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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的一个基本的分支学科,研究对象是一般集合。集合论在数学中占有一个独特的地位,它的基本概念已渗透到数学的所有领域。 集合论或集论是研究集合(由一堆抽象物件构成的整体)的数学理论,包含了集合、元素和成员关系等最基本的数学概念。在大多数现代数学的公式化中,集合论提供了要如何描述数学物件的语言。集合论和逻辑与一阶逻辑共同构成了数学的公理化基础,以未定义的“集合”与“集合成员”等术语来形式化地建构数学物件。在朴素集合论中,集合被当做一堆物件构成的整体之类的自证概念。在公理化集合论中,集合和集合成员并不直接被定义,而是先规范可以描述其性质的一些公理。在此一想法之下,集合和集合成员是有如在欧式几何中的点和线,而不被直接定义。
主条目:集合 (数学)和集合代数
集合论是从一个物件o和集合A之间的二元关系开始:若o是A的元素,可表示为o ∈ A。由于集合也是一个物件,因此上述关系也可以用在集合和集合的关系。
另外一种二个集合之间的关系,称为包含关系。若集合A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集合B中的元素,则称集合A为B的子集,符号为A ? B。例如{1,2} 是{1,2,3} 的子集,但{1,4} 就不是{1,2,3} 的子集。依照定义,任一个集合也是本身的子集,不考虑本身的子集称为真子集。集合A为集合B的真子集当且仅当集合A为集合B的子集,且集合B不是集合A的子集。
数的算术中有许多一元及二元运算,集合论也有许多针对集合的一元及二元运算:
集合A和B的并集,符号为A ∪ B,是在至少在集合A或B中出现的元素,集合{1,2,3} 和集合{2, 3, 4} 的联集为集合{1, 2, 3, 4} 。
集合A和B的交集,符号为A ∩ B,是同时在集合A及B中出现的元素,集合{1,2,3} 和集合{2, 3, 4} 的交集为集合{2, 3} 。
集合U和A的相对差集,符号为U \ A,是在集合U中,但不在集合A中的所有元素,相对差集{1,2,3} \ {2,3,4} 为{1} ,而相对差集{2,3,4} \ {1,2,3} 为{4} 。当集合A是集合U的子集时,相对差集U \ A也称为集合A在集合U中的补集。若是研究文氏图,集合U为全集时,且可以借由上下文找到全集定义时,会使用A来代替U \ A。
集合A和B的对称差,符号为A △ B或A⊕B,是指只在集合A及B中的其中一个出现,没有在其交集中出现的元素。例如集合{1,2,3} 和{2,3,4} 的对称差为{1,4} ,也是其并集和交集的相对差集(A ∪ B) \ (A ∩ B),或是二个相对差集的联集(A \ B) ∪ (B \ A)。
集合A和B的笛卡儿积,符号为A × B,是一个由所有可能的有序对(a,b)形成的集合,其中第一个物件是A的成员,第二个物件是B的成员。{1, 2}和{red, white}的笛卡儿积为{(1, red), (1, white), (2, red), (2, white)}。
集合A的幂集是指是以A的全部子集为元素的集合,例如集合{1, 2} 的幂集为{ {}, {1}, {2}, {1,2} } 。
一些重要的基本集合包括空集(唯一没有元素的集合),整数集合及实数集合。
集合论或集论是研究集合(由一堆抽象物件构成的整体)的数学理论,包含集合、元素和成员关系等最基本数学概念。在大多数现代数学的公式化中,集合论提供了要如何描述数学物件的语言。集合论和逻辑与一阶逻辑共同构成了数学的公理化基础,以未定义的“集合”与“集合成员”等术语来形式化地建构数学物件。
在朴素集合论中,集合是被当做一堆物件构成的整体之类的自证概念。
在公理化集合论中,集合和集合成员并不直接被定义,而是先规范可以描述其性质的一些公理。在此一想法之下,集合和集合成员是有如在欧式几何中的点和线,而不被直接定义。
一开始,有些数学家拒绝将集合论当做数学的基础,认为这只是一场含有奇幻元素的游戏。埃里特·比修普驳斥集合论是“上帝的数学,应该留给上帝”。而且,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特别对无限的操作有疑问,这也和策梅罗-弗兰克尔集合论有关。维特根斯坦对于数学基础的观点曾被保罗·贝奈斯所批评,且被克里斯平·赖特等人密切研究过。
对集合论最常见的反对意见来自结构主义者,他们认为数学是和计算些微相关着的,但朴素集合论却加入了非计算性的元素。
拓朴斯理论曾被认为是传统公理化集合论的另一种选择。拓朴斯理论可以被用来解译各种集合集的替代方案,如结构主义、模糊集合论、有限集合论和可计算集合论等。
《古今数学思想》书中 (第四册58页) 指出:集合论里的中心难点是无穷集合这个概念本身,从希腊时代以来,这样的集合很自然地引起数学界与哲学界的注意,而这种集合的本质以及看来是矛盾的性质,使得对这种集合的理解,没有任何进展,Zenode的悖论可能是难点的第一个迹象,既不是直线的无限可分性,也不是直线作为一个由离散的点构成的无穷集合,足以对运动作出合理的结论。Aristotle(亚里士多德)考虑过无穷集合,例如整数集合,但他不承认一个无穷集合可以作为固定的整体而存在,对他来说,集合只能是潜在地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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