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起,朱某在网上偶然看到科普帖子,称许多餐馆的制售资格并实际并不包含色拉等冷食,他竟在其中窥得可乘之机,开始在各大外卖App上随机搜索“蔬菜色拉”“凉拌菜”等关键词。
外卖软件会弹出含有以上菜品的商家,随后朱某逐一点击商户详情查看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许可证上所列经营项目和菜单菜品清单逐一做对照。如果发现有商家罗列的清单中出售菜品存在超范围经营的,就通过12315App线上投诉这些商家。但其目的并非纠正这些餐饮店铺的规范经营,而是为了在举报后将举报单截屏,随后与该商家取得联系,指出他们存在违规情况,并称自己“已举报,如果想要让我撤销,就要付出数千元的好处费。”朱某先在一家日料餐饮店敲诈获得3000元,这家店铺老板为息事宁人,生怕朱某砸了他的生意,只得乖乖给钱。随后朱某又在一点心店、一酒馆分别敲诈获得2000余元及1000余元。在第四家餐饮店敲诈时,其提出2000余元的勒索金额,店家向其求饶:“我们小店才开不久,生意也不算太好,一个月的盈利也不过几千,能不能少一点?”朱某竟趾高气昂道:“你态度好一点,要知道之前有店铺和我这么求饶,我立即给他涨价了1000多元,你也想这样吗?”该餐饮店无奈之下只得转账2000余元给朱某。但餐饮店的老板经考虑,认为自己虽违规,但已整改,而朱某行为则属于违法,遂报警。警方于2023年3月1日将朱某抓获,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朱某退还全部违法所得。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朱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4条,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餐饮经营应手续合规,未曾申报获得经营许可的商品不可在店内销售。大家在餐饮店消费时,也应注意其经营范围,避免购买食物存在安全隐患。而发现店家有超范围、不合规经营现象时,不应私下采取敲诈勒索等违法手段,应通过正规举报平台,规范其经营行为,共同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餐饮经营应手续合规,未曾申报获得经营许可的商品不可在店内销售。大家在餐饮店消费时,也应注意其经营范围,避免购买食物存在安全隐患。而发现店家有超范围、不合规经营现象时,不应私下采取敲诈勒索等违法手段,应通过正规举报平台,规范其经营行为,共同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来源:青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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