铍 针 取 法
铍针在九针里位居第五。
“黄帝曰:余以小针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于天,下合之于地,中合之于人,余以为过针之意矣,愿闻其故。
歧伯曰:何物大于天乎。夫大于针者,惟五兵者焉,死之备也,非生之具。且夫人者,天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参乎。夫治民者,亦唯针焉。夫针之与五兵,其孰小乎。”
——《灵枢·玉版》
可以说九针的前五针,除员针以外,均与五兵之备的军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其中直言与军刃有关的当属铍针,见《灵枢·九针论》曰:“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
剑 锋 之 形
剑为双刃短兵,剑锋位于其尾部,也称剑尖。
剑与针至少有两大共同之处:其一,是部位命名的总则,都是将手持的那一端称为“首”或“头”的,这种命名法则一直影响至今,现代的工业和医用螺钉亦仍采取这种命名方式,把膨大带花形凹槽的一端叫“头”;而二者之间的另一个共同之处,就是用刺。
刺,为古剑法的主要用招。就“刺”这一点而言,兵器倒是和针具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九针的前五针里,第一、第四和第五针都是用刺的,但是镵刺、锋刺和铍刺在具体的用法上是不一样的。这种差异不是来自手法的变化,而是源于针具固有的形制特征。
把针具的特点放大到实际的武器中,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形象地去理解三种针具用刺的形制特征。镵针的施刺,很像猎叉的用法,主要是力求扎入,所以镵针在针尾会形成“卒锐”的外形;锋针的用刺,就如同三棱箭镞或透甲锥一样,要求侧刃在攻入的过程中进行切割以产生破甲的效果。因此,镵针和锋针,或者叉和箭,在使用时都是要求沿轴向用力,以便刺入,而铍针的刺法,更类似于剑刺,在刺入后还要能够进行侧向的划割,这是其与镵、锋两针之刺相较而言最大的不同之处。
剑锋的外形,就是为了剑刺而制作的。
在剑的尖端刺入后,刃部会随之攻入,并沿双侧刃方向迅速形成应力集中,进一步将刺入口做“一”字形扩大。这时,如果继续向一侧刃倾斜用力的话,剑刃就会向侧方进行切割,将“一”字创口继续扩大。当然,反方向用力的话,同样会沿“一”字的另一方向进行扩创。
剑锋的这个形制特征被沿用在铍针上,就使铍针具有了刺入后双向扩创的用途。我们知道,铍针的用法主要是切割痈肿,大泻脓疡,那么这个可以双向划割的特点,无疑使铍针成为了切割排脓的医用利器!
末 如 剑 锋
《灵枢》中直接阐述九针具体形制的条文有三处,其中《九针十二原》里一处,曰:“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九针论》里两处,曰:“五者……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和“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
这里我们可以知道,铍针取法于剑锋,但是却以“铍”立名,说明二者的形态还不完全一致。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为铍针就是一把缩小版的剑而矣。然而,出乎意料(又似乎是意料之中)的是,后世真的就把铍针叫做“剑针”了
明·徐春甫《古今医统大全》九针式
明·杨继洲《针灸大成》九针式
这种情况在近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升级——连考古专家也不认识'铍'了,就把出土的铍辨认为短剑,或者是矛。
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学者林巳奈夫先生根据传世的相邦建信君“剑”之拓片,首先名之曰“铍”,从此这种似矛而无銎、似剑而无首的单尖两刃青铜小刀恢复了自己的专名——铍。八十年代陕西秦俑坑完整的秦铍相继出土,以及之后各地越来越多的青铜铍的出土,证明了林巳奈夫判断的正确性。
这时,我们再来回味《灵枢》的三处条文,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铍针取法于剑锋的体现,是末如剑锋,而不是针如剑啊!
铍 剑 一 体
铍针以“铍”为名,必定要具备铍的基本形制要素。
铍与剑在外形上最大的不同有两处,如下图:
一处是在茎部,青铜剑的剑茎多为圆形,有或无箍,可缠缑以方便握持;而铍的茎部多为扁形,以秦铍为多见,配合装配木柲或积竹柲以形成长兵器。
另一处是在身部,青铜剑的剑身截面整体为菱形,亦即剑身起脊一领,如果两领的话就是六面剑,三脊的话就是八面剑;而铍身的截面多为六边形,所以单从身部来看,铍和六面剑较难区别。
那么如此以来,按照《灵枢》原文的铍针“末如剑锋”来反推,其身部应该是如铍形,即针体的基部为六棱形,延至靠近针尾时转变为剑尖形状的针锋。所以联合铍针的名字和“末如剑锋”的原文,我提出铍针的外形应该是铍剑合一的。
杏林小先儿复原铍针(身部)
铍剑合一的形制特点,还可以用来解释铍针长度的定制规则。
根据《九针十二原》和《九针论》所列数据可知,铍针宽二分半(约合0.6厘米),长四寸(约合9.2厘米),其长宽比为16:1。
另据《考工记》“桃氏为剑”的记录,古剑的制作“腊广二寸有半寸”(脊与两从合称为腊,二寸半约合5.8厘米),上制剑身长二尺五寸(约合57.8厘米),通长三尺,故而后有“三尺剑”的说法;中制剑身长二尺(约合46.2厘米),通长二尺五寸;下制剑身长一尺半(约合34.7厘米),通长二尺。则其剑身的长宽比分别是:上制10:1,中制8:1,下制6:1。
在战国时期的各国青铜铍中,赵铍、秦铍较短,而楚铍较长。从出土铜铍的实测数据来看,多数青铜铍的通长在30~40厘米之间,长宽比例不一,考虑文物报告所使用的长度名词不一,多数出土铍的身长(除去茎后的长度)无法确定。其中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出土铜铍16件,测量数据显示其制作已经实现了标准化:通长在35.2~35.55厘米,宽3.1厘米,铍身与茎部长度比约为2:1,铭文位置固定,铍以及所属配件规格一致。依秦铍为例,推知铍身约为23.5厘米,则其铍身的长宽比约在8:1。
青铜剑、铍,铍针(中研1984年复原)
按照这个数据来看的话,出土铍的全长基本和《考工记》所记载的下制剑身的长度相当,这也是最初考古界把铍误认为“短剑”的原因,而按照铍身8:1的长宽比例来对应的话,秦铍与古剑中制相当。因此在等比例的情况下,铍针的长度远超过铍,也超过了古剑的上制长度。
考虑铍身与剑身的形似,是否寺工在铸铍的时候会参照剑制来取量其长度呢?
从铍针与古剑的长宽比中,能够明显的发现一个巧合,如果把铍针视为铍剑合一的话:
铍针(16)= 2倍 剑中制(8)
铍针(16)= 剑上制(10)+ 剑下制(6)
由此来考察铍的四寸之制,我觉得是一个思路哈,虽然大有马后炮的感觉。
汉剑与环首刀
当然,从战国末期到汉代,随着冶金技术的发展,铁器逐渐取代了青铜在军兵用材上的地位,由此而来产生的莫过于著名的汉剑和环首刀。即使是目视的情况下,也能够看得出:汉剑或环首刀刃部的长宽比,已经远远超过《考工记》记载的剑的上制,也明显地超过了铍针的长宽比。
当然不光限于刀剑,随着铁器在汉代军工中的广泛应用,铁铍也定会应运而生,而其铁铍的长度也必当是较青铜铍作进一步的加长。《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以卒从起砀,以连敖入汉,以长鉟都尉击项籍,侯”,隋唐颜师古注曰:“长鉟,长刃兵也,为刀而剑形”。这里的“长鉟”,即为“长铍”,可见西汉时期,还设置着这样的一个官职,足以证明铍作为兵器使用的时间年限可以延至西汉时期。而“长铍”一词的出现,亦能够说明当时所使用的铍较之战国时代的有明显的增长。这种变化,对于考察铍针形制的创立,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其中的种种细节,恐怕还是需要兵器考古专业的人士来进一步的挖掘整理。
总之,铍针取法与其针形的定制关系密切,铍针之制首要的是体用合一,针具的主体形态来源于医疗实践,同时也决定了其临床的使用价值。然后,细节方面的“修饰”,则体现了更高层面的规制,也就是医技背后为之烘衬的文化背景。
铍 针 取 法
铍针的神奇,恰恰由于其在九针中是唯一具有宽度记录的一针,而且这个宽度恰恰为二分半,正好是剑制宽度的十分之一,这就不由得不使人联想到剑制到针制之间是否会存在这一个借用关系的问题。
当然,铍针作为大泻脓疡的医用器械,已经明确地超出了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对“针”和“刺”的理解。从医学发展的源头来看,上古时期人们使用砭石来切割痈疡,到了周代已经发展为独立的“疡医”专业,其刺切脓疡的医用器械,发展至《内经》时代,就是九针中的铍针了。清创术的基本原则是清理彻底,因此铍针的形制,既要求能够方便双向的切割,又要求能够到达足够的深度,二者俱是来自于临床实用所需。四寸长制,约合9.24厘米,这对于正常的人体来说,足够在各部深刺至骨了。换句话说即使是发生在最深(骨)部的脓疡,铍针也是能够刺至切开的。这,就是九针立制中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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