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11日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对于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材料统一到海淀交通支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
名称:海淀交通支队非机动车登记站
地址:海淀区西北旺后厂村路99号
电话:62553336
对于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通过“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办理的,可以到清河地区临时标识核发站领取临时标识。
名称:清河地区临时标识发核发站
地址:海淀区朱房路10号(卫生服务站旁)
电话:62930933
临时标识申领流程
1
电动车目录查询方式
登录 北京市工商局网站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中查询《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
2
购车凭证丢失解决办法
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群众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稿件来源:清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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