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发现许多已经挂了牌的车主,在网点拿到车牌后直接拿回家挂牌了。很多车主不知道这样的做法其实是不对的,在线下挂牌的流程当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在车牌挂在电动车上之后,还要由网点工作人员对带牌车辆进行拍照并备案登记核发电子行驶证。这样才算成功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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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醉酒驾驶的; (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 陕西交警提醒您: 电动自行车是否登记挂牌 不仅仅是以电动自行车是否悬挂车牌为准 还需要在系统内登记备案发放电子行驶证 2020年6月30日之后 交警执法过程中若发现车辆没有电子行驶证 依旧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已经挂牌的车主可以在“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公众平台底栏菜单点击【业务办理】-【我的电子行驶证】查看自己是否已经成功核发了电子行驶证,如果已经挂牌却没有电子行驶证的车主,请前往自己挂牌时的营业网点找到工作人员进行车辆登记备案,领取电子行驶证!
未挂牌的车主
请在线下挂牌时
安装完号牌之后
一定要记得找网点工作人员
为带牌车辆进行拍照并登记备案
在系统内领到电子行驶证
才算成功挂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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