的学生跟他们的校长分离。毕竟,哈钦斯本人也一直顽固地保持着大二学生那种状态——寻求真理,嘲讽妥协,不时还用他那独具特色的带刺的妙语,冲击已确立的权威。诙谐的自贬也是哈钦斯修辞武器库中的一件兵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迫使那些觉得他的大学计划骇人听闻,或与自己的职业毫无干系的人缴械投降。

本书作者,是当时学生中一员,后来又成为芝大的教授,他想通过本书阐明:正是体制与社会学环境,跟学术与个人抱负两相结合,才使得芝加哥大学在20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成了如此特别的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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