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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为”?为什么“无为”就能“无不为”?

“无为”是老子的根本治理方式,“无不为”是“无为”的效果,准确地说是执政者“辅百姓之自然”的效果。

理解老子思想,就要明白“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以及“自然”的真义,因为说到“无为”这个治理方式,肯定就会涉及到治理效果的“无不为”,也肯定会涉及到“无为”的根据——“道”和“自然”,即为什么要“无为”。

读懂《道德经》,首先要明确两条主线:道与万物的关系;权力与百姓的关系

老子论道有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道与万物的关系。可称为母子关系,作为“万物母”,以及万物总根据和总根源的“道”,对于万物,它“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简言之就是:道“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第二条主线是:现实社会中的执政者与百姓的关系,由第一条形而上的主线,落实到形而下的社会治理。因此,对应于道与万物的关系就是:“能辅百姓之自然而弗能为”。

两条主线之间有个介质,那就是“为道”的圣人。就是说,执政者治理行为的直接参照是圣人之治。

“无为”不是不为,更与自然规律无关,而是一种“实有似无”的治理行为

既然社会治理的根据源于“道”,那么,“道”是个什么样子呢?老子说“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忽恍”,很显然,“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忽恍(或曰'恍惚’)”,就是“道”的样子,即“实有似无”的存在。

“无”是“道”的根本存在方式,“形”似“无”,而“神”却无处不在。“为”泛指一切行为。因此, “无为”就是“实有但却似无”的行为方式。白话就是:真的有“为”,但却感觉不到这种“为”,即“百姓皆谓我自然”的那种不受强力干涉的“为”。

自由市场经济就是“无为”的实践应用(英国哲学家克拉克: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自由市场经济学原理源于《老子》的无为而治)。

对于“实有似无”的治理方式,老子的论述很清楚:“大上,下知有之”,百姓只是知道上边有个君王的存在,但并没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强迫感、压力感。

某“管”理部门的强取豪夺,就是滥用权力的“有为”案例。

那么,“无为”为何就能“无不为”呢?

权力的“无为”,为百姓创造了自主发展和自由创造的环境条件,故能“无不为”

百姓在没有外部强力干涉影响,即“太上,下知有之”的状态下,没有强权的操纵侵夺,老百姓才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现个体的自由创造、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财富的积累,与社会风气的淳朴厚道,这就是“无不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正是对“无不为”的具体解释。

这里涉及到“自然”一词,万物之母的“道”尚且“法自然”,那么这个“自然”是什么?

“自然”是一种状态,即自然而然,是老子思想的最高价值体现,特指百姓的自由发展和自主创造。这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大概念,但“自然”并非本文讨论的主体,因此,只能就其基本原则简述一下。

“自然”,是老子对万物不受外部强力作用的和谐舒适稳定状态的描述,它指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个人与不同的族群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等等一切关系的自由和谐状态。但“自然”并非意味着完全排斥一切外部影响,万物中没有任何一种存在可以不受外部的任何影响,关键在于外力通过什么方式来影响行为主体。

“弱者道之用”,因此,权力对百姓的影响也应该是柔弱的,即在百姓能接受,不感到压制情况下的外力作用。如同父母教育孩子,老师引导学生,按照孩子的自然天性而施加的影响是必须的。但强制管理,剥夺孩子自然天性的强制管理,遭到孩子激烈对抗的影响,就是不“自然”的。

“自然”更不是现代物理学概念中的“大自然”或“自然界”,最简单的道理就在于:“道法自然”,“道”不可能反过来,取法“天地风雨雷电”这个大自然。

理解了“自然”,就能帮助我们正确理解“无为”的基本涵义,那就是:执政者创造宽松自由的环境条件,让百姓自然而然地自由发展、自主创造,这就是权力“能辅百姓之自然”。但是权力并不强力干预和强制百姓,这就是“弗能为”。

“无为”能带来天下“无不为”的治理效果,为何执政者很少能做到“无为”?

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普天之下,没有什么东西堪与“不言之教,无为”的益处相提并论的了。

这里的“不言”也属于“无为”的范畴,这里的“不”,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在整部《老子》中,凡涉及到圣人言行的,无不用“不”“弗”“无”“毋”“勿”等否定词,比如:居为之事、行言之教。万物作而始也,为而恃也,成功而居也;上贤,贵难得之货,见可欲;铦袭为上,美也;遗身殃,其所居,厌其所生……

这些“不”“弗”“无”“毋”“勿”等,都是“无为”思想的题中之义和“去比取此”的必然选择。有人比喻“无为”就是在“可行性报告”中的“不可行报告”事项。

既然“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为何天下执政者很少能做到“无为”。

因为权力不是先天的,而是在社会组织中形成的、能够影响他人的资源和能力,因此权力总是与荣耀与控制关联,它天然地倾向“满足个体私欲”,倾向于腐败,这是后天的人之欲决定的。所以老子才说“知我者希,则我贵矣”:知“道”的人稀少,能奉行“道”的更难能可贵了。

正因为天下的侯王并非都能做到“无为”,因此才有“侯王若能守之”的假设。显然,在老子看来,能“损之又损”,“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守道无为之治者,“稀也,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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