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某地法院下发的只有责任没有权利的、必须让法官签署的责任状,罗列了六项任务,要求法官们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否则“自愿退出员额,并接受组织处理”。
来,我们一起来围观一下这份沉甸甸的《责任状》。
该责任状流传到微信群中,立刻激起法律圈各界人士的口诛笔伐。这份奇葩承诺书摆在当地法院法官的桌上时,个中滋味,怎一个“司法民工”可以道尽?
从这些“结案承诺”、“责任处罚”式的行政管理手段,足见一些地方法院管理层根本不把《法官法》放在眼里。随心所欲侵害法官的合法权利,肆无忌惮损毁法官的职业尊荣。
《责任状》中的六项承诺,每一项都是一个几乎很难完成的任务。就拿第五项来说,要求法官在12越31日前结案率要达到99.5%以上,你问问有多少法官能够完成?
完不成这些任务不是因为法官懒,讲真,在法院工作这么久,还真没看到几个懒法官,倒是因为过度劳累法官去世的几乎每周都会发生。
再拿息诉服判率一项任务来说,这是法官能决定的吗?原被告双方如果不调解,总有一方会败诉,你说说败诉的一方他能服气?搞不好原被告双方都不服气呢!
一个案子有时候不是法官想要结就能结的。民事案件要送达,排期开庭,有的还要法院调查取证、评估、鉴定、合议庭评议等,流程要全部走完才可下判决。
有的案子找不到被告,文书就得公告送达,需要鉴定的案件浪费的事件更不用说了,这些案件你让法官咋去结案,动员原告撤诉?
以“去行政化”为目的之一的司法改革,却被这些奇葩的行政手段“嘲讽”地够呛,本末倒置,俨然是某些法院领导牺牲法官健康去捞政绩,司法改革到了他们法院成了“去法官化”的幌子。
这种《责任状》已然成了某些领导管理法官的“行政大棒”,严重违反了审判规律和中央精神,严重侵害了法官的权益!各项审判指标林林总总,可曾有一家法院列明法官工作量的标准?
看来,法院内部去行政化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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