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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命稿》之笔记(一)

《千里命稿》为民国时期上海命理大师韦千里所著,上下十九篇。从起例问答开始,至具体命理分析。

韦千里,浙江嘉兴人,生于1911年3月31日辰时,逝于1988年12月12日,享年七十七岁。韦千里少负奇才,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文学系。其父韦石泉在上海算命颇有名气,韦千里师从其父,复旦毕业后即以“韦百泉之子”在上海挂牌算命,并开馆授徒。1933年发表《精选命理约言》,1935年出版《千里命稿》。1949年大陆解放,韦千里迁居香港,1960年在香港出版《占卜讲义》,并在《春秋杂志》撰写《命运答疑》,声名大振。1963年出版《呱呱集》,1965年校序《神峰通考命理正宗》,1966年刊行徐乐吾所著《造化元钥评注》,1979年去台北讲学,1988年病逝于香港。

据传,韦氏有两支余脉在大陆学易,一在山东蓬莱,一在黑龙江。山东一族研习八字,黑龙江一族研习六壬,因时代影响,将韦姓隐晦,改姓王,取“上不出头、下不见底”之意。

韦师自言,“命相为渊博之学术。千里滥竽於此,虽已有六十余年之久,然个人之学问与经验,究属有限。本书除发表管见以外,多数搜集诸家名作,以冀成为资料丰富之专书,谅为同好诸君所乐许与。更以不敢掠美,无论长篇累牍,或三言两语,皆写明作者述者之姓名,是乃介绍而非抄袭也。”

从今天开始,拜读韦师《千里命稿》,择其要者以志之,亦承韦师“是乃介绍而非抄袭”之意,以飨同好。谨以记之

一、起例诸篇

1、推年法,天干以生岁除十之余数,自本年天干起逆推;地支以生岁除十二之余数,自本年地支起逆推,得之即是。

2、推月法,“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必定寻庚起,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觅,甲寅之上好追求。”

3、推时法,“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发,壬子是真途。”

4、行运岁数。运若顺行,从生日生时,数至最近未来节之日时;运若逆行,从生日生时,数至最近已过节之日时。每三日为一岁,一日为百二十天,一时十天。

5、日干为甲,逢己土,在辰戌丑未月可化土;日干为乙,逢庚金,在巳酉丑申月可化金;日干为丙,逢辛金,在亥申子辰月可化水;日干为丁,逢壬水,在亥卯未寅月可化木;日干为戊,逢癸水,在寅午戌巳月可化火;日干为己,逢甲木,在辰戌丑未月,可化土;日干为庚,逢乙木,在巳酉丑申月可化金;日干为辛,逢丙火,在申子辰亥月可化水;日干为壬,逢丁火,在亥卯未寅月可化木;日干为癸,逢戊土,在寅午戌巳月可化火。

6、人元之利,可以辅助天干地支之不逮,可以增天干地支之力量;人元之害,帮助天干地支之为虐,破坏天干地支之精彩。如:乙未、戊寅、戊辰、庚申。戊土甚重,当泄秀气于庚申二金,但寅中所藏丙火,既能克去时干上之庚金,而时支申中所有庚金,亦被寅中之丙火冲去,精彩为其破坏。

7、人元力量之分析:月支内之人元属月之本气者,力量最重;非月之本气者,次重;年日时支内所藏人元,与月支之人元相较,其力稍轻。

8、五行者,金木水火土,其数有五,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故谓之“行”。

9、论命以日干为主,称之曰“身”,身之强弱,关系最为紧要。身强喜抑忌扶,身弱喜扶忌抑。

二、六神篇。

10、五行生克比和,有伤官、七杀、正官、食神、偏财、正财、枭神、正印、比肩、劫财等名目,共有十类,而神止取六者,何也?盖比肩劫财,不能成格,而偏正财、偏正印,又称财印,既舍比劫而再合并财印,是以共有六神。

11、伤官。

甲木见丁火为伤官。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丁仗甲势,以发越甲木之秀气,故人多聪明干练。然独以伤官名者,何也?盖甲木以辛金为正官,正官者,如一县之邑宰,人民共居治下,方喜得有规范,不敢肆意妄为,为非作恶。而丁火见辛金正官,乃仗势以克伤之,故曰伤官。如人不服官管,必欲尽解除其一身之束缚,见官星而必欲克伤之。故伤官格大都好傲好僭,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力克胜任,否则人无拘束,尽可蔑法越规,恣意妄为,无恶不作矣。信如是,使一旦复居治下,则严刑峻法,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故伤官者,必有大过人之才遇,而亦复有大惨酷之奇祸也。

伤官泄身、生财、敌杀、损官。

12、七杀。

又名偏官,二阳相克,二阴相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又以其隔七位,而相战克,故曰七杀。

七杀者,惨酷无恩。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制裁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杀。必须制合生化,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子,以成威权,造就大富大贵之命者。设使生化不及,日主衰弱,七杀重逢,其祸不胜俱述。若七杀只一,制伏重重,倘运再行制伏,则虽猛如虎,亦无所施其技矣。

七杀耗财、生印、攻身、制劫。

13、正官。

正官者,六格之正气,忠信之尊名,治国齐家之有道。盖阳见阴克,阴见阳克,如人之有一夫一妇。阴阳调和,刚柔配合,以成道也。又官者管也,一县有官,人居治下,均须受其管束,虽有狡者,亦必循规蹈矩,居仁由义,不敢放诞为非。苟无官管,则将放于礼法之外,故以制我身者为正官,万不可遭损破也。月令提纲之官,如本府太守,本县令尹,管制最重,其位最尊。

正官引财、生印,拘身、制劫。【如:乙巳、辛巳、丙子、癸巳。初夏丙火,三见巳禄,可谓旺矣。辛金之财,不免火多金熔,还赖癸水正官,克火救金,是即所谓引财也。

14、食神。

食神者,一名爵星,又名寿星。盖阳生阳、阴生阴,虽为泄气,而食神之所生者则为财,财乃养命之源,身与食神,有如父子,子旺则生起财来,以奉父母,岂不即是爵星乎。又身之最畏者,当为七杀来克,而寿即不永,食神能制伏七杀,使不敢来克。俾一身得以优游裕余者,食神之力也,岂不即是寿星乎。财被食生,宽裕不竭,然后人之爵禄丰,杀被食制,不敢为祸,然后人之寿元长,此食神之所以大有造于人命也。

食神泄身、生财、制杀、损官。

15、偏正印(偏印一名枭神)

印绶者,乃五行生我之名,用我气之源,为生气,为父母,又能护我官星,使无伤克。具此格者,主聪明,多智慧,性慈祥,语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凶横;若为官则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偏正印,生身、泄官杀,御伤,挫食。【御伤。日干弱,伤官力重,全赖印绶驾御伤官。如戊戌、辛酉、戊申、丁巳。金多而又在金令,其耗盗戊土,猛烈非常,虽有年头两比,可以帮身,然而丁巳两印之御制伤官,其功尤伟。挫食。日干弱,食神太重,当赖印之挫食。丙申、丙申、戊戌、庚申。戊见一庚三申,泄气可畏,自喜丙火偏印之滋身挫食,而以情势权衡,挫食之事,更较滋身为重要,若拘于食神不宜枭夺之说,则凿矣。

16、偏正财。

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即分我劳力,而后得者也。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须身强,方可任财,身弱财旺,则如人之衰微不振,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并非财多定为美也。俗以正财为妻财,偏财为众人之财,亦有以正财为汗血应得之财,偏财为意外幸得之财,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偏正财,生官杀、泄食伤,制枭、坏印。

三、比劫禄刃篇

17、比肩,与我同类又同性者;劫财,与我同类而异性者。禄,我之本气,如甲木本气在寅,寅即甲禄也。禄前一位为刃,刃者,旺而越过其分也。干为比,在支为禄,在干为劫,在支为刃。”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极盛,所谓满易招损。刃因太旺,故其性刚烈,其气暴戾;禄则刃后一位,乃既盛而未极,故温柔和畅。

比劫禄刃,帮身、任官杀、代泄,夺财。【任官杀。日干弱,见官则受拘束,见杀同为压制,望官杀即畏惮之甚,何足云任,苟得比劫禄刃敌官杀,乃不畏惮,反足任之以有为矣。戊子、戊午、壬戌、壬寅。壬水惮于重土之压,是即杀重身轻,既有壬水比肩,子水劫刃,协力抵敌,日主可以任杀矣。或谓火土远过于水星,仍患身弱,此乃另一问题,另论。代泄。日干弱,见伤食不为我福,而反足以盗泄,比劫禄刃,可以代我受泄,则可任其伤食矣。夺财,日干弱,见财则身益弱,得比劫禄刃之夺,则不为财役矣。

四、八格篇

18、凡人秉命,必有一格。八字之有格局,如人之有姓名,上自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无人无之也。惟格有成、败、太过、不及之异,故人有贫、贱、富、贵之分。格局名目众多,大别之,八格与外格两种。八格者,正财格、偏财格、正官格、七杀格、正印格、偏印格、食神格、伤官格也。

八格之取法:(1)月支本气,透于天干(如寅月透甲、卯月透乙、辰月透戊、巳月透丙、午月透丁、未月透己、申月透庚、酉月透辛、戌月透戊、亥月透壬),应先取为格。(2)干上未透月支本气,而透月支所藏之神,即以该神取为格(如寅月未透甲木于干上,而透丙或戊,则可取丙或戊为格),若支藏两神,并透干上,则斟择其一为格(以有力而无克合者为上)。(3)月支本气未透,月内所藏之神亦不透,以月内人元,轻重较量,择一有力而无克合者为格。(4)比劫不能取格,禄刃非在八格之内。

19、十干十二月取格详例

甲生寅月,寅为甲禄,非在八格之内,见外格;甲生卯月,卯为劫刃,非在八格之内,见外格;甲生辰月,干透戊土,为偏财格;透癸水,为正印格;若戊癸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甲生巳月,干透丙火,为食神格;透庚金,为七杀格;透戊土,为偏财格;若丙庚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甲生午月,干透丁火,为伤官格;透己土,为正财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甲生未月,干透己土,为正财格;透丁火,为伤官格;若丁己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甲生申月,干透庚金,为七杀格;透戊土,为偏财格;透壬水,为偏印格;若庚壬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甲生酉月,干透辛金,为正官格,不透亦可取。甲生戌月,干透戊土,为偏财格;透辛金,为正官格;透丁火,为伤官格;若辛丁戊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甲生亥月,干透壬水,为偏印格;不透亦可取。甲生子月,干透癸水,为正印格,不透亦可取。甲生丑月,干透己土,为正财格;透癸水,为正印格;透辛金,为正官格;若己癸辛皆不透,亦可酌取其一。余仿此。

20、八格之成功。

正官为格。日干强,又有财来生官;日干弱,正官强,有印生身;正官不见七杀混杂。

偏正财为格。日干强,财亦强,再见官星;日干弱,财星强,有印比护身;日干强,财星弱,有伤食生财。

食神为格。日干强,食亦强,再见财;日干强,杀尤过之,食神制杀而不见财。日干弱,食神泄气太过,见印护身。

七杀为格。身强。日干强,杀尤过之,有食制杀;日干弱,杀旺,有印生身;杀身两停,无官混杀。

伤官为格。日干强,伤官生财;日干弱,伤官泄气,有印护身;日干弱,伤官旺,而杀印两透;日干强,杀重,伤官驾杀。

21、八格之破坏

正官为格。见伤官而无印;遇刑冲破害;杀来混杂。

正偏财为格。日干强,财轻,劫比又重;遇刑冲破害;日干弱,七杀重,财又生杀。

偏正印为格。日干弱,印本轻,又逢财坏;日干弱,印太重,而又多官印;遇刑冲破害。

食神为格。日干强,食轻,又逢枭;日干弱,食神生财,而又露杀;遇刑冲破害。

七杀为格。遇刑冲破害;日干弱;财党杀而无制。

伤官为格。见官【金水伤官例外】;日干弱,又多财。日干强,伤官轻,而又多印;遇刑冲破害。

22、八格之太过。

正官为格。官星得令,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官强身弱,又多财星生官。

偏正财为格。财得令,而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财旺身弱,又多伤食之泄身生财。

偏正印为格。印重又得令,日弱而财轻;印与比劫皆强,独伤食财官轻浅。

伤食为格。伤食太重,日主太轻,无印或多财。身强杀浅,伤食重而制杀太过,又无财解。

七杀为格。杀太重,身太轻,不见伤食;财多身弱,杀又得财生。

23、八格之不及。

正官为格。身强过于官,又无财星滋官;身强过于官,又多印之泄官,伤食之克官。

偏正财为格。身强多比劫禄刃;财无伤食之生,而多劫印之夺。

偏正印为格。财重无官;多比劫禄刃。

伤食为格。印重身轻;身弱而财官太多。

七杀为格。食重无财;身强印强。

24、八格之用神

日主有强弱,格局有成败,有太过、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败,抑格局之太过、日主之太强,扶格局之不及、日主之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为上,用神不得力为下,无用神为更下。日主格局,犹人之躯体;用神,犹人之灵魂。灵魂与身体岂可须臾相离,则用神于命局之重要,可以见矣。论命者,论用神而已,其可忽乎。

五、外格篇

论命由阴阳五行干支之生克,进而取八格与用神,已可十得八九。然尚有越出常理,非八格所遍及者,遂有外格之设。外格名目繁多,兹择其通于理而可征信者论于后。

25、曲直格。甲乙日干,生于春月,地支全寅卯辰东方,或亥卯未木局,而无庚辛申酉破局。【如壬寅、癸卯、甲辰、甲子,甲木生于卯月,支全寅卯辰东方,一片秀气,天干又得壬癸甲资生比辅,无庚辛申酉之冲克。癸亥、乙卯、乙卯、癸未。乙木生于卯月,地支亥卯未结成木局,天干又得癸乙资生比辅,全无庚辛申酉之冲克。格成,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本,即以木为用神,忌金克伐,喜水木相助,见火吐秀亦善,逢土为财,有火则不妨。

26、炎上格。丙丁日干,生临夏月,地支全巳午未南方,或寅午戌结成火局,无壬癸亥子等字。格成,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火,即以火为用神,忌水克灭,喜木火相助,见土吐秀亦善,逢金为财,有土则不妨。

27、稼穑格。戊己日干,生于四季月,地支全辰戌丑未,或四柱纯土,而无甲乙寅卯等字。格成,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土,即以土为用神。忌木克,喜火土为助,见金吐秀亦妙,逢水为财,有金则不妨。

28、从革格。庚辛日干,生于秋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或巳酉丑结成金局,无丙丁巳午等字。格成,则其秀气萃聚于日干之金,即以金为用神,忌火克,喜土金为助,见水吐秀亦妙,逢木为财,有水不妨。

29、润下格。壬癸日干,生于冬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或申子辰结成水局,无戊己未戌等字。格成,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水,即以水为用神,忌土克,喜金水相助,见木吐秀亦妙,逢火为财,有木不妨。

30、从财格。日主衰弱,生当财月,理取正偏财为格,而地支纯属财地,或结财局,天干再透出生财辅财之字,日干却无一点生旺之气,不能任财,只得从之。【如庚戌、乙酉、丙申、己丑。丙火日干,生于酉月死地,正财提纲。地支又全成申酉戌财地,天干乙木被庚合,己土又生财,日干全无了点生气,难以任财,是为从财格。】格成,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所从之财,即以财为用神,喜伤食财之帮扶,忌比劫剥夺,亦忌印之助身,逢官不妨。

31、从杀格。日主衰弱,官旺而多,无印滋身,身实不能任杀,只得从之。其势完全在于杀,即以杀为用神,惟与八格用杀者不同,盖独喜财杀滋生,忌印之泄杀生身,劫比抗杀亦非宜。从官亦同。

32、从儿格。日主衰弱,无印生身,伤食当旺,或天干结党,地支会局,身实不能任其盗泄,只得从之。伤食为我所生,故名从儿格。即伤食为秀气,为用神。不怕比劫,盖比劫乃云生助伤食也。喜逢财星,谓之儿又生儿,乃得转辗生育,秀气流行。逢官杀不利,盖官杀克身,势必为己之害,况官杀与伤食,又属冰炭不容。最忌印绶,因印能克制食伤也。

33、从旺格。四柱皆比劫,绝无官杀之制,是旺之极者,只得从其旺神。即以比劫为用神,喜印绶比劫之生助,逢官杀谓之犯旺,凶祸立至;遇财星群劫相争,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轻,逢伤食不妨。

34、从强格。四柱印绶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又不失令,绝无一毫财星官杀之气,谓之二人同心,宜顺而不宜逆,则即从强可也。即以强神为用神(可以印绶与比劫并用),逢比劫印绶顺其强神,最为吉利。食伤以有印绶冲克而必凶。见财星官杀,谓之触怒强神,势尤殆矣。

35、化气格。甲日己时、己日甲时、甲日己月、己月甲日,生辰戌丑未月,不见木,为化土格。

乙日庚时、庚日乙时、乙日庚月、庚日乙月,生于巳酉丑申月,不见火,为化金格。

丙日辛时、辛日丙时、丙日辛月、辛日丙月,生申子辰亥月,不见土,为化水格。

丁日壬时、壬日丁时、丁日壬月、壬日丁月,生亥卯未寅月,不见金,为化木格。

戊日癸时、癸日戊时、戊日癸月、癸日戊月,生寅午戌巳月,不见水,为化火格。

化气格因克而破,【如庚戌、戊子、辛未、丙申。丙辛相合,时在仲冬,化水成立,乃戊土、未土、戌土竞相克水,格局破矣。】,

因妒而破,【如甲戌、丁卯 、壬午、丁未。仲春木旺,丁壬可以化木,然化由合而成,今夫两丁妒合一壬,合且因妒而分力,遑论化耶。】。

因克而破,破而复成。【如辛酉、丙申、乙丑、庚辰。乙庚化金于秋月,所畏丙火之破金,幸年干辛金,合绊丙火,害而不害,此因合而转败为成也。】

因妒而破,破而复成。【如壬寅、丁未、壬子、丁未。壬日左右皆丁,纵在未月,因妒而化木不成,然年干亦壬,成两丁两壬,如璧人双双,何妒之有,则仍化木而无疑矣。此因合而转为成也。

因克而转败为成。【甲子、戊辰、丙申、辛卯。时在辰月,支全申子辰,丙辛合而化水,独畏戊土破化,然有甲先制戊,戊不能为化神之害,此因克而转败为成也。

因生而转败为成。【丁丑、辛亥、丙午、辛卯。丙火冬生,碍于两辛妒合,不能化水,尚幸年丁克云月辛,丙日仍可合时上之辛,而化为水也。

36、化气格之必不可成者。

(1)隔位。如辛亥、庚子、丙寅、壬辰。

(2)不得月令。如丙午、戊戌、丁亥、壬寅。丁壬虽紧贴,然以时非木令,岂能化木,纵化,亦不得旺成权,格局焉能成立,虽不必春日木令方可化木,但亦须在亥未之月,盖木生于亥,而库在未也。

37、化气格之用神。既已成化气格,自喜生助化神,或化格逢破而得救,即以救神为用神,然终无以克破化神之字,为用神者也。至于喜忌,顺用神则为喜,逆用神则为忌。

38、建禄格。凡月支为日干之禄,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巳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为建禄格。

月支为命局之提纲,八格由是取出,日干强弱,亦由此推定。提纲得禄,先得月令之旺气,日主必不甚衰。犹人之精神已充,总可做些事业,若再财官食等,匹配适当,尤为美命无疑。年支日支时支得禄,辅身力弱,俗书虽多取以为格,然终不若建禄之重要,无足可贵也。

39、建禄格之用神。财多身弱者,用比劫最宜;财多身强者,用官杀最宜,无官杀用伤食亦可;官杀多,身弱者,用印最宜;官杀多,身强者,用财最宜;伤食多,身弱者,用印最宜;伤食多,身强者,用财最宜;比劫多,用官杀最宜;印多,用财最宜。

40、月刃格。凡月支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丙戊日午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之内,论于外格。

甲日卯月,丙戊日午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月建皆为劫财,劫财无取格之理,只得取月刃为格。盖刃者,极旺之位,日干既强,若多财杀,亦为美造,惟不宜再多帮身,否则为下命决矣。

月刃之不取者,刃乃旺而越过其分,总是凶暴之物,临于提纲,其势更强,舒配得当,方可赖以辅身敌杀;否则夺财滋祸,影响尤大。阳日干生于帝旺之月,格于形势,只得取刃。

下列诸命,为阴日干,皆应避去,而觅别字为格。乙日寅月,不取刃格,而取寅内丙火伤官,或戊土偏财。丁日巳月,取巳内庚金正财或戊土伤官;己日巳月,取巳内丙火正印或庚金伤官;辛日申月,取申内戊土正印或壬水伤官;癸日亥月,取亥中甲木伤官。

41、月刃格之用神。多财,宜用官杀;多官杀,宜用财;多伤食,宜用财;多比劫,必用官杀;多印,宜用财。月刃满盘财官伤食,宜取印为用。

42、外格结论。考八字外格之设,无非为其越出常情也。然越出常情,亦得有规矩存焉,否则杂乱无章,直为下命耳。上述各外格,虽廖廖无几,但皆秉一气之旺,而殊严格于规律者,非若他格之求诸迂回曲折,或散漫无纪也。今请一一言之。建禄格,月刃格,皆得月令之旺也。曲直、炎上、润下、从革、稼穑等格,亦得时令之旺,而成局成方,较有秩序者也。从财、从官、从杀、从儿、从旺、从强等格,亦一气之旺,惟旺于从神,非日主本身之旺耳。化气格,乃以化神之得旺而成立。要言之,异途而同归,皆成于一旺字也。若身旺而非禄刃,身旺而支仅亥未或卯辰,以致曲直不全,从财从官而日主有根,从儿而有官印,从旺从强而略带财官,合化而不得时令,是皆下等之命,岂可与各外格同日而语哉。毫厘千里之别,不可不慎察也。或问从旺与从强,有何分别。此乃昭然两义,从旺者,本身之旺也,印绶不过为其宾耳。从强者,身与印平均而两神皆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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