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
(一)实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二)制定并实施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三)定期开展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
(四)定期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根据需要制定针对管理区域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瘫痪病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的应急疏散预案;
(六)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七)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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