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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军: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内容摘要】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上海市整合政府与社会力量形成了具有职业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结合上海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犯罪总量占比率以及来沪青少年犯罪率“双高”现象,上海市以青少年事务社工为工作支撑,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工作对象,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逐步将来沪青少年纳入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体系。未来还将进一步抓好社会工作中“社团、社工、社会”这三个要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为了加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20038月,上海市委、市政府专门批准在团市委下设成立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负责推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近十年来,上海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围绕“控制规模、有效管理、加强教育、切实服务、减少犯罪”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依托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基本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模式。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协同化推进,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作为组织领导和牵头协调部门,共同推进预防体系建设,并于2009年建立了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近期又转化为专项组制度;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作为职能部门和专项组办公室,通过委托服务、政策支持和社团考评等行使政府职能;全市相关的27个委办局作为成员单位,在专项组的架构下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核心指标体系,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共享;阳光中心、中致社等社团通过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专业化工作服务。同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二)推动职业化发展,组建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队伍

       20042月,上海注册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并建立了一支由500余人组成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分布于全市17个区县社工站、214个街镇社工点。通过实施职业资质认定、职业晋阶设计和薪酬制度改革等举措,保障了队伍的稳定,不断促进社工的职业化发展。

  (三)坚持社会化运作,建立政府购买社团服务的工作机制

  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与市阳光中心签订《政府(青少年事务)委托服务合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政府青少年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能交由社团承担,社团以项目化方式自主运作、承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政府加强对社团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有效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

  (四)加强专业化建设,探索本土化社会工作新方法

  我们以教育培训和实践学习为抓手,不断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专业化建设,结合上海实际和预防犯罪工作实践,创造了“网络脱瘾五步法”、“家庭治疗法”等本土化专业方法,创立了“阳光下展翅”、“小秦工作室”、“中途宿舍”等一系列品牌项目。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在实践基础上编写出版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书籍成果37本,共计600余万字。

  通过社工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上海实现了对社区青少年的全员覆盖和动态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仅2011年,在全市83295名服务对象中(其中社区青少年45545名),有效服务人数59260人,有效服务率71.1%,开案3402个,结案3071个,个案服务41155人次。据统计,上海户籍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自2007年起持续下降,201025周岁以下和18周岁以下违法犯罪青少年总数分别同比2006年下降了25.45%和39.98%,下降速度好于上海总体违法犯罪状况,上海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以上成绩的取得,我们有三点经验与体会:

       1.坚持理念创新为先,注重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看待和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本质要求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运用社会管理的理念和规范开展工作。我们牢牢把握工作契机,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形成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工作探索与实践,在重点青少年群体中构建了新型的社会动员方式和人际交往模式。

       2.坚持体制创新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格局。这一格局明确了“政府、社团、社会”三个主体的职责定位,政府的角色从原来的包揽社会管理工作转换为社会工作的购买者。从长远来看,随着政府的逐步转型和社团的不断壮大,社会管理的成本将会不断降低,社会效益则有显著提升。

       3.坚持实践创新为重,不断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青年工作实践。社会工作与青年工作的价值观具有目标一致性,核心都是以人为本。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实践中注重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激发青少年潜能,构建青少年社会支持网络,通过人性化的专业服务给予青少年发展“正能量”。


  二、当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进展

  

    近年来,上海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从犯罪总量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高位运行情况仍然突出,2006年以来25周岁以下青少年违法犯罪占上海违法犯罪人员总数比例持续维持在80%以上;从犯罪主体上看,来沪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主体,“十一五”期间上海来沪青少年违法犯罪占全市青少年犯罪比例已达93%左右;从工作覆盖上看,拓展到来沪青少年的工作力量和保障仍然不足,对来沪青少年的服务还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上海立足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建设,以社会工作方法为理论指导,以青少年事务社工为工作支撑,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工作对象,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逐步将来沪青少年纳入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体系。目前主要在两方面加以推进:

  (一)推进目标项目化

  项目化运作是近几年上海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非常有效的一种社会工作方法,有助于打造多部门联合协作的专业平台,并通过项目机制来整合多样化的社会资源。从犯罪学理论上来讲,“再犯、临界和超前预防”是犯罪预防的三个重要阶段,能否有效把握这三个阶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我们坚持以这三个环节为重点,设计了三大特色项目,将来沪青少年纳入我们的工作体系。一是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再犯预防,推进社工驻所项目。二是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临界预防,开展社工联校、驻校项目。三是针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超前预防,开展社区、社企联动项目。

  (二)推进流程规范化

  我们通过试点工作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将社工服务活动具体化、标准化、可操作化,形成了摸底数、找切口、定目标、抓服务的四步工作流程。第一步是摸底数。以常住青少年人口为工作对象,弄清服务对象的数量,逐步建立重点青少年动态数据排摸机制,形成由专项组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提供数据、社工上门走访排查的数据采集机制,确保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针对性。第二步是找切口。抓准主要工作阵地,摸清工作对象的主要集聚地,做到“以固定工作阵地覆盖流动工作对象,以重点阵地覆盖重点工作对象”。第三步是定目标。根据青少年的不同行为特点,实施“红、黄、绿”三色分层工作目标,分别采用不同的专业手段和教育方式。第四步是抓服务。围绕工作目标跟进服务,以超前预防为重点,以临界和再犯预防为特色,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预防、治疗、发展的三重功能满足,凸显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全面化和系统化。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后续工作之构想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团中央大连会议精神为工作指导,进一步做实做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机制,深入挖掘专项组工作的制度活力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潜力,牢牢抓住青少年事务社工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支撑,努力做到让每一项政策都落到实处。

  从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推进工作的角度来看,我们将进一步抓好社会工作中“社团、社工、社会”这三个要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一)优化社团组织结构

  进一步加大支持社团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增加青少年事务社工数量,优化青少年事务社工的配置方式,拓宽青少年事务社工来源,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我运作能力。

  (二)提升社工专业能力

  加强对社工的专业指导,探索创新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重视对社工的考核激励,以工作对象的实际预防效果为核心,多方面调动社工工作积极性。

  (三)开放社会专业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开展公益项目招投标的方式,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吸引更多社会上有资质的专业社工机构参与服务,引入源头活水,促进社会发育并带动青少年事务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作者系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

本文原载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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